第四章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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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加快脚步走到摊子前,二话不说,拿起杓子就往桶子里舀,正在招呼其他客人的老板看见,气急败坏地大声嚷嚷:“你这老太婆在做什么!”老板的嗓门奇大,陆茵雅听见,好奇转身。

    黎慕华眼角余光瞥见她的反应,低头悄然一哂,开始作起戏来。

    他挡在老板面前,咿咿呀呀,比手划脚,又是拜、又是跪的,他指指豆腐脑,再指指自己的肚子,可怜兮兮地拜托老板给他一碗豆腐脑。这时他不禁庆幸自己在家常陪母亲看电视,至少演起来也有三分像。

    可他边作戏边又担心,如果老板是个大善人,要是真给他一碗豆腐脑,他就没戏唱了。

    于是,他在老板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再度抢过大杓子,往桶子里胡乱舀一遍。

    这下还能不激怒老板?老婆子一身脏,要是让她污了满桶豆腐脑儿,今天的生意还做是不做。

    老板想也不想,一把要将杓子抢回来,黎慕华见他怒气冲天的模样,再看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刻意松开手。

    这一松手,杓子里满满的豆腐脑儿全往老板身上泼去,黎慕华也顺势摔跌在陆茵雅的脚边。

    老板的狼狈模样惹得路人呵呵大笑,他气极了,这是招谁惹谁啊,一口气吞不下,他着恼地高举杓子,冲到黎慕华跟前。

    “你这老太婆是刻意挑我麻烦吗?我好端端在做生意,你来闹什么场子,今日我若是善罢干休,林虎子三个字倒过来摆!”他说完,顾不得三七二十一,抓起杓子就往黎慕华头上砸去。

    天,会不会脑震荡?黎慕华猛地眼睛一闭、脖子一缩,两手抱在头顶上,等着挨痛。

    可是预料中的疼痛没出现,他倒是听见老板的哀号声。

    他微微睁开一只眼,发现情势丕变,谨言一把扭住老板的手臂,方才轻轻扯过,怒不可遏的老板现在满脸痛苦,像杀猪似地喊痛起来。

    “老板,和气生财吧,老婆婆不过是饿昏头,才会抢你一杓豆腐脑,你就大人大量饶过她吧。”“饶她?她坏我一天营生,我拿什么回去养我家婆娘孩子。”手虽被拽着,林虎子仍然硬气,他怒瞪黎慕华,一瞬不瞬。

    陆茵雅朝谨言眼神示意,谨言松开林虎子的胳膊,从腰袋里挑出一块碎银子递给他。

    “银子给你,算是赔偿,你就别追究,行不?”陆茵雅开口。

    老板这会儿才发现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一看眼睛都直了,这、这岂不是仙女下凡?顿时,硬气没了,他结巴起来。“行、行、行呐。”见老板松口,陆茵雅扶起跌倒在地的黎慕华,轻声问:“婆婆,您饿了吗?”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看雅雅,黎慕华忍不住笑了。

    他身量比雅雅高很多,常常是她低头,而他看着她的头顶心,猜测她的表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头顶心也会落在雅雅的视线范围里。

    他灼灼目光落入陆茵雅眼底,婆婆深邃黝黑的双瞳仿佛盛满千般智慧,引得她别不开眼。这婆婆,不同于一般人呐——两人四目相望,仿佛忘了时间空间,彼此的眼中再容不进周遭人。

    “王妃。”谨言轻唤。

    陆茵雅回神,她看看天上日头,时辰还早,不必急着回府。

    “婆婆,我请你上馆子,好不?”哪有不好的理儿,黎慕华很愉快,不管是在现代或古代,他的雅雅都是心地善良的好女人。

    他点头。陆茵雅不嫌脏,一路扶着她,走进附近一家馆子。

    谨言点了几道菜,等菜肴上桌同时,陆茵雅问:“婆婆,您是京城人士吗?”黎慕华比几个手势,意思是:我不是京城人士,我来自很遥远的地方。可是比了老半天,他发现雅雅依旧满头雾水,于是,他做出写字动作。

