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流尽最后一滴血

杜.超黄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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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往夕

    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

    如今再没人提起——

    这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在几年前不知有多么流行,然而,它像被无数首曾经风靡一时的流行歌曲一样,被时间的风渐渐地吹散,吹散,只剩下零碎的记忆和不连贯的音符。

    日子就像风中飘落的黄叶一样,毫不留情地乱飞,当我的崎岖的人生道路上疲惫不堪,咬牙前行的时候,当我的生命又死去了一天的时候,在2006年的12月寒冬,我又一次听到了这首歌,它解除了我的抗拒,自动地输入了记忆的密码,于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音容笑貌迅速而又清晰地浮现在我周围的空气中,透过袅袅的烟雾,我仿佛看见他再一次对我露出笑容。

    绝望的笑容。

    1

    最先注意喻超的是因为他的固执。

    九月的阳光明媚,我怀着愉快的心情走下公汽,我考上了武汉大学,那个年代与现代根本不同,那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年代,不像现在只要有钱就可以读大学,武汉的伢们本来就不爱读书,能够考上g大这样的学校更是凤毛麟角,我轻松地吹了一声口哨,准备走入校门。

    一阵争吵声使我停下了步子,我走过去,只见一个麻木司机正满脸凶光地对着一个少年吼叫,那个少年长得瘦高而且相貌英俊,苍白的脸上浮现着倔强的神情,在斯文的气质中一股固执的味道却清晰可感,麻木司机则暴跳如雷。

    “小子,武汉话的八角就是指八块,你不要跟老子在这里装傻。”

    “我不知道,我又不是武汉人,你说八角我只给你八角,我不知道什么八角是八块。”

    “个婊子没有钱就不要坐麻木沙!”

    “我不是出不起,只是我最讨厌别人骗我,还有你不要在我面前说脏话。”

    “说了你又怎么样?”麻木司机抓住少年的衣领“老子在沙洋农场监狱坐过三年牢。”

    “你不要拿坐牢来吓唬我,我就是沙洋农场的,劳改犯我见得多了。”

    少年毫不示弱,瘦弱的身躯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味道。

    “妈的个*,老子刚好可以报仇。”他做势欲打,我几乎和那少年同时喝了一声。“住手。”

    那少年看我的那一眼很奇特,或许他根本没有想到在一大群看热闹的人中居然会有人站出来帮他。他已经退后两步,手里握着一把小小的水果刀,抿着嘴唇,漆黑的眸子闪着愤怒的光,他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中国古时知识分子愤怒的抗争,尽管无济于事,但仍要反抗。

    我自认为我是个早熟的人,很自我,从不理会别人的事,一向以做好自己的事为原则,然而今天,我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站出来,也许在他的身上有一种隐藏在我心中很熟的东西,不屈!我很喜欢不屈的人,他们倔强,誓不低头,坚持自己的原则,更何况这个少年是我的同龄人,很可能和我一样是来报到的学生,看到他,我不由自主地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少管闲事,臭小子。”麻木司机骂我道。

    我毫无怯意道:“我是武汉人,你他妈的就会宰外地人,算什么本事。有种的我们单挑。”

    我可不像那少年那样单薄,身高1米80,虎背熊腰,身强力壮,那家伙显然很心虚。

    “他坐车不给钱。”他外强中干地嚷道。

    那少年一声不吭地将手中的八毛钱递了过来。麻木司机一把抢过来,却又叫道:“就算你不给八块,那怎么也不能只给八角钱吧,坐个公汽都要一块钱呢,小子,你说怎么办?”

    “算了算了。”旁边的人都在帮忙打圆场“年轻人,再给他几块钱算了,几块钱么,扯皮都划不来。”

    “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他不应该骗我,如果当时他说八块钱,我不会坐他的车,反正你说八角就是八角,我只付八角钱,如果你要嫌亏,你再把我拉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看上去神情严肃,露出十分认真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妈的,以为老子不会,你调戏老子。”麻木司机又羞怒起来。“来,老子拉你回去。”

    “算了算了。”

    “何必那么认真呢,两个人都让一步算了。”

    “就是沙,搞那么麻烦有么好处呢?”大家又都在一起劝。

    连我也是这个意思,这也是人之常情,麻木司机的意思无非是再多少弄两块钱,既已占了上风,顺势给他台阶下就完了。没想到少年死命不给。

    “对不起,师傅,我不会多给一分钱。”他又把行李放到麻木车的后座,自己坐了上去。

    “走不走,要走就送我回原地方。”

    周围的人一片摇头叹息,麻木司机似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脸胀的通红,半响才向坐在车里的他伸出一个大拇指。

    “你狠!你有味!你是哥,好不好?”

    “走不走,不走我就下来了。”他跳下车,把行李拎在手里,麻木司机换了一副哭丧的脸孔。

    “是我不对,好不好,不过八角钱实在太少了,你再给两块给我好吧——”

    他冷冷地摇了摇头。

    连我都觉得过意不去,我掏出两元钱往司机手里一塞。

    “拿去,拿去。”

    “谢谢!谢谢老大。”他喜笑颜开,他年纪比我大许多,还喊我喊老大,真好笑。

    麻木司机走了,看热闹的人们也慢慢散去。那少年走过来,手里拿着两元钱。

    “谢谢你,不过你不应该给他,还给你。”

    “息事宁人嘛,算了,两块钱么。”我把钱推回去。

    他正色道:“我说过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我看到他真的很严肃,我笑了一下,把钱接了过来。

    “认识一下好嘛,我是唐远志,新生,经管系。”

    “是吗,”他很惊奇“我叫喻超,也是新生,也是经管系。”

    我们互相打量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真的是很巧。”

    “我很好奇,如果我不要你那两块钱,你会怎么样?”

    “撕了它。”他毫不迟疑地说。

    这就是我和喻超的初识。

    每个人都有固执的一面,这一点毫不稀奇,可是,像他那么少有的固执在世上可以说是少见的,他的固执与他的自尊、倔强,人格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这个利欲熏天的尘世间,固执早已被认同为痴呆、愚蠢、不开窍,不通人情世故的代言词,而圆滑世故却成为当今人性中普遍的成分,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某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东西。

    我很欣赏他。

    2  

    205寝室,我们四个学生——我,喻超,张雷,东东便在这里聚集了,大学时代真好,年轻时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时代,我们聚餐,喝光了一箱啤酒,大嚼特嚼羊肉串和臭干子,年轻的心激动好奇,肆无忌惮地观察着这个世界,观点尖锐,实在,毫不掩饰和保留,而谈论得最多最热烈的是爱情,而对于任何一个初进大学的少年人来说,爱情的缩影便是女人和性,男生讨论着女生,女生议论着男生,这是校园寝室百年不衰的文化传统。

    “g大这么大,怎么没看到一个美女。”

    “男人总是说看不到美女,挑女人的毛病是最容易的。”

    “有可能有,不过很少,有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才女往往不漂亮,而漂亮的,又很愚蠢。”

    “老天爷是公平的,那些漂亮又有才的往往又被男人骗了。”(哄笑)

    “你说为什么男人和女人总是那么互相吸引。”

