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岳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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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娃依,不要啊——”

    一声极度悲伤的哭喊,穿越渐沥沥的雨幕,莫名地震动了男孩的心口。

    男孩停下脚步望向声音的来源处,一道人墙围住了十字路口,挡住了他的视线。大家撑着伞远远观望着,像是看着事不关己的好戏,没有任何人愿意离开现场。

    路上的车阵也全部暂停,看起来像是发生了车祸,正在等待交通警察或是救护车的到来。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除了哗啦啦的雨声,只有女孩细尖的悲泣声。

    应该要赶去学校上第一堂课的男孩,明知这一科教授点名不到就当人,严厉出了名,但是他的脚步仍不自觉地朝刊触动他心口的悲泣声走去。

    占着身高的优势,他很快地看到了那个女孩子。

    女孩一身鲜黄色洋装,此刻早己被泥泞沾得污秽不堪。她抱着一团染满血红的白色绒毛物,蜷坐在地上伤心痛哭着,所有人坐在车里看着,肇事的司机撑着伞站在一旁傻傻瞧着,没有人敢上前打断这个悲伤的画面。

    大雨毫不留情地打在这女孩的身上,雨水浸湿了女孩的全身,她一头的长马尾因雨水而湿贴在她脑后,露出白皙的优美颈项。有片刻出神,怔忡地痴瞧着她。

    情不自禁地,他撑着大黑伞,毫不犹豫地走向仍低者头哭泣的女孩。

    走近女孩一步之遥时,他才看清女孩怀中抱的是一只已经断气的玛尔济斯。

    “别再让它淋雨了。”

    一支大伞迅速阻隔了女孩上方的无情骤雨,打在伞上的啪啦啪啦雨声像是机关抢声般刺耳。

    男孩低沉的声音让女孩停止了哭泣,她缓缓抬起迷蒙的泪眼,望进了另一双深暗却极度温柔的眸子。

    女孩细致姣美的脸上布满泪痕,分不清是雨还是泪,却令他心口突然抽痛了一下。

    他以从不曾对任坷人说过的轻柔语调低语着:“我们把它埋了吧,让它安息。”

    女孩闻言,抱紧了怀中的小狈,再度泪如雨下。

    男孩何时将她拉了起来,拥着她走向另一边的公园,何时把她的小狈接手过去,将它安葬在公园南端角落的小树丛下,她已经不复记忆。

    只记得,那年三月的第一扬春雨,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陪伴她六年之久的“卡娃依”

    还有那一双一直温柔拥着她的手。

    那一年,她正值青涩的十七岁。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日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妈妈照例为我买了一个芋头布丁蛋糕,也照例忙她的说明会去了。

    以往都有卡娃依陪我,它会兴奋地摇着尾巴、会舔着我的脸帮我庆生,就算没有人陪,我仍是快乐的,但是今年我一气愤便把整个蛋糕丢进垃圾捅,谁要过这样的生日!

    妈本来要再送我一只小狈,我拒绝了。没有任何一只狗可以替代卡娃依。而且,我再也不要经厉这种生离死别,这种痛,一次就够了。

    今天下午去公园看卡娃依,忍不住又哭了。那天下这么大雨,我不该抱它出门的,只是为了想吃马路对面的臭豆腐。我真是大白痴!大苯蛋!

    发誓以后再也不吃臭豆腐!

    今天又遇到那个男孩。奇怪,我每次去看卡娃依都会见到他也来公园打球或做什么的,他可能也住在附近吧。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日今天那个男孩居然到我们学校来找我。

    原来他叫黎安,是下大的大四学生,来邀我参加他们的圣诞节舞会。

    他不知在我们校门口站了多久,因为下午第三堂课冠慈溜出学校去买葱油拼时,回来就大声嚷嚷有个大帅哥在校门口站岗,结果我们班一票人全溜出校门外。卖葱油饼的小贩今天一定乐歪了,无缘无故生意突然好起来。

