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老子收徒庖栖吃鱼

熊猫不会唱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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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孩子长的这般模样,怎么会是我人族共主呢?”一名风衮部落的老者,惊骇莫名的看着半空中虚浮着的婴孩,失声惊呼。“玄都上师,这当真是我人族日后的共主?”其余的族人们亦是纷纷上前,惊疑不定的询问着玄都。

    玄都双眸放光的看着虚空中的婴孩儿,道:“尔等莫非不知我人族圣母之形貌?”

    风衮部落的族人们一愣,突然想到族中那古老相传的窑洞内,圣母女娲娘娘捏土造人的石刻上,分明是人首蛇身。

    一念及此,众人族纷纷跪倒于地,叩首道:“大贤降世,我人族当兴啊!”

    三十三天外,娲皇宫之内,女娲看着下界的风衮部落,心中自是欢欣不已:“哥哥,小妹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她素手轻扬,随手取过放于一旁的玉净瓶,轻轻抛洒向了神州大地。就见一道金光划过天际,风衮部落天降甘霖,女娲要为自己转世重生的兄长,洗去人世铅华。

    道道金色的露水,不偏不倚的落在刚刚出生的婴孩身上。

    婴孩突然睁开了双眸,清澈见底的大眼睛中,充满了对未知事物的好奇。他的小手中紧紧地拽着那把琴,发出“咯咯”的笑声。

    恰在此刻,紫气东来三万里,一袭阴阳双色长袍的老子,跨坐青牛驾云而来。

    玄都全身一震,叩首道:“弟子玄都。拜见师尊!”

    风衮部落的众人族无不骇然失色,纷纷跪地叩首道:“我等见过太清圣人,太清圣人圣寿无疆!“

    “呵呵,尔等毋须多礼!”老子随手扶出一股轻柔的力道,将众人扶起。随后拍了拍坐下青牛,落下了云端。

    而这时候的华胥亦清醒了过来,抱着怀中的孩童,朝着老子盈盈行礼道:“风衮部落华胥,见过太清圣人!圣人金安!”

    老子抬手一挥,一道太清之气径自飞出。将华胥扶起。在扶起华胥之后。那道清气瞬息间没入华胥体内不见,顿时,华胥只觉得神清气爽,产后的些微虚弱之感亦消失无踪。

    “尔刚刚诞下麟儿却是身体不便。无需多礼!这孩子和吾有师徒之缘。吾想收其为徒。不知尔意下如何?”老子没有过多的废话,而是直奔主题。

    “天呐!”华胥心中暗自震惊,堂堂的太清圣人竟然要收自己的孩子为徒。华胥自是千恩万谢。

    老子看了看华胥怀中的孩儿,道:“这孩子可有名姓?”

    华胥一愣,摇了摇头,道:“不曾有!还请太清圣人为我儿赐名!”

    老子摸了摸颔下长须,盯着孩童手中的长琴看了半晌,道:“就叫庖牺吧!”

    “庖牺,庖牺好名字!多谢圣人赐名!”华胥低声念叨了两句,躬身感谢。

    老子伸手将一道太清之气送入伏羲体内,从怀中掏出了三根檀香,递到华胥手中,道:“此子将来当为人族共主!然人皇之路艰辛莫测,尔需好生照看!以后若是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点燃此香,吾自会前来。”

    玄都恭恭敬敬的站在老子身后,眼见老子交代完这一切,就欲离开。连忙上前轻轻牵起缰绳,道:“师尊,您可知那长毛鼠是何来历?“

    “嗯?”老子先前光注意伏羲了,哪里有时间注意四周的环境。此时闻听玄都之言,疑惑的看向了四周。

    忽然,他发现在茅草屋的另一侧,一只半尺长的长毛白老鼠,挺着个大肚子,抱着一根竹子狂啃。那滑稽、呆萌的模样,令老子亦是忍俊不禁,轻笑出声。

    子鼠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疑惑的往四下看了看。当他对上老子那双,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眼眸时,顿时扔掉竹子,快速的转身,扭头就跑。

    同时它的耳畔亦响起了一声戏虐的调侃声:“老道是该叫你地支圣者,还是叫你清明子好呢?”

    狂奔中的子鼠只感觉全身一轻,身形骤然腾空而起。再出现时,一双温润的大手已经摸到了他的头颈之处。

    子鼠小心肝乱颤,心中赌咒着李清明,水汪汪的大眼睛中,谄媚的弯成了一个月牙,在老子的大手上行了一个标准的跪拜礼。

    老子笑呵呵的一点子鼠的额头,一股暖流顺着子鼠的天灵盖直入心脾。

    “啊!”子鼠舒服的呼出一口气,跳到了青牛的双角之间,再次行礼道:“子鼠见过太清师伯!”