    “很简单,因为男人要找女人的岔子,女人要抓女人的把柄。(哄笑)听上届的老乡说,g大无处女,(笑),那要抓紧机会,快点上。”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什么处女,原来还说什么学生时代的爱情纯情,可现在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就懂得和人上床,大学里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都想泡大款,千万别把爱情当真,有那么多待吻的嘴唇,那么多堪折的鲜花,我们怎么能够把自己束缚在一个人身上呢,我只看重一时的快乐,一夜的销魂。”

    “啊,我觉得你说的不对。”

    一直仔细聆听着我们说默不作声的喻超突然开腔了。

    “不对,好,那你说。”

    爱情不是一场游戏,人不是动物也不是一件衣服,当人喜欢它的时候就穿,不喜欢它的时候就脱,爱是很神圣很严肃的事,爱一个人是一生一世的事。

    “一生一世,no,你以为是在演电影啊,一生一世爱一个人是绝不可能的事,人的思想会随着年龄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不是吗,小时候,我们都爱玩具,做游戏,现在还玩不玩,做不做,我们喜欢的歌星影星也会随着年纪的增长而发生变化,我们喜欢过某个明星可现在不喜欢他了,我们曾经不喜欢某个明星,可是现在又喜欢他了,这不是很正常吗,生活不是静止不变的,是向前发展的,我们爱人也是一样,过去曾爱过她,可是一段时间过后,我们大了,环境变化了,性格变化了,思想深刻了,复杂了,成熟了,我们也许不再爱她,又有新的吸引我的女孩,这又有何奇怪呢,我们的国家领导人打伏的时候,找的多是农村妇女,解放后进城,他们离婚早年轻的女大学生,漂亮的护士,这不是什么喜新厌旧,因为双方的身价、地位、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成为一种必然,毛泽东、鲁迅、郭沫若都结了几道婚嘛,没有人说他们对爱情不忠诚。”

    “那么那些被抛弃的女人呢,那些哭泣的女人呢,那些心灵受到伤害的女人呢,所谓追求幸福就是制造女人的痛苦。”

    “你的话语中已经包含着对女人与男人地位不平等的肯定,为什么一分开就是女人被抛弃,女人痛苦?受到伤害呢?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女人自己总是把自己把作弱者来看待,她一样也可以挺起胸膛去寻找自己的爱人嘛,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开,再去勇敢寻找自己的天堂。”

    “你的冠冕堂皇的话语不过是为了替你的花心作出合理的借口而已。”

    “花心?花心是男人的本性,男人对漂亮的女人感兴趣是天经地义的事,每一个男人都想占有不同的漂亮女人。”

    “这只能说明你从来也不曾真心地爱过一个女人,你爱她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和她上床,真搞不懂那样做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

    “人生是一杯酒,我们得带着狂欲大口地喝,等到酒喝完时,官能的游戏也做完了,那时我们不要象一个宠坏的孩子似的哭泣,我们不要把空杯丢在石头上碰碎!”

    “verygood”张雷连连为东东的精彩话语鼓掌。

    喻超似有抵挡不住的感觉,但仍然不肯认输,他的固执劲又来了。

    “我爱一个人就会全心全意地爱她,全心全意地为她着想,她快乐着我的快乐,悲伤着我的悲伤。”

    “操!傻蛋,理论而已,若我为对方牺牲,而对方不肯为我牺牲呢,那不亏了吗?”

    “那也很正常啊,你爱一个人难道还要得到回报,爱一个是不能带有动机的。”

    “错,你大错而特错,你的爱情太浪漫太理想化太不现实了。现在生活中没有单纯的不带动机,不期图回报的爱情,你将会失败,无可避免。”东东斩钉截铁地说。

    “我不信,我绝对不会错,事实将证明我是对的。”

    他毫不示弱,针锋相对。

    “是你错了,阿超。”张雷以同情但不容置疑地口吻说。

    东东笑着问我“你说呢,老大。”

    如果以我的观点,我既不赞同那种东东所说的爱情很随便,爱就是纵欲上床的观点,我也渴望一份真诚坚贞的爱情,这一点是与阿超的观点相同,但是,若把真诚、坚贞的爱情认为是只愿一生爱一个人,天荒地老情不变,无条件为对方考虑又太单纯,太机械,太可笑和太不符合实际了,诚如东东表达的那样,人不可能永远在原地踏步,人生是变化的,复杂的,因此爱情也必然是变化的,复杂的。

    从内心来讲,我大部分还是赞同东东的,瞥了一眼他,他那黑黑的眼睛也正定定地看着我,嘴唇微张,似乎想对我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只是脸上露出既期待有迷茫的神情,象一尊有思想的雕像,他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动,又使人爱伶,我原准备说,互有可取之处,话到了嘴边又变成了:“我赞同阿超的。”

    东东和张雷显出极其失望的神情,而他却无声地笑了,像一个极其天真的孩子,不知怎么的,我也象内心完成了一个重大的使命似的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那一刻,我也难以想象,当我说出互有可取之处时他会是怎么样的失望。

    夜已很深,我们也喝得很多,谈了那么多的话也使我们疲倦,我们边说着边渐入了梦乡,就在我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一只手轻轻而又坚决地将我摇醒,我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他从上铺探出脑袋,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

    “怎么?”我问。

    “没什么,刚才没谢谢你,现在向你说一声谢谢。”

    他的举动总是那么出人意料,令人好气又好笑。

    “没什么。”我说。

    “我有女朋友,在武汉念商专。”

    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什么?”

    “我有女朋友,”他加大了声音“十几年了。”

    “十几年?”我吓了一跳“一生下来就恋爱。”

    “大惊小怪,没听说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我又来了精神,我想,他的恋爱故事,定是相当精彩的。

    “她很漂亮,”他的眼神变的幸福起来“很漂亮,你想象不到的漂亮,而且温柔、单纯、老爱穿一套白色的连衣裙,真的很像冰川上的天女。”

    “天女天女,你连名字都还没说。”

    “熊美纯。”

    “熊美纯,这名字很美。”我喃喃道。

    “对,有兴趣听我将我们的故事吗?”

    “当然,”我说。

    他含着笑,开始讲述他和熊美纯的爱情故事。

    3

    当熊美纯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只觉得眼前一亮。

    高挑的身材,长长的头发,一对会说话的大眼睛,典型的江南美女,尤其是她身上有一种与其他商业气氛中的美女完全不同的东西,那就是一股清纯脱俗的气质,如果把其他美女比作千娇百媚的水仙花,而她则象深山幽谷中唯一的一朵洁白的百合花。

    “我来介绍,这是我朋友熊美纯,这位睡在我下铺的哥们——唐远志。”

    “你好!”我彬彬有礼地说。

    她的脸上浮起两朵红云,显出极其羞怯的样子,显得更发的楚楚动人,真是我见犹怜。

    她用蚊子般的声音对我说了一声:“你好!”