    站在绿色校服的女学生群里,我发现他倒是挺沉着镇定的我那几个死党一遇到好看的男生,便会失去控制,一点也不害躁的拼命问东问西,我看她们也甭考大孛了,直接进调查局算了。

    天知道从他那次帮我埋了卡娃依后,我们连一次正式面对面的交谈都没有,至今半年多才突然来约我,我才不会像阿美或熏儿想得很浪漫。我觉得他要不是找不到女伴,就是找我掩人耳目,比方说不让他真正的女朋友曝光之类的,反正不可能是喜欢上我啦。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今天一整天拼命对着镜子左顾古盼。

    嗯,我的眼睛嵌在我这张小脸上,似乎看起来太大了一点,有轻微近视再加上不爱戴眼镜,所以有点无神无神吧。

    阿美她们常说我眼带桃花,我还真是败给她们了,连男生长相都看不清楚的我,坷来桃花啊?

    鼻子跟嘴巴不就是那个样?我一点也看不出自己哪里漂亮了,顶多皮肤算不错喽,平滑又没有痘痘粉刺之类的,这该感谢我妈的遗传好吧。

    我们班都说我像港星李嘉欣,怪哉,我自己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既然没有特别出众之处,到底是哪一点值得师黎安每天下课来我们校门口站岗呢?

    他真是把我给害渗了。本来没没无闻的我,偶尔做些小好小恶的事,例如去倮健室偷偷睡个觉,或是体育课翘头一下,根本不会有人理睬;这下子倒好了,他每天来晚点名似的,一个大个儿站在女校前,不引人基息才怪。搞得现在全校人画皆知我这一号小人物,连班导都来我我训戒一番,说什么不要被恋爱恋昏头,学业最重要等等;害我足足晚了半小时才下课。

    这一肚子闷气终于忍到昨天一并向他爆发。哈哈!真不知道自己口才这么溜哩,我看以后可以朝常议员或立法委员的方向考虑喽。

    忘了自己炮轰他半个多小时,到底说了些什么话,反正没啥好的,就是叫他别再来晚点名这一类的啦。

    而且自己昨天那副穷凶刻薄的恶婆娘状,总该把他吓跑了吧?

    他的大学同学一定有很多女孩子,我就不相信真找不到人陪他,非要找我这小毛头——我们相差四岁耶!

    反正我今天请病假不去学校,他若再苯苯地跑去站岗,我可是眼不见为净哪。

    就这样决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最后我仍是答应了他的邀请。

    到今天我依旧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冲口说出个好字。

    也许是看他傻呼呼地在学校门口又站了一下午。不过这得怪阿美多事;干嘛特别打电话告诉我呀,害我心里老是有疙瘩,惦记着某个呆子学不会放弃,老在校门口让人当闲嗑牙的题材。

    也或许是那天的一场午后雷阵雨,跟电话铃声一起惊醒正午睡的我。听说那呆子没带伞,被大雨淋得一身湿,内心顿时愧疚自己还在温暖的被窝里睡得香甜呢。

    更或许是我基于道义责任,不得不带把伞去救他。阿美还笑我根本无道义可言,一定是被他感动了。哼,鬼才被感动哩!

    在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卡娃依被车子撞死那天,是他伸出援手帮我葬好卡娃依,怎么说我也不该将他当敌人般看待。

    反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就是答应了他。

    也许就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答应了,不是心甘情愿要去,所以二十四日晚上我随便穿了件白衬衫、牛仔裤就赴约了,才不管这个晚会到底正不正式,大不了拍拍**走人嘿嘿,如果成真,正合我意哪!

    他果真如我所科般,穿着正式的西装赴会。站在他学校门口,我一派轻松自得地瞧着他下一步会如何。要不就带我进去,让别人笑话他——这点我承认自己有时挺坏的!

