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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天我就30岁了,三十而立,应该不是有太多儿女情长的时候了,可曾经的一段感情奇遇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两年多来,我时时想起,感叹、失落、怀念每每涌上心头,欲罢不能。
那年春天,我到乡下挂职锻炼,远离城市的喧嚣和烦躁,却有了几许感情的寂寞。一次,我无意中将一条短信息错发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手机上,陌生人很友善,也很顽皮,还给我回复了一条信息,是什么已经忘记了,也就是一些温情或幽默的内容吧,我当时淡淡一笑,也没放在心上。无聊之际,翻看短信,出于好奇或是调皮,我就又给那陌生人发了一条短信,那人也真是很有意思,仍旧给我回复了一条信息。一来二去,给那人发个短信息倒也成了我乡下孤寂生活的一点调味。有意思的是,我们之间好象有某种默契,既没有问过对方是谁,也没有给对方打个电话听听声音。不过,看那人的语言风格,我觉得应该是位女士。按照我的理解,岁数大的可能没有这种浪漫的心情,我也就把她当作一个女孩了。时间久了,彼此也谈谈自己的生活和心声,我们聊的很投机,互相之间也有一些自我介绍。当然,这一切都是通过短信息进行交流的。
在我们认识一百天的时候,我正好回到市里,我们决定见一面,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和激动,我开玩笑似的告诉她,如果她具备我所喜欢的两个条件,我就追求她。我说,我所喜欢的女孩子要有两个特征,一是要有眉毛,因为现在女孩子脸上真实的东西已经不多了,都是一个模子的人造美女;二来她要穿红鞋,女孩子的美丽不仅在于容颜,更要有色彩,而会点缀自己双脚的必定是一个有情致又懂得爱惜自己的女孩子。发完这条短信息,我也走进了相约的小烤吧。迎上来两个女孩子,都是很青春的那种,未等开口,我一眼就判断出了哪个是她。
我深信人是要相信缘分的,有句禅语讲:前生的五百次擦肩而过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真的,就在我们看见对方的那一刹那,就好象我们是多年的好友,心犀相通,不用太多的语言。
她叫琳琳,美玉的意思,宁静、优雅、清淡的气质。看着面前的她,我反倒很平静,如果说忘记一个爱人要一辈子,那么当时爱上她也许仅要一秒种。最让我惊奇和让她羞涩的是,她长着漂亮的剑眉,穿着一双红色的鞋。
连着两个下午,我们都在一起,聊天、吃东西,彼此都抢着说话,我们都很快乐。知道我喜欢养花,她还从她姨家“偷”来一盆玉兰花送我。回乡下的车上,我抱着那盆玉兰花,暗暗许下心愿,我和她要伴着这盆玉兰开花结果。掏出手机,我写下一条短信:妈妈岁数大了,以后让我来照顾你好吗?
我们相恋了。
那是我生命中短暂而又深刻的一段时光,对酒当歌、评点红楼我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午后,我们躲在一家地处高楼的电脑教室,阳光斜斜的照射下来,自由的空间任由我们两人畅想,俯窗下看,车来车往,人流不息,夏日不再烦躁,我们的心柔软无比。我一直认为我也就是父母之令、媒妁之言的婚姻命了,没想到我的爱情鸟跚跚来迟。
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聚少离多,加之我少年得志的张扬,有意无意的让她有了一些对我官僚式作风的排斥,虽然那不是我本意。一个假期后,几次相约不成,我以为她在躲避我,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几条短信息下来,言辞激烈刻薄。“再也不想看到你”她的回复终结了我的青春梦。
至今我也理解不了我当时的状态,其实我是一个很懂得尊重人也很细心的人,我从未给任何人带来过伤害。可偏偏对她为何如此冲动?这或许就是“爱之深,责之甚”吧,听到一首歌:“为什么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如果当时我们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我无语,哽咽,幸福常是回头看到的,只是看到的那一刻,它也走了!
读到一首徐志摩的诗:我是天空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从乡下工作结束回到市里又是一春,那些日子我喜欢搭乘夜晚的公交车,当汽车平稳地在城市间穿梭的时候,我就趴在车窗上眺望着路边高楼里闪烁的灯光,每一束灯光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很快我就如身边平常人一样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没有人知道发生过的一切,冰清玉洁的玉兰花在窗头绽放,不过我的心灵还没有超脱到去留无意的高度,也依然是性情中人,依然容易睹物思人大喜大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