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一章:咋地,破肉而出啊?!

小鱼大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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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上驾崩,举国哀痛,每个人都顶着一张悲痛欲绝的脸,唯恐露出一丝一毫的笑容。

    放眼望去,酒肆关门,客栈停业,就连饭馆都打烊了。

    唐佳人拢了拢乱糟糟的长发,从发丝里摸到一根新冒出头的嫩芽。

    这一次,不再是休休刻意为之的手段。

    刁刁的话,终于被证实了。

    她的身体里摩莲圣果因为养分不足,开始向外生长。

    唐佳人觉得,这就是贪心。

    摩莲圣果与她融合,就像男人与女人结为夫妻,生死与共、不离不弃才是道理。可是,当她不那么令他满意,他竟想着一只红杏出墙去,当真是要不得。

    都说摩莲圣果是救苦救难的宝贝果子,可这会儿看来,不过是徒有其名罢了。

    外面的风光能好到哪儿去?外面的地面下只有小虫腐烂的尸体,非但得靠老天赏脸给几瓢雨,偶尔还得承受某人痛痛快快的小解。想想都恶心,可摩莲圣果却是个缺心眼的东西,执意要探头看看呢!

    唐佳人在心惊肉跳之后,很快平静下来。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就这点好。容易看淡生死,也容易冷静。她一伸手,拔掉从头皮里钻出来的枝桠,一张嘴,扔进嘴里,咀嚼了几口咽下。那份洒脱,竟让人有几分毛骨悚然咧。

    唐佳人吸了吸发酸的鼻子,系了系松松垮垮的衣裙,又揉搓了一把没有眉毛且蜡黄蜡黄的小脸,伸出颤抖着的纤细手臂,拍开一家银庄,然后掏出银票,与人理论了一会儿,最终……被赶了出来。

    唐佳人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仰头望着对面酒肆挂着的白布条,突然就笑了。

    皇上驾崩,挺好。

    那老东西忒不是东西,窥视她的血肉,简直贪心妄想!

    为了表达自己的开心,唐佳人决定潜入对面的酒肆里,豪饮几杯。当然,若是能搜到一些吃食,那就再好不过了。

    皇上一死,无店开门,简直要饿死她这颗行走的活人参了。

    就在唐佳人咧嘴笑着,抬起屁股准备行动时,却被一队路过的衙役看见,领头之人喝道:“大胆!竟敢在国丧期间笑!抓起来!”

    唐佳人在心里骂了一句后,撒腿就跑。

    十二名衙役狂追不放。

    唐佳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终是甩开了那些衙役,倚着墙面大口喘息着,唇角又忍不住咧开,笑了。

    另一队巡逻的衙役走来,一眼看见唐佳人,喝道:“大胆!国丧期间,竟敢笑?!”

    于是乎,又是一顿猛追猛打。

    唐佳人逃得远了,还丢了一只鞋子,不过丝毫不影响她的心情。

    她随便薅了几把草,编织出一只特别丑的鞋子,胡乱套在脚上,走了走,并不舒服,却还是咧嘴笑了。

    她眯眼望着阳光,伸出手,试着抓了一把,虽然什么都没抓住,但她却好像抓到了什么,将那束阳光扔进了嘴里,装模作样的吞下,然后虎躯一震,继续前行。

    她打算回唐门去。虽然那里被毁,但那却是她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想来休休也是眷恋那里的。她就在那里建一间茅草屋,等着他。

    唐佳人嫌太阳有些晒,便为自己编织了一顶草帽。草帽绿得很,其中还穿插了两朵小花,随着她的走动轻轻颤抖,引来一只白***展翅追逐,别有一番田野风光,端得是逍遥快活。

    她一路风餐露宿,渴了喝些溪水,饿了抓两只野鸡,或者下河叉两条小鱼,偶尔也潜入人家,偷两个馒头。

    走着走着,忽然发现酒肆、客栈、菜馆都开门营业了。问过才知道,原来端木栎要登基为帝了!

    端木栎是谁?神医呀!

    神医是谁?公羊刁刁啊!

    唐佳人恍然大悟,原来,刁刁要当皇帝了。

    她偷了一壶酒,一只烤鸭,坐在小河边,一边泡着小脚,一边咬着烤鸭,偶尔眺望着帝京的方向,摇头一笑,直接后仰,躺在圆滚滚的石头上,灌下一大口的烈酒。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她在这边发芽,他在那边登基,还有几个他他他,寻不到的他,受伤颇重的他,生死未卜的他,迷了路的他…… 他他他…… 统统滚蛋吧!

    唐佳人也没想谁,就是在心里瞎叨咕几句,纯属无聊。

    她都发芽了,哪里还有心情去管别人在干嘛。

    她得趁着没变成一棵树之前,赶快赶回唐门,站定,扎根千里。

    能看到休休最好,两个人腻歪一段时间,若是见不到休休,她就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留给他埋骨树下。总而言之,她就是要和他在一起!

    唐佳人利索地吃好喝痛快,觉得身体有劲儿了,这才甩甩脚上的水珠,又套上新做的一双草鞋。站起身,拢了拢乱糟糟的长发,又摸到一根嫩芽。唐佳人重重一叹,道:“才泡了泡脚,你怎么就急吼吼的生长呢?还真是有阳光就灿烂,有水就泛滥呀。”将嫩芽扯下,痛得一呲牙,然后将其扔进自己嘴里,使劲儿咀嚼着咽下,恶狠狠地威胁道,“再敢冒头,拔光你,吃干净!”

    弯腰,捡起一根长棍,辅助自己继续前行。也不知是最近走路太多,还是体内的摩莲圣果在努力生长,想要破皮肉而出,她总觉得各个关节不大舒服。

    在通往群山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热闹的县城。

    唐佳人溜达进县城后,发现周围的气氛变得十分不妙。看起来没什么异样,仍旧是热热闹闹的,可热闹之下,有种人和人都在互相观察的紧绷感。

    唐佳人的到来,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可在打量她几眼后,就默默把头转开了。

    嗯,这是几个意思?

    唐佳人在集市上晃悠一圈,越看越觉得奇怪,于是干脆找了处阴凉的地方,坐下来,歇口气。

    此时此刻,唐佳人那身染过血的衣裙早就变成了皱褶破布,裙摆处磨损得厉害,裙身上还有几处刀剑留下的口子,总而言之,狼狈至极。她那一头黑亮的长发,乱糟糟的盘在头顶,上面还扣了只已经蔫巴的草帽。一张脸、两只手,外加一条脖子,就像要饭的乞丐,失了原本的颜色。所谓蓬头垢面,已经不足以形容唐佳人了。

    可,谁又知道,这是她刻意为之呢?

    自己是包子,就得防着狗。自己是人参娃娃,自然得防着人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