    要不就在这里说拜拜,反正姑娘我懒得回家换衣服。

    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竟然脱下西装外套,扯掉领带,把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拨正常,还说他也觉得这样比较舒服,不过我看他平常头发就是有点乱乱的。

    结果那天晚会上,我们两个成为众所瞩目的异类。

    不过,那是我自从卡娃依走后,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他似乎很有人缘,有许多人一直过来找他说话,男女皆有,而且他们看我的眼光都是充满好奇。不过我可不在意哩,反正我是来这里混吃混喝兼玩乐的。

    他也满有又气的,好多女生找他跳舞,他都拒绝了,从头到尾一直陪在我身边。这样也好,不然我又不认识其他人,他若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坐冷板凳,我一定恨死他了。

    当我这样告诉他时,他居然笑得狠开心,还说他会一直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狐疑地看着他,觉得这句话好像有语病,可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结果他随即带我上场跳华尔滋。一曲下来,转得我头昏脑胀,一下子忘了要同他什么。

    他舞技不错,一百八十几的身高,跳起舞来还能这么优雅灵巧,算难得了。还好他也够高,跟我站在一起不会大不搭调。以前我很讨厌参加舞会,就是因为我一六八的身高找不到适合的舞伴,每次男生来邀舞,一看到我站起来就退缩了。矮子没自信,这话真是一点也没错,我都不廉他们矮,愿意舵背屈就一下,他们连这种自信心都役,舞会里尽是这种男生,无趣极了,不去也罢。

    虽然他不多话,倒也不会木讷,还算言之有物,不过到现在我还是没看清他的长相,实在是因我懒得戴眼镜。但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再丑的人到了我眼里都变好看了,雾里看花的感觉未尝不是一种快乐,凡事看太清楚有时反而是种伤害吧。

    好几天没写日记了,话似乎变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事之秋的咕咕鸡年终于要走了,可爱的汪汪狗年即将报到啦。

    回顾今年的年度大事,该是卡娃依的离去及几天前阿妈的过世吧。

    说起住在宜兰的阿妈,其实我是没什么印象的。

    曾听妈提过,当年她要嫁给爸时遭到全家的反对,她不顾一切与爸私奔到台北来,结果也断了与家里的联系。后来爸在我五岁时因为外遇而和妈离了婚,妈因此觉得丢脸,更是无颜回去,就一直这么僵着,直到阿妈的死讯传来。

    妈在阿妈灵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了很心酸。

    我想妈是很后悔吧,为了面子问题,结果连阿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死者抱憾而终,生者更会遗憾一辈子吧。

    回来后,妈又像从前一样投身于忙碌的工作。

    常看着一室冷清的我,不禁想到,万一我突然死了,妈会不会也像那天一样哭到没力?,但是那又如何?妈似乎很本没从阿妈的死学到教训,我是她唯一的女儿,她难道没从死亡的真谛中领悟到生命的珍贵,更珍惜亲人的相聚吗?

    我当然不会苯得用自杀来提醒她,也许她仍是哭一哭,哭完又故态复萌,那我岂不是白死。白痴才干这等傻事!

    妈也该庆幸,像我这种无人管的小孩,一路活到现在,不但烟酒打架没沾到半样,品德学业还是超优的哩,真不知该说是遗传好还是我天赋高,也许两者皆有吧。阿啊!

    自己暗自偷笑一下。

    那个狮子今天居然开口要我做他女朋友。

    狮子就是师黎安啦!

    说到“狮子”这个我帮他取的外号,听起来挺威风的。实际上哩,哈哈,我又想大笑了。

    这要讲到隔天他约我去看电影。想想反正也没事,他也不讨厌,就答应他了。结果那天一场即时雨,淋得我们狼狈不堪,刚好离他家不远,他家人也不在,就提议我去他家吹干衣服及头发。直觉上我认为他是个君子,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

    结果,被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他居然有一头的自然卷发,像狮鬃一样又卷又乱又难整理,跟平常的服贴直发真是大异其趣。如果染成白金色,简直是阿玛迪斯的翻版。

    我站在那里足足笑了三分钟。哈哈!想到就好笑。

    他脾气还不错哩,就乖乖站在那里让我笑,只是神情很无可奈何。

    “师狮子!”一下子忘了他的名字,狮子就这么喊出口,我发现叫起来挺顺口的,就决定这么喊他。嘿嘿,他也不敢有异议,谁叫他的秘密被我发现啦!哈哈!