    “真羡慕你,小子。”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赞叹。

    喻超耸耸肩。

    “他真的是很漂亮,现在我看到了,一点没错,我就不做点灯炮了,玩开心点,晚上向我汇报!”我开他的玩笑。

    “去你的。”

    这就是他第一次带我见熊美纯,在此前,他已经向我讲了几遍和熊美纯的爱情故事。

    “出门向左拐,是一条田间小路,顺着小路走便是江堤,这一带是很荒凉的地方,却是我和纯子的天堂,江堤再下去,依此便是草坡、树林、沙滩和汉江,我们从小就不爱热闹,便常常跑到这一带来玩,一转眼,我们已经十八岁了。”

    我记得清楚,那是七月九日,是我们高考完的最后一天,那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已经完全无影无踪,我们仍像小时候那样,在沙滩纵情奔跑,放声大叫,直到我们都跑累了、喊累了。

    农场的夏夜是很美的,没有喧哗,没有骚动,此起彼伏的夏虫在鸣叫,是一片和谐的音乐声,树木都在沉思,而离我们不远的江水总是不急不慢有节奏地冲上沙滩,又退回去,我们甚至可以感觉到远方的牛在梦呓,生命是多么美好,我们可以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轻轻地将纯子抱在怀中。

    你没有见过她,你根本不知道她有多么漂亮,什么g大之花,连她的一半都比不上,我望着她,她长长的睫毛,颤抖的唇,她把头靠在我的胸口,低低地对我说:“念首诗给我听,我的诗人。”

    我紧紧地拥抱着她,她像个小孩子倒在我的怀中,似乎睡着了,我的心中柔情无限,很快就脱口而出。

    “今夜我要吻你

    是你使我怦然心动

    我要靠近烈焰的红唇

    把我的爱传给你

    今夜不是一个幻梦

    是一个梨花开放的时节

    当我吻你,春意纷飞

    吻你,不许你轻轻地躲避

    吻你,不许你咯咯地笑“

    她长长地叹息道:“那你还等什么呢?”

    世界变得害羞起来,月亮躲藏起来,只有星星顽皮地眨着眼睛,我们如醉如痴地吻着,如同在江面上漂浮,我笨手笨脚地解开她的衣服,我仿佛走入一个神话的梦境,她身上淡淡的处女幽香袭击着我,使我沉迷,我在神话的迷宫里迷了路,眼前一片迷离,我和纯子都在神话的世界里纵情嘻戏,我无法忘却那神话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当我小的时候,我就表现得和别的孩子不同,我不爱玩具,不爱游戏,只喜欢静静地在一旁看书,而我最爱看的就是神话,而纯子也喜欢,我们是邻居,虽然我们的长辈因为吵过架而不相往来,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偷偷的交往,我们俩总是跑到这里,记不清有多少次,纯子总是拿着一本书远远地跑过来:‘超超哥哥,爸爸又给我带回来一本新书。’于是,我们俩就躲在树荫下,津津有味地看,其实纯子是不看书的,她总是很入神地听我读,最使我深深着迷的就是那本一千零一夜画册的神灯故事,阿拉伯的少年阿拉丁被巫师骗了,他摸了一下神灯,立刻,一个巨人出现在他的面前,主人,有什么吩咐,阿拉丁大喜,叫神灯把他带回家去,他变的很富有,还常常救济穷人,穷人都喜欢他,阿拉丁爱上了公主,可是国王瞧不起他,要他拿出四十盘金银财宝才肯答应把公主嫁给他,又是靠神灯,阿拉丁把四十盘财宝交给了国王,国王只得答应把公主嫁给他,阿拉丁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在我和纯子的眼中,我们似乎真的已经看到神灯在我们面前发着金光,而阿拉丁也似乎真的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神灯,如果我能有一盏神灯该多好!

    “超超哥哥,你说真的有神灯吗?”纯子问我。

    “一定有,世界上一定会有神灯,不然怎么会记载在书里呢?”我坚定不移地说。

    “我本来就相信,你说了,我就更相信了。”纯子说:“超超哥哥,如果将来你找到了神灯,你会娶我吗?”

    “当然,”在我小小的心灵里,已经和纯子不可分割,在我看来,纯子将来成为我的妻子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

    “可是,我爸爸妈妈和你爸爸妈妈不讲话呀,他们还不让我和你玩。”

    “你好傻呀。”我哈哈大笑“我不是有神灯吗?你爸爸妈妈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他们会答应的,到时候我一定要和你结婚。”

    “唔,”纯子笑了“那我们拉勾。”

    于是,我们便伸出小手指来,勾在一起“拉勾拉勾,不算数是小狗,是小狗。”喻超说着,脸上露出了幸福之极的神色。

    “真浪漫呀!”我感叹道。

    4

    我和喻超走的很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关注他、关心他,我觉得我对他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我欣赏他的过人的才气,浪漫的幻想力,倔强的固执,一方面却又为他担心,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很可能与社会的主流格格不入,而这样必然会遭到社会的抛弃、报复和打击。

    他真的是很有才华,读他的诗,你会发现他的诗里闪着生命的光芒,比如我是一只向北飞的候鸟。

    我是一只没有伙伴的候鸟

    在秋风中等待寒冷

    我不愿一生忙忙碌碌

    只为逃避将受的痛苦

    我还要向北方行进行进

    迎向北方的来临

    为了一个奇迹的生命

    奋翅不停

    “写的怎么样?”他问我。

    “很不错。”我赞叹道。

    “我一定要在这几年里,在诗坛杀出一条血路,闯出名堂出来,我会的,一位将军曾经说过,我们都会成功,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

    他说话时非常自信、严肃、认真。

    这就是我不赞同的。

    “如果你只是写着玩玩,或者只是想把自己的思想表达记录下来,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把做一名伟大的诗人当作理想那是万万不可的,在这个年代,诗歌早已灭亡了,现在就是著名诗人的诗作都没有地方发表,实际上也没有什么著名诗人,今天,早已不再是一个搞文学的时代,文学早已被商品经济打得溃不成军。

    “不不不,”他极不以为然的说:“你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真正的文学决不会被商品经济冲垮的,西方经济够发达了吧,但是西方文学从来没有衰落过,小说家,诗人层出不穷。”

    “你说得不对,五六十年代聂鲁达,海明威,塞林格还能受到青年人的欢迎,可是现在的西方青年迷的是摇滚、性和因特网,这还谈远了,你再把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看一看,看清楚,现在是什么来的,十亿人民九亿商,那个全国人民谈文学论诗歌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

    “我不服气,我来了,我要改变这个现状。”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时势造英雄。有怎样的时势才能造出什么样的英雄,大战期间,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军火商人都发大财,在电视机和碟机没有普及的时候,任何一部破电影都可叫电影院满场,但是现在你看看,还有几个看电影,八十年代后期朦胧诗火红过一阵,但是现在已经烟消云散了,你不能否认这个事实,不是说你没有才能,可是现在不是搞文化的时代,不管再怎么努力,不管你再怎么有才能,你逆潮流而动只能是死路一条。”

    “你以为现在的潮流是什么呢,就是赚钱?”他略带讥讽的口吻说。

    “yes。,不承认这一点就是自我欺骗,我还是这样说,谈诗,谈小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人们谈论的是钱!钱!钱!”

