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简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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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素就这么被他拉出餐厅,连声再见都来不及对他母亲说。

    “很抱歉,我母亲就是那样,常不分青红皂白就跟着起哄。”餐厅外,安仰锋歉然地说。

    “我没关系。”素素定了定神,看他深蹙眉心望着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子,好像很心烦的样子。

    她舔了下唇瓣,试探地问:“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很好吃的关东煮,要不要一起去吃?”

    那是她大学时常和同学去光顾的小店,也是少数她知道可以吃饭的地点之一。

    安仰锋讶异的看了她一眼,她则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那笑容在夜色里撩动了他的心,奇异地抚平他紧蹙的眉峰。

    他嘴角轻扬,点了头。“好,我们去吃关东煮。”

    打从安仰锋接起电话,素素就不由自主的一直看着他,看到他的表情由严肃转为喜悦,她的嘴角也轻轻上扬。

    怎么办?她越来越以他的忧为忧、以他的喜为喜了。

    每当他舒展着眉峰,她就觉得世界鸟语花香、走路脚步轻快,相反的,每当他为公司的事烦恼时,她的心情也轻松不起来,总会担心他太劳累自己。

    这份暗恋的心情,会有表白的一天吗?

    不,她是不可能主动向他告白的,她没那个勇气,只能默默等待他有天发现她的感情,给她相同的回应。

    但如果他发现了,却没有相同的感觉呢?毕竟她都已经上班一个半月了,他对待她就像对待其他人一样。

    如果他对她根本没意思,那

    唉,那她也只能告诉自己,他可能不是她的命定伴侣,她未来的老公另有其人,大概是众多货卡司机中的其中一个

    “有什么好事吗?”她看着扬起嘴角但笑不语的安仰锋问:“看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他们的办公桌呈斜对角摆放,因为办公室并不大,抬头就可以清楚看到对方在做什么,脸上是何表情。

    “我们接到了最大网购商城的订单。”安仰锋兴奋的说:“这个案子我们争取了很久,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他们最后竟然选了我们追锋为合作伙伴,真的很出乎意料,”

    毕竟争取炳美商城订单的,除了他们追锋货物,还有最大的物流集团——风飞沙物流。

    由于风飞沙物流摆明了削价竞争,还有雄厚的人脉关系从中打点,他一度以为追锋铁定是没希望了。

    “另外,有个麻烦官司也获得不起诉,这件事比获得哈美商城的订单更为重要。”他咧嘴一笑。

    “什么官司?”素素好奇的问。

    “有间公司告我们的司机偷了他们托送的货品,对方有人证,但我们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事证,原本以为会败诉,想不到律师刚刚传来检方不起诉的好消息,令我真的觉得松了一口气,要是被起诉,追锋的商誉也完了。”

    “那真是太好了。”她打从心里为他高兴。

    “是啊,太好了。”安仰锋微笑看着她。“知道吗?我有种感觉,自从你来了之后,我们公司好像越来越旺,什么事都可以迎刃而解。”

    一瞬间,素素心虚到眼皮跳了一下,她慌张地回避他的视线,结结巴巴的说:“有、有吗?”

    他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如果他发现她是有“特殊能力”的女人,会从此对她退避三舍吗?

    虽然她的能力并不会危害到别人,可终究不是正常的

    “不管如何,我已经决定正式录用你了。”安仰锋神清气爽地说:“从下个月开始,加薪百分之二十,希望未来你能继续为公司效力。”

    素素一阵错愕。“可是我还没满三个月的试用期”

    “我知道。”他微微一笑。“我会看人,看得出来你真心在为公司做事,像你这样的好员工,我当然要快点定下来。”

    他微笑的注视又使她心脏狂野地跳动了。“谢、谢谢你,老板。”

    惭愧啊惭愧,与其说她真心在为公司做事,不如说她真心在为他做事才对。常常是因为他还没离开办公室,她也才不下班。

    “对了,工作上有什么不便利的地方,或者对公司有什么要求,你都可以告诉我,我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安仰锋补充道。

    他承认自己喜欢每天早上进公司就看到她沉静地在办公室里做事的样子、喜欢她端咖啡给他的样子,甚至,他常在晚上找理由打电话给她,交代根本不重要的公事。

    最近更严重,只要靠近她,他的心就会燥热地微微鼓动起来,她身上的女性馨香更像有种魔力,让他想拥她入怀。

    上个星期天,当他一个人如常来办公室加班时,办公室里没有她在,他竟有种提不起劲的感觉,三番两次兴起想把她叫到公司来的冲动。

    以前每个夜晚,如果没有应酬,他会在家睡得很好,狠狠地补眠。不然就是放松一下自己,放部好片欣赏,品尝完红酒再满足的入睡。

    但现在,他常在家里想起她,想她此刻在做什么,以前老是不够用的时间莫名其妙地变长了,脑中也常浮现她的一颦一笑。

    他对她

    对她

    摇摇头,他不愿再往下想。

    现在的他,正处于冲刺事业的时候,为了向祖父、父亲证明他不贪图安家的财产,他必须做出一番成绩来。

    而且想到三年前那件事,他仍余悸犹存。

    因为太忙,他冷落了邓郁纹,所以她就背叛他,转而向其他男人寻求慰藉。

    爱情难道是这么禁不起考验吗?当他心力交瘁忙于工作时,如果她能陪他熬过去,他会很感激,而她非但没有,还给了他重重一击。

    如果同样的事再发生一次

    算了,还是免了吧。

    既然他没有资格谈感情,又何必搅乱一池春水?就让他们维持着老板与员工的单纯关系,这样比较好。

    快要下班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雨。

    素素看了一眼落地窗外乌云密布的天色,动作迅速地把要签的公文放在安仰锋桌上,打算在雨没变大之前下班,因为她没带伞。

    当她离开公司大门时,雨还很小,只要用手提包遮在头上就可以跑到对面的公车站牌了。

    不巧的是,她在准备过马路时,一只黑狗冲出来跑向她,她顿时被吓得脸色发白、不敢乱动,生怕黑狗扑向自己。

    怎么办?