    当他告诉我,每天要提早一小时起床整理头发时,我还真是服了他。这就是我坚决不烫头发的原因,自找麻烦哪!多留些时间睡觉不是更好?

    看他笨手笨脚的吹头发,没耐心的我素性抢过吹风机帮他吹整,结果不到半小时,那些不乖的头发被我治得服服贴贴。唉,原来是他手苯才要花这么久的时间。

    而他要我做他女朋友的理由竟是以后我可以帮他吹头发?

    真不知他是贪小便宜还是嘴苯,要吹头发,花个七十元请美容师吹就好,我又不是吃饱撑着,我自己的头发都懒得吹了,还吹他的!

    我这样回他,他竞然楞楞的盯着我瞧,好半晌才冒出一句——你的长发很漂亮。还伸手过来摸。

    奇怪,那一刻,我竟然可以很清楚他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深、很澄澈、很坦诚的眼。是一双好男生的眼睛。

    这是第一次我让男生摸我的长发。

    他的手很温柔,感觉还不错。

    也许我会做他女朋友吧,不过不是现在。

    这么快就答应他,不就等于答应了要帮他整理头发?我才不要做这种傻事哩!

    男生不能宠的,一宠就会得寸进尺,很恶劣呢!

    千熏的男友不就是如此,自从有次他生病,她体贴地自己坐车去他家之后,现在约会都懒得出门去接千熏,要她自己一人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去他家。

    要是我,早把这种懒惰男友给休了!

    其实我是想看看狮子还会用什么呆方法来追求我,这样似乎挺有趣的呢,反正我又不急着交男朋友。

    呵!我发现自己又在发挥小好小恶的劣根性了。

    写得手好酸啊!

    休笔!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泰戈尔诗集今天听好友阿美透露她单恋隔壁邻居一位大学生时,我突然想起了这首情诗。

    明明他们住得这么近,每天都碰得到面,心却相隔如此遥远。

    我问阿美为什么不找机会表白?不想当面说,写封信告诉他也行哪。

    阿美说她不敢,怕说了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见面尴尬。

    怪了!这套理论到底是谁发明的啊?你不喜欢的人喜欢你,原先的朋友关系就得中断了吗?被人喜欢不是应该高兴吗?我问。

    阿美则反问我,当初狮子来校门口站岗,我不也是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我说这怎能相提并论?他就那样突然冒出来约我去参加晚会,而且意图不明,我怎知那时他是找不到人找我垫背,还是贪图我的美色?哈哈!阿美大笑前我己经忍不住笑起来了。

    那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又好奇问她。

    阿美说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反正那个男孩单眼皮、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是她看了很舒服、很喜欢的那型。

    后来我又问了她好多,我发现很本是一问三不知,连男孩的个性、嗜好什么的,她完全“莫宰羊”天哪!这样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半年多?我真是服了她!

    这样的喜欢只是建立在外在的皮相,不是很不真实吗?我一点也不能理解。

    阿美说我这人太理智了。喜欢只是一种感觉,很单纯地对某人心动,就是这样。

    是吗?

    一路上我一直咀嚼着这句话,连狮子跟了我一段路我都没发现,直到要过马路时他拉住了我。

    “狮子,我看我应该还没喜欢上你。”

    我看着他,脱口而出我这一路思考下来的结果。

    “怎么说呢?”