    “我不谈钱。”

    “老兄,你吃的、穿的、交学费、生活费哪一样离得开钱呢,你不可能用你的诗来抵吧。要抛弃幻想,面对现实。”

    “鹰飞得再高,他的眼里只有藏匿的野兔,草原的景色再美,金龟子的眼中却只有粪球,你不可能让我一个从小爱诗的人放弃写诗,我做不到。”

    他的执着和固执又来了。

    我无话可说,也许,他是一个天生的诗人。要他放弃作一个大诗人的梦想,向现实妥协,就像要他把自己弄残了一样,幻想、写诗已与他的生命连在一起,诗歌殿堂里神秘的荣誉诱惑着他,他只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理性,不理会任何人的评论,走上一条孤独的追求之旅,如他在我的神灯里写到的。

    在我的心中有一盏灯

    那是古老传说中阿拉伯的神灯

    它使我的心中没有黑暗的地方

    有了它,我的心不会在现实的冷漠中感到寒冷

    对于我,它就如同人们心目中的耶利亚女郎

    我的梦中情人mybaby

    我在寻找,我从婴孩时就出发

    它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神话

    为什么人们都学会在美丽前哈哈大笑

    人们已经腐了,可我没有

    我还在苦苦寻找我心目中的圣灯

    没有它,我将疲惫不堪,嚎啕大哭

    “你经常提起神灯,对你来讲,它仿佛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

    “是的,小时候,家里还没有电灯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是点煤油灯,一看到点燃的煤油灯,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就会狂跳起来,我一个人可以坐在灯面前发呆,直到煤灯熄灭,家里人经常骂我浪费,他们不知道我的思索早就飞到了遥远的阿拉伯,我幻想我碰了碰灯,巨人出来了,问我要什么,我说我要和纯子结婚——直到现在,我都在幻想,有时侯我真的觉得会有神奇的神灯存在,你相不相信神灯。

    “神灯,你居然真的相信神灯,真的一摸神灯,就有巨人出现,就可以要什么有什么?我拷!你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

    “也许神灯是一个先进的高科技产品,不要讥笑,想想看,我们现在的科技产品拿到古代,古代的人还不是一样不可理解,当做神物一样,电话、宇宙飞船、电脑、仅仅在一百多年前都让人不可想象。神灯也许是一个更先进的电话,摸它就可以把巨人招来,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那也不奇怪,我们所要的东西可以分解成分子以光速而来,再还原成物质,怎么样,这解释得通吧。”

    我拷,我真是服了他,他的想象力居然会如此丰富,然而他的解释似又有几分歪理令我无法反驳他,只能叹一口气。

    “对不起,你的解释我接受不了,反正我不相信。”

    “不相信就算了,知道吗?纯子都相信我的解释呢!”

    “是吗?”

    “农场用上电灯之后,我就把我家的煤油灯收起来,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当作礼物送给她。”

    “不会吧,你小子把煤油灯当生日礼物。”

    “那又怎么样,她开心得很哪。”

    “恋爱的人都是盲目的,喂,真的准备娶她做老婆。”

    “那当然,我们拉了勾的,爱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

    谈到诗歌,他的表情神圣、严肃。谈到神灯,他的表情迷茫,而又向往,谈到熊美纯,则幸福而又陶醉,这就是活生生的喻超,他是外向的、透明的,不会欺骗自己,不会欺骗别人的喻超,我愿意和他做真的朋友,也许正是这重要的一点吧。也正因为这一点,脾气不好难以忍受别人的我却往往能容忍他的固执,怒气和批评,尽管我认为他的行动经常是不正常的,都是以他自己的认识为出发点,但我还是忍住了。

    不知为什么,我常常想到熊美纯,那美丽、单纯、羞涩的女孩,女孩是很脆弱的,很自卑,很需要男孩宠爱的,然而,有好几次我看到他仍然像对待普遍人一样对待熊美纯,她却从不生气,反而处处顺着他,维护他。

    一次,  她来我们寝室里玩,带了一袋桔子,大家都嘻嘻哈哈地吃着、笑着,她却不吃,熊美纯将桔瓣拿在手里准备喂到他口里,本应是极为幸福的时刻,然而,当着我们的面,他却十分不耐烦地将桔瓣打落在地,并对她吼道。

    “我最不喜欢吃桔子的,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们很惊愕,不知怎么的,一股怒火按捺不住从心底直窜上来。

    “你妈的,就是你不喜欢吃也用不着这样。”

    “她认识我十几年了,她应该知道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居然振振有词。

    “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想打他。

    “别,别,志哥,是我不好,你们别吵了,超,是我不对,我知道你喜欢吃香蕉,我去买香蕉,等我,我马上回来。”

    欢快的气氛荡然无存,我望着他,他颇不服气的望着我,我究竟怎么啦,我可以容忍他的脾气,却不能容忍他对熊美纯的粗暴,我清楚地知道只有一个原因可以理解。

    我悄悄地、默默地、静静的爱上了她。

    为了她,我终于和阿超干了一架,那次当她来找他的时候,寝室里只有我们俩人,他在奋笔疾书,我在看报。她轻轻地推开们静静地冲我一笑,仿佛一现的昙花,令我回味不已,她悄悄地走到他背后,用双手蒙住了他的双眼。

    “干什么?干什么?”他突然暴怒起来,使劲地将她的手大开,回过头来,他咆哮道。

    “我在写诗,你打断了我的思路。”

    她是那样的可怜无助,像一个迷路的小孩子一样,她低声地说:“对不起啊,你别生气,是我不好,我再也不这样了,好不好?”

    “每次都这样,碍手碍脚,害得我写不出来了。”

    三个人都保持着沉默,而我感到血液的流动又在加速,许久,她才小心翼翼地说。

    “我们出去散散步,好不好?”

    “散什么步,你只知道玩,你知不知道我要创作,我要出人头地,你知不知道,真烦哪你。”

    “你还是不是男人!喻超,你怎会从来就没有替别人想一想呢?怎么从来就不管别人的感受呢。”

    我终于忍受不住了。

    “关你什么事,她是我朋友。”

    “我操!你还知不知道她是你朋友,你完全象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她,一切出发点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你的固执是一种极端的自私。”

    “我就是这样的人,喂,她都不说我,你凭什么说我?”

    是的,我的确是无理由说他,我不能说我喜欢她,我爱她,我只能这样说。

    “我看不过眼。”

    “那你就别看啦!”

