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宋语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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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一间极高档的富人酒吧,禁烟,卖着等级极高、价位极高的酒,空间里回荡着轻蓝调音乐,是一个让人可以很放松也很优雅的地方,今夜,却因为一个喝醉酒的女人而彻底变了样。

    暗兰齐优雅地持着酒杯微晃,双手微微交叉在胸前,眼神有点冷漠倨傲的望着眼前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很性感,黑色紧身绕颈背心洋装衬托出她的好身材,肩臂纤细骨感,颈部线条优美,那裹在背心里头呼之欲出的饱满胸形更是令人很难移开目光,更别提她那双露在短洋装下的雪白美腿了,纵使这女人已经有点醉,可她那优雅的仪态像是天生的,就算整个人已经半趴在桌前,甚至差一点就不小心把他的酒杯给挥落在地上,这个女人看起来还是十分美丽而不致让他觉得太反感。

    这是他没有马上叫服务生过来赶人的原因。

    “可以陪我喝酒吧?帅哥哥?”她微笑,笑起来的她带着让男人很容易卸下心防的甜美。

    不艳,严格一点说来,她在他眼中还称不上顶级美女。眼睛不大,更不是水汪汪楚楚可怜的那种,但她睨着他的眼神很单纯很清澈,只是这样看着他,就可以传递出千言万语,因为,那是一双很有神、会说话的眼睛,没有自信的人似乎很难坦然的迎视她的眼,但,这当然不包括他傅兰齐。

    他直视着她的双眸,瞬也不瞬地,像是跟这女人已认识了天长地久般熟悉,轻易的便在她眼中看出了她的落寞与忧伤,虽然,她笑得如此甜美而性感。

    这女人,太容易惹人心疼。

    会让人想一把抓她入怀吻个够

    “为什么是我?”他开口了,两道浓眉轻挑,薄薄的唇带着些微嘲弄。

    在这间酒吧,在香港,应该暂时没人识得他,拿掉他是法国巴黎最大葛林若投资银行少东的这个光环,唯一可以吸引人的应该就是他这副天生下来便英俊尊贵的中法混血儿皮相了。

    他长得极出色,这点他不会不清楚,但胆敢这样明目张胆靠近他的女人,真的屈指可数,因为除了英俊、富有、尊贵这几点很容易让女人趋之若鹜外,他高傲冷漠得让人觉得很难亲近,再加上他那天生下来便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国贵族血统,他总是高傲得很理所当然。

    “你不想陪我喝酒吗?帅哥哥?”巫美艾说的是英文。因为头晕又热,很自然的把脸贴在冰凉的桌面上,此刻的她当然不会想到她胸前的青光已然外泄这等小事,因为在她走进这间酒吧时,就决定这一夜要不醉不归,如果可以找到一个又高又帅又体贴的男人过一夜那更好。

    这就是她现在为什么坐在这个男人面前的原因。

    这男人一看就知道是混血儿,帅得简直无法无天,她在隔壁桌看了他好久好久,很努力的多灌了几杯酒,这才鼓起勇气装疯卖傻地跑来他面前“钓”他。

    “不想。”傅兰齐很直接的也用英文回绝。

    “是吗?我不够漂亮?还是不够性感?”巫美艾笑着,依然懒洋洋的趴在桌上,却开始用中文喃喃自语着。“该不会是我不够有钱吧?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娶一个有钱的女人好让自己更有钱呢?好奇怪究竟人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呢?明明就很有钱了,却连找个老婆都要比自己有钱莫名其妙”

    暗兰齐静静的看着她。这女人现在根本就是在自言自语,不是在跟他说话,所以,他也没打算加入她开启的话题,何况,她说的是中文,他没必要让她知道他其实听得懂,而且中文也是他的母语之一。

    巫美艾却突然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盯着他瞧,又改成英语说话。“你真的对我没兴趣,对吧?就算我说我想找你上床,你也不要,对吧?”

    上床?

    暗兰齐的嘴角抽动了一下,蔑视她的意味更是明显了。

    炳,他瞧不起她

    这一点,就算已经有点醉的巫美艾也很清楚的感觉到了,她笑了起来,眉角眼角唇角全因为她的笑而飞扬着。

    “我喜欢你啊,帅哥哥,不会随便就接受女人的投怀送抱,真是个君子?还是因为你不爱接收来历不明的东西?”说着,巫美艾有点踉跄的起身,大方的朝这位帅哥挥挥手。“那再见了,很抱歉打扰了你的独处时光。”

    她走回到自己座位上,又替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子酒,差一点就溢出来。

    接下来短短一个小时,总共有三名男士陆续过来找她谈话,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微笑及端着酒杯喝她的酒,对每一名男子的邀约或攀谈都显得无动于衷,通常识相的男人会懂得知难而退,不识相的就会使出死缠烂打的招数,迫得她不得不闪人躲到洗手间去。

    望着镜中那个被醉意渲染得有些迷蒙的眼,还有那像是抹了浓浓胭脂的桃红双颊,巫美艾有些愣怔着,觉得突然间好像有点不认识自己。

    用冰凉的水往烧烫的脸上抹了又抹,颊畔一脸的湿,眸光里也同时氤氲着一层淡淡的雾气。

    真是见鬼了!她在心里低咒一声。

    都已经喝了那么多酒了,为什么她的脑袋瓜子还这么清楚呢?为什么李希恩那男人的模样还一直跑出来招惹她?惹她伤心?为什么忘不掉一个根本没爱过自己的男人?