    陆茵雅很讶异“婆婆会写字?”他用力点头。

    陆茵雅和谨言互视,真罕见,这年龄的婆婆能读书写字的,千人中不出一个,况且她又是这样的穿着打扮,教人难以想象。

    不等陆茵雅发话,谨言已迳自向老板借来纸笔,她对这位老婆婆也深感好奇。

    当纸笔摊在黎慕华面前,他暗暗吸口气,接下来是说故事时间,能不能留在雅雅身边,端看他的故事够不够有戏剧张力。

    脑中快速搜寻一下过去看的历史剧、乡野传奇后,他拿起笔,沾饱墨汁,在纸上缓缓写下字。

    “我本江南人士,出生名家望族,后嫁与商人黎越屏为妇,夫妻相处和乐融融,育有二子,两个儿子都娶了媳妇,本待他们给我生下几个孙儿,让两老含饴弄孙。

    “谁晓得天有不测风云,黎家碰到恶官欺凌,恶官为夺我家产业,竟胡乱对我丈夫儿子扣罪名,恶官说:在强盗窝里找到我黎家商号的白米,那是我丈夫、孩子与强盗勾结的证据。

    “欲加之罪呵,恶官治理无方,弄得地方上盗贼猖獗、百姓不宁,我黎家的米粮经常被盗贼所抢,谁知到后来,受害者成施害人,天理何在?

    “我家男人全入了监狱,我花大把银子贿赂狱卒,才得见我丈夫一面,可他已形销骨立,离死不远,丈夫紧握我的双手,哀哀苦求我,便是散尽家产,也要尽全力为黎家留下一株根苗。

    “不几日,丈夫死在狱中的消息传出,我迅速变卖家产,带着大媳妇去见那个狗官,求他网开一面,让我带回儿子,没想到狗官见我媳妇貌美,竟起yin心,强要将她留下,媳妇坚贞,宁死不屈,一头碰在墙壁,撞死了。

    “狗官恼羞成怒,短短两天便判决下来,儿子斩首示众、家产充公,来查封家产那日,他又看上我二媳妇,她苦苦哀求狗官,只要他愿意放我离开,她便随他回府。

    “狗官允了,媳妇带我回房,把贴身藏着的玉镯金饰交给我,要我到京城里告御状。她坚决道:便是黎家死到剩下一人,也绝不让这狗官好过。

    “我被一根棒子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隔天,街坊传来讯息,说二媳妇吊死在狗官的门梁上。我费尽千辛万苦地进京,可告御状哪是容易的事儿,别说处处碰壁,便是随身带的金银,也让一帮土匪似的商家给抢了去,他们见我年迈可欺,又是外地来的人,说我这种人岂能拥有金钏玉饰,硬赖我是小偷,要逮我送官。

    “衙门那种地方,我还不了解?那是个有理无银莫进门的黑暗地方呐,老婆子不怕死,只怕告不了御状,全家人含冤不白。”写完,他长叹息,放下笔,抬眼看雅雅,发现她眼中盛满泪水,心底有一丝丝歉意,他的故事写得太摧人心肝,回去后可以试着改行当编剧了。

    他歉然低头,陆茵雅却误以为他在强忍激动,悄悄地,她在桌子底下塞一块绣帕给他。

    菜送上来,谨言虽冷着一张脸,却也帮她置筷布菜,黎慕华想,他的故事把这对主仆都给感动了。

    拿起碗筷,他已经饿到极点,可他没忘记自己演的是大家族的妇女,得举止得宜,因此,他放慢速度、斯斯文文地吃着饭菜,偶尔用纸笔回答她们一两句话。

    只是他万万没料到,吃过饭后,雅雅竟然没有带他回府的打算!他的故事不是很赚人热泪吗?是哪里编得还不够,他很乐意改!