    他的固执、倔强、傲气、自负的眼神不知怎么的令我好讨厌,我一跃而起,抓住他的衣领,用膝猛地揣他的小腹,他毫不示弱,用拳头狠揍我的脑袋,打得我脑袋发怅,眼冒金星,他激怒了我,我把他按在床上,用肘击打他,他无力反抗,这时,她冲了上来,她拼命地欲扯开我,这使我更加愤怒,我为了她和他打架,她却保护他,我更加用力,突然,我的头部遭到了重重的一击,象被电打中了一样,我傻了,松开了手,我望着她,她手里拿着衣架,她慌乱地、语无伦次地说。

    “我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你们分开,分开。”

    够了,我受够了,我是自找的,我飞起一脚将凳子踢飞了。

    我出去了。

    没有人知道,我居然流泪了,真的。

    老天不公平,真的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5

    我在迷迷糊糊中睡去,半梦半醒之中,一阵奇怪的声音把我惊醒,一股带有甜美香味的蓝雾随风吹来,使我感到一阵愉悦,内心充满温馨,渐渐地蓝雾弥漫起来,一声巨响,床突然裂开了一个大洞,我身不由己一下子跌了进去,我的心狂跳起来,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我托起,一点也没有摔疼,当我爬起来,眼前是黑黑的一片,我的心狂跳起来,有一种恐惧极大地攫起了我的心,我口干舌躁,脚步发软,恨不得能拔腿跑出去,却挪不动脚,那股香味又飘进来,使我立刻有了舒适的感觉,雾又涌了进来,似乎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带动我往前走,走下长长的阶梯,眼前豁然一亮,一盏灯出现在我面前,而在看见灯光的一瞬间,我感到一种心悸,仿佛走火如魔的感觉。

    “神灯”!我脱口而出。

    他象幽灵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是那副绝望的面孔。

    这个梦完全把我惊醒了,我再也睡不着觉,他的影子似乎总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打开抽屉,拿出那本破旧的笔记本,那是阿超的遗物,我定了定神,再度翻开那本我早已看得烂熟的日记。

    x月x日

    没有任何的回音,连退稿信也都没有一封。

    我不服气。

    我不是那种绣花枕头,我是有诗歌细胞的人,我没有理由闯不出名堂来。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相信我辛苦的耕耘会没有收获。

    不信命,只信双手去苦拼。

    远志又在嘲笑,他说编辑部的编辑根本看都不会看寄来的作品,我不相信,他说你搞文学不知道吗?好多名作都是编辑偶尔从废纸堆里找出来的,那没有发现的该有多少?他说的总象是有道理似的,我说不过他。

    今日我鼓起勇气到诗编辑部去,在二楼,我徘徊着不敢进去,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在楼梯间摔了一跤。麻袋里的废纸全部落了出来,我看见大堆大堆的完整无缺的信件,它们根本就没有拆过。

    我知道那是什么,但我仍无法不敢相信。

    我宁可没有看见,我想如果以后远志再同我争论,我更没有话可说。

    我走了,没有进去。

    x月x日晴

    今日纯子告诉我,她已找了一份工作,为一家著名化妆品工司作化妆品推销员,她的销售成绩很好,老板很器重她,纯子那么漂亮,本身就是活生生的广告,当然成绩会好,我为她高兴。但同时心里又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没有成功,甚至可以说我失败了,因为我的预期落了空,我没能够发表一篇诗作,也许我还需要时间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诗发表了”她偏偏问我。

    我好尴尬,只是胡乱地应道“快了吧”

    “你会成功的。”她说:“我相信你。”

    不知怎么回事,我自我评价自己时总是那么自信,可是当别人说我可以的时候,我却仿佛很紧张,不那么自信似的,这是为什么呢?

    x月x日

    收到什么全国大学生诗歌精选委员会的通知单,说我的诗已入选,奇怪,我从来也不曾向这个委员会投过什么诗啊,信里还要求我买下二十本,让我寄两百元钱,真可笑,这种骗钱的把戏报上已不知登了多少,想不到会让我碰上,我把信撕了。

    我没有告诉志远,他听了以后也许又会嘲笑我,文学沾满了铜臭气啊,诗歌死亡了啊!

    我不会认输。

    我不可以向他认输,我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x月x日

    今日读到一篇著名作家的文章,方才知道为什么我的作品总是发表不了。

    这篇文章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如今回过头来认真想想和看看就不难认定,自己的许多作品并不是充分体现自己意志或艺术水准的产物,而是夹杂了许多文学期刊编辑意志和艺术追求的汇合物。有些是自己按文学期刊编辑意图修改的,有些则是文学期刊编辑亲自动手自作主张动笔添改的。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面对文学期刊,你得把小说写得更象小说,把散文写得更象散文,把诗歌弄得更象诗歌。作者也好,编者也罢,都在作这样的努力。许多文学期刊编辑,总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将自己认可、认同、指导、倡导的文学作品形式强塞给读者。至于读者是否认同或反应如何却没有过多关注。这不能不说给文学期刊的生存前景带来了诸多难题。有些文学期刊,说白了是办给编辑和作者看到的,而不是办给读者看的。

    难怪文学越来越没有市场,特别是诗歌刊物更是在苦苦挣扎,这一切都是文学界自己造成的,自废武功,然而,文学界却依然不思进取,我行我素。

    看来我真的没有什么机会发表作品,我不会按照编辑要求的模式去写诗,绝不会。

    x月x日

    今日纯子来找我,她穿着一套新衣,漂亮得象仙女,她给我带了一双靴子“我这个月赚了一千多块呢。我就给你买了一双靴子。”我知道这双靴子很贵,我还穿着球鞋,这几天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脚冻满了疮,我没钱买靴子也不好意思开口找家里要钱,我知道家里供我念书已很不容易,怪只怪自己没本事。

    我从来没给纯子买过什么,可她却用自己赚的钱给我买东西,想想有时候,我真的很任性,很伤她,但她却从来不曾怪过我,依然对我百依百顺,哦,到哪里才能找那么好的人,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她,不对她发脾气,我不应将我的失意转嫁到她的头上。

    她打来开水,轻轻地将我的脚泡在水里,温柔地搓揉,她看见了我的冻疮,她边洗边流泪。

    啊,我好幸福,可那一刻我的羞惭却又迅速地扩展全身,我不要她来服侍我,我要出人头地,拼命地赚钱来养她。

    x月x日

    黑色的轿车停了下来,司机彬彬有礼地打开车门,纯子神采飞扬地从车里下来,象站在领奖台上的电影明星。

    她看见我,迈着轻盈地步子走过来。

    “超”

    司机施施然地走过来,他身着高级西装,戴着金丝眼镜,不容否认,他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味道,这是我们学生无法拥有的,这股味道是属于贵族富商的,不知怎么的,我看到他,就有一股来气和冲动的感觉,仿佛他是我潜意识中寻找的仇人或是情敌。

    “这是我老板,陈建国”

    他微笑着,颇有风度地伸出手来,手上的戒指,手腕上的金表闪闪发光,我并不想让纯子难堪,可是手却毫不听指挥,它失灵了。

    他故作大度的一笑,对纯子说。

    “我不打扰你们了,明天见。”

    他走了。

    我们静静地坐在石凳上,睡也不开口讲话,我很想对她说话,我知道当时她一定很难堪,我很想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你为什么坐你老板的车?”语气也很僵硬。

    “别乱想了好不好,老板出去办事,经过g大,顺带了我一程。”她温柔地说。

    我太自私了,方才我完全失去了男士的风度,明明是我不对,我却反过来责问她,也许她心里仍然委屈,却照顾着我的情绪。

    唉,纯子,你为怎么对我这么好呢。

    x月x日

    我真的很后悔和志远来找他。

    我不知道志远是好心,托人七弯八拐地找到了这个编辑,不过是市报副刊的一个普通编辑而已,架子却大得惊人,那股傲气恨不得眼睛长到了头上。

    “你这什么破烟,低于黄鹤楼的我瞧都不瞧。”

    志远依然陪着笑脸,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也应该如此,但就是笑不起来。

    “我是给德清哥面子,如果不是他打招呼,我烦都懒得烦。”他傲慢无礼地说:“东西先丢我这里,有时间我会看的。”

    “那就麻烦您了,中午我们要请您吃个便饭,请您务必赏脸。”远志的头低得更低了。

    “你挺懂事的啊。”他轻佻地说。

    这是什么道理,我发表两篇诗作不到二十块钱的稿费,还要请他吃饭?!看到他那牛b哄哄的样子就想吐。

    “我不发了。”我冷冷地对他说。

    他像一条从水里蹦出的鱼一样。“你说什么?”

