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金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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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跟云峥同校,不过却进了超级冷门的什么生态保育学系。

    妙的是,家里没什么反对的声音,因为对秦家长辈来说,女孩子念什么科系并不重要,但是最好也不要是太花心思导致未来变成工作狂的热门学系,冷门的,好像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学校声望不错的,就是完美选择,将来嫁人时夫家只要知道她是名校毕业就够了——超让人无言的封建思想对吧?

    她和云峥在校外合租房子,同一层楼的公寓,大学生的身分比较没那么多的拘束,所以他们也没有隐藏彼此是男女朋友的事实,但倒不是招摇地在人前搂搂抱抱到处炫耀,能够低调两人也尽可能低调,人前就像一对老夫老妻那样,大方地向同学和朋友介绍另一半,亲密的事回家做就行。

    但是说到“亲密的事”秦绯云这阵子也不敢太放肆,所以暂时还算安分。理工科功课繁重,他们都有彼此的课表时间,通常五天里有三天云峥要上到第八节课,剩下的两天他会先到图书馆等她一起下课,两人再一起去吃饭。如果是她先下课,通常也是忙着社团活动,时间到了再到云峥的教室找他,两人一起回家。

    大一新生最爱的联谊啊什么的,他们很不合群地一一推掉。云峥是早就习惯应付这些,从高中时期他就是如此,通常很难有同学说得动他。云峥只要心里决定了什么,谅你舌粲莲花,把死的说成活的,他依然八风不动,从头到尾都客气有礼地回绝所有他认为没必要的邀约。

    他知道想要给秦绯云一个安稳的保障,想要达到至少让她的家人认可的及格标准——出身之类,他真的无能为力。但是其他的条件他绝不会放弃让自己能达到的机会,因此他根本没有太多闲暇跟着这群年轻人瞎闹。

    当然,他并不喜欢把“为了秦绯云”这个目标挂在嘴边,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他想要抓住两人的未来,也真的对那些有的没的玩乐兴趣缺缺。

    秦绯云呢,她也不参加联谊,但是总会被骗那么一两次,比如好傻好天真地听说只要去吃饭就好云云。

    她会先问云峥,但云峥给她的回答永远都是-有兴趣就去。

    嗯,但是她常常都没兴趣,只是主办人待她还不错咩!而如果当天云峥又没空,她只好去了,然后莫名的从插花变成主角。

    有一回她真的怒了,但是表面上什么也不说,而是一个劲地和某个男孩子说话,说到最后差点被配成对,但是从此之后主办人就不再找她了,呵呵虽然她因此和女生这边的主办人闹得不愉快——开场前这位主办人就丑话说在前头了,某某某她老大已经锁定了,任何人都不准动,秦绯云的动作因此让她又树立了敌人。

    但是管他的哩,大学就是这点好,各上各的课,不爽的就去不爽好了,她又不是没拒绝过。总之每次被邀联谊,她就来这招,专挑最抢手的男孩子下手,久而久之她成了女性公敌,根本没人想找她联谊。

    当然这么一来,难免有些难听的耳语在校园里流传,更难免流到云峥耳里。跟在高中时相同,云峥在系上同样受欢迎,虽然他本身很安静,但就是有着沉着的气度和风范,于是系上也开始有为云峥抱不平的声音。学期结束时,理工科系花还宣布,她要把云峥抢过来。

    系花对系花,这场大比拚真是热闹滚滚——虽然从头到尾就只有一方在呛声,另一方因为一次参加好几个社团,大小姐可是很忙滴!不过实力相当的两人这场战争已经先在学校的bbs网站掀起风潮,有人学水果日报,把两人的各方条件列出来比一比,还有人开了赌盘哩!

    校园八卦像烟火一样一波比一波还精采,但是这两个早就经过高中时期风雨洗礼的人,一个不动如山,一个我行我素,寒假一开始,小俩口就开开心心手牵手回家过节去了。

    因为只是在邻近的县市,所以其实平常休假,两人都会回道馆住一天。第一个长假到来秦绯云也决定不回美国,不过这却不代表家里长辈肯放人,回到道馆第二天,楚素弦就告诉她,秦家要她回去过寒假。

    也是啦,暑假因为要联考,她已经没回去了,高中三年也很少回去,楚素弦也忍不住帮自己的姊姊说话——不管秦家长辈再严酷,母亲总会想念女儿啊!

    于是,基于丑媳妇也要见公婆的道理,楚素弦想了想,这两个年轻人现在已经在外面同居,之前有他在还没什么,要是哪天被秦家先发现了,云峥绝对很难翻身,于是便提议云峥也一起过去,两人自己向秦家长辈交代。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在飞机上时,不管是秦绯云或云峥,心里其实都同样的紧张,同样的不安,但是快要抵达家门时,秦绯云仍是握紧云峥的手。

    至少在她的地盘上,要换她罩他!

    对云峥而言,这趟旅程多少有点打击他的自信和自尊。

    楚家虽然是名门,但是一直以来总是相当低调,何况他其实只见过几位楚家长辈,据说如果不是天行大哥的意思,楚家长辈也同样无法接受他的存在。

    相比起来,秦家真是一点也不客气地向世人宣示着他们的社会声望与地位。他们一下飞机就坐上秦家的车,加长型凯迪拉克,冰箱电视按摩椅应有尽有,司机和管家的动作一丝不苟地,也是恭敬地喊他一声表少爷,让他浑身不自在。

    然后进了秦家大门,又仿佛从人间进入了仙境。秦家本来就住在有钱人多的地区,一路上尽是让人咋舌的豪宅,围墙长到看不见尽头,比起来楚家武馆真是不够看,而且也显得太老旧太阴森了些。然而他到现在还能记得自己被收养的第一天,楚家武馆对他来说已经是世界上最豪华的地方了。