    陆茵雅并不知道他的激动,只是递给他一袋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财不露白,先找个安身处,至于那个恶官的事儿,她会想办法帮忙打听。

    怎么会这样?他不要银子,也不要雅雅伸张正义,只要她让自己跟在身边啊——

    第三章进王府

    黎慕华亦步亦趋地跟在陆茵雅身后,他在心底默念:“收留我、收留我、收留我——”他以为自己是小时候背九九乘法,背满十次,妈妈就会答应他一个愿望。所以他打算念上千次,换她一个主意改变。

    走一段路,陆茵雅回身,见婆婆还跟着,停下脚步,等她跟上时,满面歉意说道:“婆婆,对不住,我不方便带你回去,您先找个地方住下,待十日后,同样的时辰,我会让谨言到那间饭馆与您碰面,届时,或许会有那恶官的消息,能否帮得上忙,得一段时间我才能确切告诉您。”黎慕华摇头,满面的乞求,时间不多,他不想醒来时真的发现自己躺在焚化炉里。

    陆茵雅拍拍他的手背、道声保重,旋身,继续往前行。

    黎慕华别无他法,耍赖是最后一招,不都说好女人怕缠吗?雅雅是好女人,无庸置疑。所以,跟吧,寸步不离地跟。

    知道婆婆还在身后,陆茵雅心疼又不舍,为难地望向谨言。

    自己在府里处境不易,倘若随意带陌生人进府,怕又要让侧妃和小妾们寻衅,她极不愿惹事,可婆婆——停下,她回身,再次触到黎慕华满是恳切的眼神,叹息,她投降了。

    “谨言,带她回府吧,她被京城人欺怕了。况且我们给的银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又碰到个歹心的给抢走,届时,说不定咱们救人不成,反害她的命。”谨言盯着他的脸,黎慕华连忙低下头,带上无辜和畏怯,再加上一点点老年人特有的哀愁,无论如何,他都得混进王府。

    “我保证婆婆时刻待在我身边,不让她离开梅园半步,便是有心人想藉她寻事,也绝不教她们有借口,成吗?”一个主子想帮助人,还得征求下人同意?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真微妙得紧。久久,他终于听见谨言带着妥协意味的叹气声。

    “看来,也只能这样。”闻言,黎慕华开心极了、双膝落地,接连几个叩拜,他不晓得自己会不会演过头,但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有样学样,没样再自己想。

    “婆婆,起来吧。”陆茵雅和谨言淡淡笑开,一人一边扶起她,往王府方向走去。

    一路上,黎慕华对雅雅的身分做出若干猜测,她的穿着打扮虽简单,但相较起街上其他人,衣服质料相当高级,没错的话,应该是个家境富裕的千金。

    可电视里的千金小姐不都是高高在上、把下人当奴隶对待的骄傲人物,她怎会对一个小仆婢有商有量?难道她是不受重视的二房所生?又或者她虽穿着高贵,实际上她是个青楼名妓,才会担心带着一个哑婆婆,遭到其他人寻事?

    黎慕华的所有臆测,在走进王府大门时,被下人们一句“王妃回府”给全部推翻。

    他仿佛被雷轰到,怎么会?雅雅看起来才十几岁?十几岁的——猛地,他真想用力巴自己的后脑,笨,古代本来就早婚,而且,他怎么会没有注意到雅雅梳的是妇人发髻呢!

    王妃,她这个王妃是当得多不幸,才会生生世世不信任爱情?

    黎慕华把自己从头到脚给洗得干干净净,连脚趾缝也不放过,他是爱干净的男人,无法忍受自己这个又脏又臭,苍老、角质层多到很吓人的身躯,因此他几乎把自己搓下一层皮。

    洗过澡,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肩上,他坐回镜子前面,重新端详起镜中那张脸。他真痛恨这个时代的铜镜,即便磨得再亮,照起人来,还是比不上现代的镜子。

    他细瞧老妇的眉眼鼻,眼睛还不错,尚称炯亮有神,虽然眼角有点往下垂,仍然可以从中看见智慧,两鬓霜白,黑色发丝已剩不多,而五官——算了,你能对个老太婆有怎样的期待?

    他转个方向,望向雅雅为自己准备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