    他就这么简单地反问我,一点也没有惊讶或生气的表情,我研究了他老半天,发现他不是装的。

    我就老老实实把今天的事情讲给他听,还跟他说,和他在一起我比较想捉弄他,然后看他哭笑不得的表情,倒是没有阿美说的那种心动的心情。

    结果他的反应只是笑一笑,又摸摸我的长发,然后牵着我过马路。

    其实撇开男女感情不讲,我是很喜欢他这个人的。

    他很沉稳。许多难事到了他手里,似乎都变得轻而易举,所以不管我做了什么谅世骇俗的事,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和我身边那群酷爱大惊小敝的人比起来,他这一点倒是让我挺欣黄的。

    就拿我上次试染妈从日本带回来的染发剂,我自己染得颜色不均匀也就罢了,还又找他做实验,结果他也是一块黄一块黑的。我们学校刚好放寒假,所以我逃过了被朝笑的命运。他可比我惨了,听说他打工的广告公司内所有人全笑得天翻地覆,戏谑他是最新流行的“补丁头”结果他老神在在,也不以为意。我愧疚的说要帮他染回黑色,他又说不用麻烦——我看他是怕我愈染愈糟糕吧。就顶着那一头怪发一个多月,连跟在他身旁的我到最后都快受不了路人的怪异眼神,他却能依然气走神闲,我真是不得不佩服他的高深定力。

    反正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任我怎样胡搞他,他都逆来顾受——形容得好像阿信喔!呵!不过有时想想,他还真像是我的大玩偶呢。

    这点又让我不由得想起卡娃依,好一段时间没想起它了。

    以前卡娃依是我的小玩偶,任我揉、任我捉弄它,它总是毫无怨尤。现在是换成狮子。

    有时我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想法,是不是卡娃依舍不得放我一人寂寞,所以安排了很有耐性的狮子来陪我呢?

    不管怎么说,我是真心高兴拥有狮子这个朋友。

    咦?他似乎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农历年才刚过,新的年度正要开始,我的世界就起了变化。整件事要从爸的一通电话开始。

    一直只有提供赡养费功能的爸爸,突然从纽约打长途电话来,要我直接到美国念大学,不必参加台湾的大学联考。

    至于读大学及所有食宿费用由他全权负责。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十分突然,但是妈的反应却出乎我意料的平常镇定,经过我追问,妈才说出这是他们刚结婚之初曾说过的梦相想——希望以后能栽培儿女到国外念书。

    没想到爸还记得。

    我问了妈的意见,她竟说随我自己拿主意。天啊!十八岁的我已经要为自己的未来前途作决定,真不知是该说妈相信我还是放任我。

    不过放着妈一个人留在台湾,感觉好怪,好像是小鸟长大了,羽翼丰了,就要离开没能力觅食的老鸟,好似忘恩负义喔。当然,我妈还不算老,自己也还有养活自己的本事,虽然她老是像个花蝴蝶般流连在外,放我孤单一人,不过我知道她是真的很寂寞,需要有人填满她的时间,这我不能怪她,失去卡娃依时,我心里也是空空的。

    很矛盾,所以我跑去找狮子。

    这次换我在他校门口站岗。因为他们学校实在好大,我一想到万一走到他们科系,才发现他不在或走了,那我不是累毙了?干脆在他校门口守株待兔岂不更好?

    等人原来是这么累的。虽说我是坐在石矮墙上,但是要目不转睛地注意出出入入的人,才半小时我眼睛就好酸喔。

    好不容易等到他时,我却傻住了。

    他不是只有一人,身边还有位可爱的女孩。她挽着他的手,两人的神采是快乐而飞扬的。

    我不知道他和我在一起时有没有这样的表情,因为,从来没仔细注意过;可是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因为我连个笑容都挤不出来。

    我最后躲开了。

    我想了好几种表情要面对他,但我发现,每种表情都比鬼还难看,还是不要丢人现眼的好,回家去练好表情再来。

    离开他学校后,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结果就这么绕到了卡娃依的墓前。

    突然地,我的眼泪就这么不争气地直直落。

    难怪他没再问过我要不要当他女朋友,原来他已经有一个了。

    我应该为他高兴才是,为什么会觉得心头好重、好痛呢?

