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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灯光闪烁、歌声四震、轻舞飞扬的ktv吧的角落里,我静静的喝着那杯不冷不热的茶水,手里点着一根中品的“芙蓉王”这是我又一次随同事一块出来放松了。
一切的人除了我,都像是骚动的野马,在不到50平米的笼子里狂蹦乱跳,嘶叫不已,毫无在办公室的那种斯文形象。我感到一种特别的尴尬和不适应。也许是我被压抑得无法复原了,或许我本身就有这么拘谨的一面。在这种极端沸腾的世界里,我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
从几何时,人类有了这种歌厅文化?在一个个人造的盒子里,装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灯光,配上自动或半自动的音响设备,然后,任何人都可以不懂装懂的嘶喊一阵,旁边还有着男人与女人在搂腰作徘徊状。这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
我开始思考这种生活方式之所以产生的由来。人们喜欢歌舞的这种习惯应该不是近代才有的事情,大概从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这种人类早期的艺术。这种艺术发展到后来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可以通过口耳与文字相传实现它的传承。毛诗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看来歌舞的产生应该有人性本来的一面。但把歌舞的地点主要转移到这种“多媒体”的空间氛围中,大概是在新科技革命时代的产物。借助先进的电子设备,人们可以随时找到一种舞台的感觉,在这个有限的空间之内,只要人愿意,可以不分白天黑夜的发泄。
这种发泄也许是必要的,由于现代人生活的压力。
所以真正了解历史与现实的人,是不应该厌恶这种当然的活法的。
但我似乎属于这种尚未进化完全的人类,如此钟情于大自然的一种恬静和生命中的一份原始的安宁。在音乐摇滚与大自然的鸣叫之间,我宁可选择后者。只是现实生活的僵绳总是有意无意的将我捆绑在集体的生活当中,渐渐的才学会了适应这种偶尔的骚动。这种骚动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可以让人暂时的“放松一下”自己,包括肉体和精神上的,最佳境界可以达到“忘我”的程度。也许“忘我”本身是一种极好的境界。人在长期活着的过程中暂时的丢掉一下自己或许可以让生命更有色彩和耐性。但我似乎已经无法做到在任何时候“丢掉自己”这大概与我从小常常孤独的习惯有关吧。
我之所以不适应这种氛围与我认识中的这种生活方式的另一面也有关系。我认为关于ktv,偶尔为之可以认为是一种正常的“消费”但是如果经常泡在这种“盒子”里的人是多少会有问题的一类。教师毕竟属于可爱的一个群体,这一次是我们办公室一年来唯一的一次聚会,所以我勉为其难也要支持的。但是,这种地方毕竟不是普通人可以常来的地方。很多做人的原则或许就丧失在这种歌舞升平的世界里。听说过有多少毒品隐藏在这些歌声的背后,听说过多少女郎的腰际臣服在嫖客的舞步中。淫乱与肮脏居然和歌舞同在!
所以我选择逃避!
就坐在那孤独的角落里,静静的看者别人在兴奋不已,或许也是一种放松?
“小李,一起来跳支舞吧?”
“对不起,我真的不会跳舞。”
是的,我不会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