    她自小怕狗,封她为“怕狗达人”也不为过,不管再小再可爱的狗她都怕,更别说眼前这只黑亮的中型野狗了。她已经感觉到自己头皮发麻、神经紧绷,害怕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了。

    偏偏,像是在整她似的,雨势在瞬间变大,天际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手提包再也辽不了倾盆而下的大雨。

    她被一只狗困住了,还淋成了落汤鸡,又被雷声吓动弹不得、求助无门,该怎么办才好?

    安仰锋开车回到公司,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副奇怪的情况——

    素素动也不动的站在离公司很近的马路边,一只黑狗在她前方。

    她是被点穴了吗?不然为什么要任凭雨淋不闪也不躲?

    还是,她在考虑要不要把那只流浪狗带回家?

    但不像啊,她眼神流露着害怕,一副防备的样子,全身都在颤抖,不像爱狗人士,反倒比较像在怕那只狗

    想到她有可能是因为忌惮那只狗而不敢动,他的心蓦然一阵紧缩,迅速把车开到她身边。

    他的车一到,黑狗就走开了。

    他降下副驾驶座的车窗。“快上车!”

    当那只黑狗一走开,他看见她立刻松了口气,看来真的是在怕那只狗。

    素素看到是他,却犹豫不决的说:“可是我全身都湿了,会弄湿你的车”

    他真是被她打败了。“快点上车!车子难道会比你重要吗?”

    素素只好上了车,解释道:“我本来要过马路去搭公车,谁知道那只狗突然出现,又忽然下起大雨”

    “我知道。”

    看她一脸惨白,整个人不断颤抖,他就明白她受到惊吓的成份比较大。

    “那个你送我去对面搭公车就可以了,我”

    他不认同的看了她一眼。“你要这样搭公车?”

    今天她穿着之前他买给她的那件白洋装,被雨一淋,几乎成了透视装,就算她有勇气穿这样去搭公车,他也不许。

    “那”

    她还没说出一个有建设性的结论,他已经把车开进公司里了,直接停在一楼办公室的入口前,那里有个遮雨棚。

    “下车吧,先进去把衣服弄干再说。”

    他的话感觉具有某种权威,令素素不由自主听他的,下了车跟在他身后。

    上了二楼,他却不是往平常两人办公的办公室去,而是往旁边那扇门去,拿出钥匙开了门。

    因为门上挂着工具间的牌子,素素一直以为那是工具间,没想到里面竟然别有洞天。

    安仰锋开了灯,素素看见一间套房。套房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具家电应有尽有,布置得也颇为温馨。

    但不知怎么搞的,那个深色窗帘外的梦幻浅色纱帘让她觉得怪怪的,像是出自女性之手。

    “里面有浴室,浴室里有烘衣机,洗澡的时候把衣服丢进烘衣机里烘。如果洗好了衣服还没干,就先穿这件。”

    他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简单的无袖及膝黑色棉质洋装给她,在她接过手时,他轻描淡写的说:“是我前女友的衣服。”

    素素被动地接过他递来的衣服,总觉得心里有股说不上来的感受。

    她不是他的现任女友,当然没有介意的理由,而他也不是无缘无故拿了前女友的衣服要她穿,是因为她衣服湿了,所以他才好心借她。

    只不过,都已经分手那么久了,为什为他还留着前女友的衣服?

    是还念念不忘吗?难道他经常在睹物思人?

    素素好想叹气,她宁可穿湿衣服搭公车回家,也不愿情非得己的穿上他前女友留下来的衣服啊拉上浴室门之后,她靠着门扉,闭上眼眸,掩去心痛的表情。

    怎么办?她竟然会为了他要她穿上他前女友的衣服而感到心痛?

    她怱然感到一阵慌乱,这份感情何时变得如此浓烈了?

    把邓郁纹的衣服拿给素素之后,安仰锋立即就后悔了。

    他不应该把前女友的衣服拿给她穿,衣柜里有他的衣服,就算他把自己的衣服给她穿,都比让她穿前女友的衣服好。

    他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么糊涂?两人之间似有若无的情愫不是越来越明显了吗?他明知她对自己有意,却还把前女友的衣服给她穿,这样算什么?

    要命!他实在是欠缺周详的考虑。

    刚刚看到她浑身都湿了,他只想到要快点令她身子回复干爽,所以没想太多便拿了前女友的衣服给她。反正衣服留着也是留着,而且她是女人理当该穿女人的衣服,一切都只是他的直觉反应、直觉动作。

    但是,在看到她接过衣服瞬间僵硬的表情后,他便蓦然惊觉自己做错了。

    他不该拿邓郁纹的衣服给她穿的,她一定很介意,有哪个女人会不介意呢?

    唉,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他!

    “啊——”

    浴室突然传来惨叫声让他惊跳了起来。

    发生什么事了?

    她怎么了?

    他飞快的冲向浴室,幸而套房的浴室本来就没有锁,是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