    而且我关不住眼泪。

    泪眼模糊地看着地上开满黄色小雏菊,那是他亲手栽种的。他说,远远一看到黄色的小花团,就能很快找到卡娃依的墓地。

    我为什么一直享用着他的温柔体贴,却从不懂得珍惜呢?我只会捉弄他而已。

    难怪他会喜欢上别人。

    怎么办?我现在才发现自己已经好喜欢他喔!

    一九九三年三月六日今天肯定是黄道吉日。好开心!

    我的世界己经下了好几天的雨,我的心都快发霉了,结果今天来了个大大阳,将我照得暖烘烘的。

    呵呵,这个大太阳就是狮子!

    我一直认为他既然交了女友,就可能不会再来接我了,所以当我发现他仍是如往常般来等我下课时;我又惊又慌,不知道自己该用怎样的态度来面对他,结果我选了最锉的方式一爬墙落跑。

    我知道这看来挺愚蠢的,只有人上课迟到或是要躲教官检查,才会爬围墙进来,像我是下课了不走大门,却反其道而行,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异。

    但我真怕他绕到其它门去等我。

    他可是很聪明的。

    果真,不出一星期就被他逮个正着。

    今天,我照例爬上围墙,才正晃出两条腿,就立刻瞄到他从转角走出来。我吓得马上将腿缩回去,结果他的动作比我更快,一个箭步随即抓住我另一只脚踝。

    我那时恼羞成怒地叫他放手。

    结果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还一迳盯着我看。

    那种气氛好尴尬,我真是恨不得立刻在他眼前消失。可惜我不是魔术师。

    逃不掉,只好用哀兵政策。

    结果他神情严肃地问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事了才要躲他。

    你自己才是哩,偷交女朋友也不告诉我!我马上反唇相稽。

    他的表情居然是莫名其妙的,还瞪着我看老半天。

    我立刻举证,马上把那天在学校里“亲眼自睹”的画面实况转播给他听。

    亲热?神情亲密?他眯起眼问我。

    我当然点头。可能有点加油添醋啦,不过,也与事实相去不远哪。

    那时我发现自己像个爱吃醋的妒妇般,一脸酸相,可是一想到他让别的女生这么靠近,就控制不了颜面神经啊!

    那是我妹妹啦!

    妹妹?我瞪着他看,心理一直重复咀嚼他的答案。

    骗人!兄妹哪会这么亲热啊?我马上反驳。

    他看着我,一副对着小孩子般无可奈何的表情。

    结果他伸手作势要抱我下来,我马上紧张地问他要干嘛,地说要带我去他家看他妹验证一下。

    看着他很认真的表情,一瞬间,我的心谷开出一朵又一朵的花,直到漫山遍谷。

    我知道我相信了他。

    看着他微笑的脸,我立刻不假思索地问他: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现在想来,我当时还真是大胆哩!

    不好。他居然拒绝了我。

    当时我心里难过得要死,可是还是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好。

    结果他竟然一脸贼笑地说——你不是一直是我女朋友吗?

    哇!这小子敢戏弄我!

    我气得要用另一只脚踢他,结果没坐稳,整个人从围墙上滑下来,还好他眼明手快立刻抱住了我。

    那一瞬间,我心跳好快;从来没跟一个男生这么亲近过,他的身体坚硬,和女生的柔软完全不同,他的味道也和女生的香味不同,不过,我喜欢!,他似乎没打算要放开我。很奇怪,在他怀里是那么自然,仿佛我们早已是相属的伴侣。不由自主地,我也反手抱住他,结果他把我抱得更紧。

    突然,我抬起头问他:你有没有这样抱过别的女生?你妹也算喔。我还特别强凋。

    他很温柔又认真地对我说:我只抱过你。

    我高兴得欢呼大叫起来。

    从今天开始,这只帅帅温柔的狮子就专属于我所有!

    卡娃依,你也会为我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