    “我不发了,我们走。”我用力拉远志的手。

    “你疯了,你真是疯子,对不起,对不起他不会讲话,他不是这个意思。”远志还手忙脚乱地对他解释。

    “你们滚,什么玩意。”

    出了门,远志扔下我,气冲冲地往前走。

    “喂,等等我,老大。”

    “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啊,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很好,我不想怎么样,凭什么我发文章还要我们接客。”

    “你的脑袋里是一堆大便啦!人家是编辑,发不发稿掌握在他的手中,你不请,请他吃饭的人多得是,开头当然要出点血,以后不就回来了吗,你完全是一只猪。”

    “我不想用这种不正常的手段去讨好他,我要凭自己的真实能力发表。”我说。

    “你去死吧,只要能达到目的,管他是什么手段,你为什么要发表文章,还不是想要出人头地,有了名之后,可以有钱赚,明明世俗的动机偏偏又披上神圣的外衣,你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碑坊。”

    他说得对,他戳到了我内心真实的痛处,我要发表作品,我要成名,无非还是想向世人证明我喻超可以!我能!我行!只是我心深处自己不肯脱下虚伪的遮羞布罢了。

    x月x日

    无聊

    远志提着一大袋卤菜,拎着几瓶啤酒走进来。

    “你真的不去。”

    “不去,她们公司的什么庆功会,我去干什么。”

    “那就我陪你喽。”

    金黄的月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把窗棱的影子照在我们的脸上,录音机里放着伤感的情歌,我们抽着烟,喝着啤酒,他看出了我的闷闷不乐。

    “你不敢去?”他突然没头没脑地迸出一句。

    “什么不敢去。”

    “你毫无作为,而她很成功。”

    “她的成功是因为她长的漂亮,很多人是因为她的漂亮才买化妆品。”

    “不管主观客观,她的漂亮起了作用,而你的才华却没能起作用。”

    “老大,不说话太直接了吧。”

    “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不努力,在诗歌影响力日渐式微的年代,把它当作奋斗的目标是多么难以实现啊,也许在十年前诗歌盛行的年代,你只要稍加努力就可以在诗坛找到一席之地,可是现在——”

    “别说了,老大,你说的我很自卑啊。”

    我们一起嘻笑起来“干杯,兄弟。”

    他饮了一大口说“别人不欣赏你,我欣赏你,很久没听到你的诗,念首给我听听。”

    他是认真的,我知道,尽管他总是在批评我,却又总在积极的为我奔跑,希望能助我一臂之力,他不是那种把我的诗当作可有可无的玩具的人。

    许多人都说不明白

    为什么会采用那样的方式

    为什么,也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悄悄走入异地的天堂

    但我不说,不问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永恒的问题

    正如英文所说的

    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

    那获诺贝尔奖的海明威川成们

    那十年浩劫中,含冤死去的文人骚客们

    他们也是自己把自己送入了天堂

    却没有人能够轻视他们

    顾城,你是不朽的

    在朦胧的时节

    读你的诗引起我多少的沉思啊

    有时候我也悄悄走到你的边缘

    一会儿看你的诗

    一会看身边的云

    你悄悄的走了

    我觉得

    别人看你时很远很远

    而我看你时却很近很近

    他鼓起掌来。

    “你真好像他的知音。”

    “他死了。”

    “是,他死了,秋日的最后一朵玫瑰已经凋零了。诗歌已经死亡了,为诗歌的死亡干杯。”

    我们都有几分醉意,我们讲了许多愚不可及的疯话,但我记不起来了。

    x月x日

    走进餐厅,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们,在我的耳边,依然回响着同寝室女孩暖昧的笑声。

    “她老板请吃饭了。”

    我慢慢地走近,他们一点也没有觉察,他的笑很含蓄,她的笑很爽朗,却都发自内心,只有我,一股强烈的酸味在我的胸中翻滚,我很想吐,一股怒火也渐渐自心中起来,每走近一步,怒火便增加一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失态了,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

    “陈老板,”我冷冷地说。

    “超,你怎么来了,陈老板请客,一起吃吧。”

    “我不饿”我说,我瞪着他。

    他神态很从容,只瞥了我一眼,脸上挂着那种含蓄的淡淡的笑,但我却感觉出他瞧不起我的眼神和笑容中隐藏的那股轻蔑的劲头,他激怒了我,甚至是他故意地想激怒我,我挣脱纯的手,径直走到他身边。

    “你想怎么样,你别对纯子不怀好意,我警告你。”

    “超,你乱说什么,陈老板孩子都十岁了。”

    “那就更不能再缠着你了。”

    “超,你别乱猜,陈老板不是坏人,”她拉扯着我,她的脸通红,眼泪在眼中打着转,服务生和吃饭的人都围过来,她使我不能动弹,这让我感到很没有面子,我狠狠地将她一推,她跌到在地,我很想过去扶她,但虚荣心使我移不动脚,反让他钻了空子,他过去扶起了她,他再度用那种我忍受不了的轻蔑语气和口吻对我说“年轻人,第一,我不过是请她吃一顿饭而已,没什么企图,第二,就是我有什么企图,那也是我的权利,你今天的行为象一个大学生的行为吗?流氓而已。”

    围观的人怯怯私语,都在指责我的不对,我已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他的话激怒了我,我拿起桌上的啤酒向他砸去,他用手一挡,他的表被砸破了,我又向他的头砸去,他没有躲过“砰”的一声,他的头破了,慢慢地流出血来,纯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她吓呆了。

    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把我紧紧地抓住,我看见了,我看见纯子惊慌失措地用手帕给他揩血,他掏出手机。

    他冷冷地对我说:“我要报警了,你等着坐牢吧。”

    “别,别报警,老板,求求你,别报警”纯子抬起头,泪流满面,她在为我求他,在那一刻,我真的有心碎的感觉。

    “别求他,纯子你别求他。”我拼命地想要挣脱,但他们却把我卡得死死的,使我完全动弹不得。

    他看看我,又看看纯子,纯子像被刚摧残的荷叶一样,软弱无力,她抓着他的右手,他看着纯子,眼光渐渐地柔和。

    “我保留报警的权利,但你必须跟我走。”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她迟疑了一下,又看了我一眼,眼光是那样的凄凉,她猛地扭过头,她走了,而我竟然听不到自己叫喊的声音。