    老子含笑点了点头,道:“清明子,你倒是神算无双啊!”子鼠探出小爪子摸了摸柔滑的皮毛,道:‘师伯谬攒了!本尊把我安排在这里,只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人皇转世!“

    ”好了,尔等的小心思,老道会不知道?”老子抬起浮沉,轻轻敲了敲子鼠的头,继续说道:“不过,尔等再次却是升了老道的许多事!尔便留在此地,需要好生教导人皇,莫要误了吾等的大事!”

    老子言罢,挥手把子鼠扫下青牛,破空而去。

    老子只是解开了子鼠喉间的封印,其余的并没有帮他解开。所以,悲催的子鼠大人直接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一个倒栽葱插入了茅草堆中。

    “我#¥”一阵嘹亮的叫骂声中,满含着滔天的怨念。

    自此日之后,华胥和庖栖就被族人们接回了风衮部落。

    而子鼠作为传说中的异兽,自然也跟着华胥回到了部落之中。

    说来也奇异,就在华胥母子回到部落的第二日,庖栖的蛇身就化为了双腿。这也让族人们感到颇为惊讶,皆呼“神迹”!

    这庖栖自小极为聪慧,三月能言,且力大无穷。五岁便可倒曳九牛,十岁就开始帮助族人们狩猎,采集野果。

    这数年来,庖牺以一种令人感到恐怖的速度成长着。

    现在的庖牺,已经和一名成年人差不多了,生的虎背熊腰,长发披肩,眸中不时闪过的一道道精光,彰显着他过人的智慧。

    仅仅靠着族中流传下来的十八战技,在子鼠的指导下,短短几年的时间,庖牺就处在了武破虚空的边缘。这也让他成为了方圆百里范围内的人族部落中,公认的第一高手。

    这一日傍晚,庖栖呆呆地坐在门槛上,望着远方的夕阳怔怔出神。

    “瓜娃子,想啥呢,这么入神?”子鼠溜溜达达的从屋里踱了出来,怀中抱着那根寸步不离的大铁棒“哐哐哐”地磨着大板牙。

    “哦,小白!”庖栖神色间有些忧郁,明显的兴致不高。

    “尼玛,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和鼠爷我叫小白!”子鼠磨动板牙的频率越来越快,暴跳如雷的吼叫着。

    “小白,族人们为什么常常打不到猎物?”庖栖仿佛没有听出子鼠的愤怒,仿佛自言自语一般,道:“还有,在与野兽的战斗中,遇到那些大型的兽类时,时常还有族人受伤致死。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既不伤到族人们,又可以捕捉到猎物呢?”

    子鼠闻言愕然,悄悄瞄了庖栖一眼,见其双眸发直,表情呆滞,便放下了玩笑之心,陪着他一起坐了下来。

    毕竟庖牺年龄尚小,阅历不足,虽有心改变族人们打猎的现实状态,可是苦苦思索,却总是找不到好的办法。

    庖栖是子鼠看着长大的,他这样意志消沉,子鼠的心中也不好受。

    “瓜娃子,你只看到了那山中的野兽,天上的鸟儿。可曾想过那水中的鱼儿也可以食用?”子鼠不知从何处摸出了做一条烤的焦黑无比,但却香气四溢的大鱼,在庖栖的眼皮子底下,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哦?鱼也可以吃吗?”庖栖看着子鼠吃得那么津津有味,不禁也吞咽起了口水。

    到底是刚满十岁的孩子,又有哪个小孩子不贪嘴呢?

    子鼠哈哈大笑着,又掏出了一串烤鱼丢给庖栖道:“给你,你尝尝看?”

    伏羲悄悄吞咽了口唾沫,接过烤鱼,小心翼翼的撕下一片鱼肉丟进了嘴中。忽然双眸一亮,惊讶的说道:“果然香气四溢,入口即化。不行!如此美味,我得让母亲去尝尝,或许此后我人族再也不用为食物的问题发愁了!”

    说着,就跳将起来,手中紧紧的拽着烤鱼,直奔部落正中的大房子而去。

    子鼠无奈的摇了摇头,道:“这瓜娃子倒是孝顺!要得,要得!”

    第二天,风兖部落的狩猎队全面出动,一队猎人们入了山林,去寻些小兽、野果。而另一队的猎人们,则是沿着黄河流域顺流而下,找到了一处浅水湾。各各手持尖锐的鱼叉,在浅水湾中胡乱的挥舞着。

    傍晚时分,狩猎队的人回来了。两队人马汇合到一处,脸上的表情各不相同。

    下水不遇的猎人们脸上满含笑意,腰间还栓着一条细细的藤绳,一条条肥美的鲜鱼,在藤绳上活蹦乱跳地挣扎着。

    而入山狩猎的猎人们,则是哭丧着脸,手中提着几只骨瘦嶙峋的小兔或小鹿。

    这相互之间的对比,一目了然。

    当天晚上,整个部落的人族都欢腾了起来,组织了一次盛大的篝火晚会。

    他们欢笑,他们高唱,他们热舞每一位族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如此,风兖部落的势力日趋壮大,生活也越来越富足。作为第一名敢于吃鱼的人,庖栖让人族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