    只不过是场饼期很久的单恋而已啊,她为什么要如此耿耿于怀呢?是因为习惯这样自虐的情感?还是因为不甘寂寞?不管是为什么,都该结束了,彻彻底底的结束,她可以单恋一个不婚的男人一辈子,却绝不要委屈自己去单恋一个即将踏入婚姻的男人。

    是啊,都结束了。她告诉自己。

    嘤嘤的哭泣声,是她对这场单恋的告别式。

    哭个尽兴吧!她对着镜中的自己说。

    哭完再微笑。她对自己承诺。

    就这样,她躲在洗手间整整哭了十几分钟,这才抬头挺胸的走出来,一个完全不在她预料之内的人竟然在洗手间外头等着她——

    “你”她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已经被这男人拉住

    要甩开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藉由他的手紧握住她的手所传递过来的未来片段,如电光石火般撞击进她的脑海

    懊死的!她低咒的闭上眼。

    那一幕场景血淋淋的,把她吓得根本说不出话来,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没有知觉的任这男人把她拉着往前走

    她该问他为什么要在门外等她?为什么一直拉着她走离了酒吧?他要带她到哪里去?想干什么?

    可是,她一句话也没问出口

    因为从小到大,她还没有在别人身上感应过这么可怕的事,这让她吓坏了!而且直觉的不想相信这样的事会在未来七天内发生在这个男人身上

    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她的感应从来没有失灵过!

    小时候每当人家握住她的手,她的脑海里就会有画面撞击进来,然后出现在她脑海中的画面在未来七天内就会发生在对方身上,刚开始时她只是觉得好玩又神奇,当年纪越来越长时,才自觉到这与生俱来的“异能”似乎并不是什么太好的事,因为她可以预知到的通常都不是好事。

    譬如邻家伯伯摔车断腿,隔壁家大哥哥开车撞到山,那个卖菜的大婶被篮子砸到头,学校某某同学被爸爸打,某某某又跟某某某打架受伤等等等

    为什么她必须知道别人未来会发生的意外事件呢?那些与她无关的人的未来,她为什么要知道?以前小时傻傻的不懂事,总会好心的提醒对方要小心什么,人家一开始都不以为意,后来事情真的发生了,都会拿见鬼似的目光盯着她瞧,甚至刻意的避开她,像她身上有魔鬼附身似的

    她讨厌那样!所以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不再喜欢与人握手,也不再把自己所预知到的关于对方未来会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她不要当个异类!包不喜欢任何人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她!

    巫美艾觉得头好痛,胸口闷得快透不过气来。

    “那个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他走得很快,像是后面有人在追赶似的,可是她的头又痛又晕,踉踉跄跄的根本走不稳。“我快要吐了我走不动了你放开我拜托”

    才刚说完,巫美艾便整个人跌坐在地,痛得她直抽气。

    暗兰齐看她一眼,想也没想的便蹲下身。“上来,我背你。”

    她望着眼前宽大厚实的背,有一刹那的恍神,是怎样?现在是在拍电影吗?这世上真有对个陌生女人也这么温柔体贴的男人?

    不对!现在不是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重点是,这男人为什么要带她走?刚刚在店里,这人明明高傲得不想理她的不是吗?

    “这位先生”虽然她是很想乾干脆脆的爬上去,给他那好看无比的背背着走啦,可是,他究竟想干什么?

    傅兰齐没耐性等她,直接拉她的手过肩把人给背起——

    “喂,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放我下来!”她打他,有气无力的,不过很番,一直打一直打。

    他不耐的挑眉,背着她的步伐一刻也没有停留,走到大马路上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马上叫司机开车。

    “你家住哪儿?”他终于回过头正视她的存在。

    巫美艾一愣,瞅着他半晌,突然之间大笑出来。“这位先生,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吧?所以,刚刚我在店里的提议你还是很感兴趣的,对吗?哈哈,我就说嘛,这世上哪有男人不好色”

    她的话,终止在那双连在黑暗里也会发亮的蓝瞳里。

    是啊,他是混血儿啊,那深蓝双瞳此刻冷冷的盯着她瞧,像是要把她给一口咬住然后吸进去

    “不是这样吗?”她敛起笑,呐呐的开口,心跳莫名的加快,像是做错事的小孩那样,在这双深瞳的映照下微微不安惊慌着。

    “刚刚有一个人在你的酒里下了药,听起来是混帮派的。”傅兰齐淡淡的开了口。“因为不想惹上麻烦,更不想莫名其妙为了一个陌生女人打架受伤挂彩,所以才先去把你带开,这样的解释你满意了吗?”

    咦?巫美艾眨眨眼,胸口间彷佛有一股暖流悄悄淌过。

    “所以,你救了我一命?”她无法想像,如果他没有主动去找她并马上带她离开酒吧,接下来的她会发生什么事。

    “好像是这样。”傅兰齐不太情愿的承认自己其实是有点多管闲事了。刚刚他在酒吧看见的那档事,他相信这世上很多角落都常常在发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责任,如果她自己不小心、不注意,以后这样的事也一样会发生在她身上,他有必要多管闲事吗?

    或许,他并不是真的那么冷血的吧?可以看见这样的勾当而视若无睹——这样的事他恐怕也干不出来。但,他会不会做得太过头了?只要在门口提醒她一声不就行了?他却这样直接把人给带走是过头了些吧?毕竟,这女人跟他傅兰齐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究竟住在哪儿?”他的语气有些不耐,为自己多花在这女人身上的心思感到微微的不悦,连他自己都没搞懂今夜的自己为何要干出这样英雄救美的可笑戏码。

    “就刚刚那儿附近。”她看着他,小小声地说。

    “什么?”他诧异的瞪着她。

    “是你一直拉着我走的,把我背上车的人也是你”这话,说得更小声了,人家毕竟是帮她忙,她哪能那样理直气壮的说都是他的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