    我已傻了,呆了。

    x月x日

    我越来越感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是那样的无用。

    我没有一件事情做的圆满,没有一件事情是成功的,失败似乎已成为一种习惯。

    是我错了,无论我有怎样的原因,我的所作所为都无法解释的通,都无法令人原谅,然而最令我痛苦的是,我明知我做的不对,却仍在延续着错误。

    我应该主动去找纯子的,我应该向她道歉,这股念头天天缠在我的脑子里,我知道,我找的那些我不能去的理由都是无法成立的。

    我是根本没有勇气,而且我知道,我不去找她,她还是会来找我的。

    我厌恶自己,深恶痛绝!

    x月x日

    纯子来了。

    其实我是那样的狂喜,然而我却依旧装作毫不在意。

    她明显的倦了、瘦了。

    “这一次又是我来找你!”她无精打采地说。“你对我的爱——我头一次感到迷茫了。”

    她的话严重地打击了我。

    我本以为我会温柔地对待她,没想到,从我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仍是那么沉闷。

    “你那晚没有回来?”

    她的表情和奇特,似乎发生了难以预料的事情一样。

    “他开了房间,我很害怕,但我更怕他报警抓你,那个时候我仿佛失去了知觉和意识,他进来了,我已经准备放弃一切,然而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那一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他是个好老板,超,我是爱你的,如果你真的觉得不开心,我可以放弃这份工作,反正也是业余的,把不愉快的事忘记了,好吗?我们以前多么开心。”

    我完全感受到了纯子的痴情,对我的依赖及其百依百顺,这倒使我内心羞惭到了极点,无论我做错什么,纯子总是千方百计的顺着我,其实她不过是为了顾全我虚伪的像纸一样的面子和自尊罢了,在她的面前,我的灵魂时刻榨出皮袍下的“小”来。

    x月x日

    我痛恨我的神经,它像雷达一样敏感。

    一切已经风平浪静,可是我的心魔却时时在诱惑着我。

    那夜真的无事发生吗?那个家伙会那样的轻易地放过纯子,纯子会不会怕因伤了我的自尊骗了我。

    猜忌像老鼠啮咧着我的理智,让我惶惶然。

    和纯子在一起的时候,猜忌就像我的影子一样,定眼一看,它就在你的身边,于是,我怎么也不能平静下来,自然下来,她很清楚我身体和心理的变化,她不知所措的问:“你怎么啦?”

    我终于知道,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那种宁静的幸福生活。

    “你在想些什么?”她困惑的问。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粗,节奏越来越快,令我只喉咙阻塞,呼吸困难,而内心的强大的欲说念头同时也象气体一样膨胀,它和纯子的声音相撞,碰出激烈的火花。

    “他真的没和你上床吗?”我问。

    纯子似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似乎听了一个天大的噩耗。半响,她才会过神来,她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我一个大嘴巴。

    很痛,以至于连她的离去我都一无所知。

    x月x日

    “诗人,诗人历来就是无用人的别称,他们冲动、神经质,狂傲却又无能,喜欢折磨别人更喜欢折磨自己,他们自以为很伟大,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小人物。”

    远志的语言虽然是那样的尖酸刻薄,却又十分真实形象。

    我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治。

    “真的结束了吗?”

    “结束了。”

    “一定是你提出分手的,对不对,你不开口,她一定不会提的,她仍对你抱有幻想,她很痴情的。”

    “可是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已变了质,我再没有以前的那种快乐的感觉,你知道吗,既然知道一定会不在一起,那就早些了断吧,免得牵挂。”

    “你够很。”他伸出大拇指在我面前死劲地晃动“我应该喊你老大。”

    他看见了桌上的稿纸“又在写什么鸟诗怀念你死去的爱情。”

    情已逝,情已如昨日黄花

    情曾如此情又不再如斯

    情难再启齿启齿也是固执

    在梦醒时分你是否也奇怪

    总会重复那些年青时我们曾嘲笑过的事

    比方花落比方人老比方情逝

    不等挥挥衣袖人已远走

    你来时天空很蓝你走时也很蓝

    那么请你在我痛苦时不要阻拦

    在我平静时不要重提伤感

    我的心情很蓝

    痛苦是深蓝平静是浅蓝

    “自欺欺人,你的心情真的很蓝吗?你只会欺骗自己。”

    他夺门而出。

    他说得对,我的心情根本不蓝,而是黑漆漆的一片。

    x月x日

    我越来越讨厌这里,或者说,我对这里的一切患了过敏症,我心焦、呕吐、失眠,如同我断然提出分手一样,我知道我该离开这里了。

    失恋的痛苦就象晚期扩散的癌细胞,尽管看起来,我外表平静如风,真实内心早已触目惊心,只有远行才能减轻我内在的压力。

    “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你的举动总是那么令人莫名其妙。”

    “我知道,可是内心却强烈地要求我去做。”我说。

    “你无药可救了。”远志长叹一声。

    “随你怎么说,我还是要请你帮忙,帮我保管这盏煤油灯,我曾作为生日礼物给纯子的,她还给我了。”

    他面无表情的接过来,仔细地看它,看它那陈旧不堪的灯罩,熏的发黑的灯内层,他抬起头,我看到他满脸的讽刺。

    “这就是你所寄予希望的神灯?”

    我不语。

    “你仍在幻想、幻想,一摸灯,就会有巨人跳出来,就在你的面前,你不要金钱,不要美女,只要神帮助你重结一段尘缘,跟你的前度女友从头来过。”

    “没有神,知道吗,只有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你的爱情结束了,是你自己弄砸的,你要面对现实,这盏灯根本就不应该再存在,它的存在始终让你对爱情抱着天真的幻想。”

    他的手一松,灯掉在地上,碎了。

    在萤光灯的照射下,它那破碎的玻璃片仿佛泛着妖异的光。

    其实那一瞬间我甚至有如释负重的感觉,仿佛期望它砸碎似的确,但不能我动手,然而当这个过程完结,我却又暴怒起来,他侵犯了我的权利,撕开了我的伤疤,我扑上去,用脚猛踹他的小腹,他也迅速还击,我太弱小了,我打不过了,被他打倒在床上,我们大口地喘着气,像两只烈阳下的狗。

    “你去死吧。”他走了。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笑,但笑不出来。

    6

    喻超走了,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有时我独自一个人,抽着烟的时候,会想到他,他不知在中国的哪一座城市里,不知道他在用什么样的方式生活,不知道他后不后悔流浪的生涯。

    但我知道,他一颗多情的心不会死,他的幻想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尽管我从不赞同他的那些不实际的幻想。但我却敬佩于他的幻想执着,他的神灯虽被我砸破,但他心目中的那盏神灯仍然发着昏暗的光。

    有时候,竟偶尔能从报纸的文艺副刊不起眼的角落里读到他署名的小诗,我知道他决不会放弃,就如同他曾经对我说过的,鹰的眼里只有野兔,金龟子的眼中只有粪球,而诗人,诗人是永远忘不掉写诗的。