    他是个从小穷惯了的孩子,在进到秦家后,其实心里对未来的想望不免也产生了动摇。

    长长的丝柏大道两旁,尽是秦家的地盘,分别是一座花园与高尔夫球场,大道尽头巴洛克式的巨大豪宅,傲慢又华丽地提醒着他这个凡人,不该踏进圣境。

    所谓门当户对,龙交龙,凤配凤,这并不肤浅也不俗气,相反的,那是这个社会的智慧和真理。

    如果当年他母亲选择了门当户对的对象,也许她就不至于红颜薄命。

    他几乎想收回和秦绯云交握的手,但她却突然拉过他的手,把他的手掌像玩具一样抱在怀里,还淘气地对他笑了笑。

    那瞬间他突然醒了过来。

    还有一丝可能吧?这一丝可能就是,在他眼里,秦绯云就是秦绯云,他们朝夕相处了四年多,背景上的差异并没有让两人显得格格不入,他们相知相惜的过程里,可能很天真地忘了去在乎彼此的出身多么不同,但也因此全心全意地只看着对方的本质。

    他看着她,那一刻在心里决定放手一搏,为这一丝丝的可能,他不放弃。

    秦绯云这叛逆的女儿,出门像走丢,回来像捡到,于是全家人在她回家的这天都到齐了。

    楚素弦已经说过会让云峥一起过去,所以一开始,他们只当云峥是代表亲家过来作客,就算知道云峥出身不好,但秦家这样在乎社会声望的人家,加上自视教养与品德高尚使然,当然也不会怠慢了人家,从头到尾都是以招待贵客的态度招待着云峥。

    要说在礼貌之外还多了几分真诚的,就是秦绯云的母亲了吧。毕竟是自己小弟的养子,虽然知道那些恩恩怨怨,但毕竟是被上一代所牵累到的可怜孩子,而且楚天行既然坚持要父亲领养云峥,她就会把他当成自己的晚辈,于是餐桌上尽管那群男人不停对唯一的宝贝千金嘘寒问暖,以一种男人的直觉隐隐地冷淡云峥,她倒是和云峥聊了很多楚家的事。

    到晚餐尾声,一切都很和平。

    直到大老爷哪壶不开提哪壶,说了,明天有几个朋友家的男孩子要过来吃饭,要秦绯云盛装打扮。

    秦龙宙说完这句话,只有长子热烈地帮忙补充那些公子的来历,其他人都是一片沉默。

    秦绯云放下刀叉,动作不至于太粗鲁,但也不算秀气“锵”地一声,刚好打断兄长一相情愿地叨絮。

    “我本来想私底下跟爸爸说,不过看来还是现在说好了。”她并不是小题大作,秦家千金满十七岁就开始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可不是只当花瓶——噢,说是花瓶也没错,把情境想像成家里的男人开始使劲地推销自家的花瓶摆在家里多赏心悦目,带一只回家绝对不后悔就对了。

    但因为她是父亲唯一的女儿,不像二叔重男轻女,也不像三叔的狐狸精给他生了一个又一个女儿,不销出去难道留在家里当米虫?她十六岁以后人都在台湾,但是显然如果她以为自己能因此避免那样的命运,那就太天真了。

    秦绯云环视了一眼餐桌上众人的表情,父亲显得有点紧绷,大哥一副面子挂不住的模样,二哥毫无表情,三哥显然打算看好戏,四哥则瞪着云峥,绿风更是轻蔑地瞥了她这个双胞胎妹妹一眼,好像她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一样,不屑地转过头去。

    死小子,早她几秒出生也敢跩成这样。她不理他,又看向云峥,他轻轻摇摇头,示意她不可冲动和家人发生争执。而母亲也是一脸担忧。

    她很心平气和啊!别人要找她吵架,可不是她的错!

    “我和云峥正在交往,而且我决定跟他一起为我们的未来努力,所以我不想花心思在没意义的社交活动上。”她很客气了不是吗?

    “没有家人同意的交往,没有持续的必要。”大哥先沉不住气。

    秦龙宙不让长子的傲慢和冲动坏事,他抬手制止后道“年轻人彼此间有正常的交往,家人当然没理由反对,我跟你母亲也很乐见你和舅舅的养子处得很好,至于是不是需要牵扯到两个人的未来,牵扯到两家人的更多互动,我想不必急于一时。”

    老狐狸果然道行高多了,一句不冷不热的话,似乎根本没有让人反驳的余地,也给了云峥一个软钉子。

    而且他说的是绯云舅舅的养子,很隐讳地说明了他的身世在他们家,真的不受欢迎。云峥只是垂下眼,不作任何表示。

    秦绯云自认是老狐狸出产的小狐狸,她才不会那么快败下阵来。

    “是哦,可是我刚回美国,这一趟可是够累了。我明天不想费神招待客人,要是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或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事,我想老爹你应该会很没面子吧?”言下之意就是,面子什么的,于她如浮云,要是老爹也这么想的话,那她明天可能会有什么精采的脱序演出之类的

    “那好吧,你这几天好好休息。”秦龙宙以眼神制止长子想出口的反驳。

    如果小狐狸以为她赢了第一仗,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时差的关系,秦绯云在隔天睡到日上三竿,昨晚竟然还因为认床,跑去找云峥聊天,两人聊到半夜才各自睡下。

    真奇妙,大概是台湾和美国的空气不同吧,这张床明明是她从小睡到大的啊,但过去三年来只要她一个人回美国时,也总是上网和云峥聊到很晚,才被他赶下线,两人在家时也都是睡前要聊一下,就算只是她说些无聊琐事而他负责听,也总让她感到满足,因为云峥总是会用那种温柔又专注的神情仔细听她说大概因此养成了习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