    有一首诗,我知道他是写给谁的。

    我的卜源出我的真心

    致xx

    我要走得很远很远

    当你已离开人群

    我要你面前占卦

    而你也一定要停下

    我这样长久地沉默不语

    才能镇定自己狂乱的思绪

    我还要故意有一种嘶哑

    请你一定不要揭开我的面纱

    你的未来一定是

    一种超越天堂的幸福

    我所有的泪早已经完好收藏

    我所该做的

    就是用卜的方式溶化你的不安

    请继续前行

    不要留意我的风铃

    我的卜源出我的真心

    虽然我绝口不提爱情

    他对她的祝福之情跃然纸上,不知道已很长时间没再见过的熊美纯会不会看到这首诗呢。

    毕业、上班、失恋,时光匆匆,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诗歌、文学更是江河日下,在生活的重压下,我渐渐地忘记了阿超,直到有一天,有人敲我狗窝的门。

    是他。

    他变了许多,白白的皮肤现在变的黝黑,瘦弱的身躯变得结结实实。长长的头发胡子均没有剔去,象个流浪很久的异乡客,而过去那种天真单纯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而深刻,唯有多年不见的笑容一如以前,没有改变。

    啤酒、香烟、花生米、卤牛肉,我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可以无拘无束、畅所欲言,坦诚相待的年代,一种爽的感觉满布于全身,从心灵到头脑的感觉,他娓娓地讲述,讲述他做导游、做建筑小工、做厨师下手、做电脑打字员等生活经历,看到投稿发表后的喜悦以及几年来流浪生活的收获,看得出,听得出,几年的风风雨雨将他过去身上的那种多愁善感吹过去,使他易躁动、失望、脆弱的心变得沉稳、坚强和乐观。

    “还写诗吗?”

    “当然,但是,它在我生活中已不再占最重要的地位,换句话说,我已没有过去那种功利之心,并不求一定要发表才有价值,诗是自我情绪的流露,写给自己看就够了,不必强求。”

    “你成熟了,小子。”

    “哪里!”

    “还怪我砸碎你的神灯吗?”

    “怎么会,不过说真的,偶尔我还是会幻想,要是我拥有真正的神灯,一摸灯,巨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主人,您有什么吩咐?我会说,我要和纯子从头来过。”

    “还忘不了她?”

    “忘是忘不了的,没有人能忘掉一段深深的感情,不管时间过去多少年,但也不过是微波荡漾而已,对那段情我已经非常冷静,这次回来,我是来参加她的婚礼的。”

    我惊讶得差点跳了起来。

    “你,你回来参加她的婚礼?”

    他喷出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说:“难以相信吧,恋人做不成,可以做朋友嘛,这不正是你的观点吗,怎么当我这么做,你却有大惊小怪呢!”

    “这倒是,可能我对你的看法还停留在学生时代吧。”

    “第一年我们连朋友都没的做,第二年我们通了两回信,第三年我们开始用电话联系,第四年——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和那个陈老板。”

    “那个陈老板不是结婚了吗?”

    “离了。”他简单说“她对我说,她真的很幸福。”

    我们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只有烟头一闪一闪地发着红光。

    “陪我一起去,好吗?”他说“老实讲,我一个人去还是会很紧张,虽然已过了这么多年。”

    在黑暗中,我感受到他巨大的期望和信任,我重重地点点头。

    然而,这个决定却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一个决定,让我从头到尾目睹了他的死亡过程,他死时,心灵的痛苦仿佛时刻与我的心在共鸣,令我无时不刻在感受到那种折磨,如果人可以真的重新选择一次,我决不会去,我宁可让别人来告诉我他死了。

    新郎风流潇洒,魅力逼人,而熊美纯则光芒四射,美不胜收,他们在一起,真的好象天造地合的一对壁人。

    她没有穿婚纱,而是身着一套火红的套装,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甜美,那样的幸福。

    她曾是我兄弟的女友,也曾是我暗恋的对象,直到今日,她依然在我的心中,没有人会知道这个秘密,这个秘密我将永远保守下去。

    小女孩长大了,几年前的她不过是一朵寂静山谷里盛开的百合花,而经过几年的成长,她已变成风情万种、令人瞩目的红玫瑰,而且找到了幸福的归宿。

    她是对的,每个人从年少到年长,改变是人生经历中最为正常也是必然的抉择,离开狭小的误区,挣脱环境的束缚,寻找自我的价值,这正是人生的基本啊。

    我感觉的出,他还是很紧张,我清楚地听到他咽了几口唾沫。

    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抖动了一下,才镇定下来。

    他向他们俩走去,他们也看见了他,他们向他走来,我看到阿超的步子有些迟疑下来,而这时,一位黑衣女子已不知不觉先于他到了他们的面前,一时间,他们俩的脸色都变得极其难堪,我立刻意识到,这个女子很可能是新郎的前妻。

    在侧面,我看到那女子脸上闪露着奇异的笑容,她将背后的一大束鲜花慢慢地拿到面前。

    “祝贺你们百头偕老。”

    “谢谢,”虽然不自然,但他们依然保持着礼貌。

    而变故正在此刻发生了。

    黑衣女子突然从花中抽出一把闪亮的刀,向新郎腹部刺去,深深地扎到他的小腹内。

    这变故实在是太快,整个厅内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熊美纯惊呼着,扶着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的新郎,而我亲眼见到那女子脸上的恨意如布满整个天空的乌云,连我都被这恨意吓得全身松了一松。

    她拔出刀来,狠狠地向熊美纯捅去。

    “嗤”的一声,刀深深地扎进了胸口,但却不是熊美芸的胸口,在关键的时刻,喻超冲了上去,替熊美芸挨了一刀。

    她被激怒了,像一只发了狂的狮子,又象是一条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她狂乱地朝着他乱刺乱捅。

    他倒在血泊中。

    我冲上去,使出全身的力气将她紧紧地抱住,使劲地把她一摔,她被我摔翻在地,刀扔在一旁,红的惊心。

    她被人们紧紧地按倒在地。

    血浸透了喻超的衣服,手刚伸过去便全部染红了,那血仿佛是许多小小的精灵聚在一起狂欢似的流着,淌着,任何人看到他的伤势就知道他完了,根本救不活。

    我抱着他,无限地悲哀,我真的以为几年的流浪生活改变了他许多,他看起来也的确是,然而,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他自己,他那貌似已死心的感情依然深藏在心中的地层里,还是那样的浓,他依然爱着她,而且更深沉更执着,即使他已知道,已无法旧梦重温,但依然执迷不悔。

    “她呢?”他似乎已挤出吃奶的力气,竭力地想扭过头来,我好想阻止他,然而我好怕我稍微阻挡一下他的头,他就会死去,我不动,我不敢看,旁边的她正焦急万分地抱起新郎,(此时此刻,她居然有如此大的力气)朝外飞奔。

    他为了她重伤,而她竟然也没有看他,她的悲痛、焦急,为着另一个男人。

    他竟然泛起笑容,然而,这笑容是那样的极度绝望,仿佛一个世界辜负了他,而他却无能为力一样。

    他吃力地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神灯,也——没——有——用。”

    他低下头。

    他已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