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朱自清

东山有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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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声明一下,这并不是一篇正式的回忆文章。一来因为我生也太晚,从来就没有见过朱自清先生,二来我与先生非亲非故,八竿子都打不着。所以是绝不敢有误导大家之嫌疑的,把话说在前面要好。但我为什么又一定要把自己和朱自清放到一块说话呢?这不是明摆着想借名人之光高抬一下自己嘛!如果世人真要这般看我,那也只能认了。谁让自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呢?但我觉得自己毕竟是和朱先生“相识”一场的,总不能因为害怕别人的嫉妒而装得自己可怜吧。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朱自清是第一个用他的文字感动我的人。那时,我还是一个中学生。在语文课堂上,老师正给我们讲解着先生的背影——“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往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写父亲的样子竟然有如此真切的,让我错觉其中的背影似乎就是自己父亲的背影,也不禁潸然泪下。觉得这位作者的用笔怎么如此贴合我的心境,正把我想说的话如此准确的说出来了。从此,我认识了朱自清——就像兄弟一样,一个同样有着父亲的朱自清。

    进一步认识朱自清,也是在语文教材上,通过一篇叫做荷塘月色的文章。这一次却让我感觉到了自己与作者年龄和水平上的距离。这时候的我,恰恰是一个不羁的高中生,自比天高。也开始学会了用半碗“之乎者也”在同学面前卖弄“风骚”不就是一篇千多字的小文章!让我也试试。难得自己耽误了整整一个晚自习,搜肠刮肚,却终于没有写出另外一篇名振天下的荷塘月色,因为当晚那篇还在摇篮里的文章来不及向世人公布就被自己撕得粉碎。从此,死心踏地,拜朱自清先生为师。当然作出这个伟大的决定,我并没有惊动其他任何的人物,自然也没有古代向私塾先生拜师的那种礼节了。至今,先生的荷塘月色所创造的那种情景仍然垄断着我对人生与自然的某种理解。其中的名句,至今不敢忘怀!尤其是那一句“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这是一种何等的人生境界?

    先生不仅文章了得,气节更是令人折服。很早就听说他就是毛泽东所说的那个“宁可饿死,也不要美国救济粮”的英雄教授。这让我对孟子的那一段“大丈夫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以及所谓“不食嗟来之食”有了更为形象而深刻的理解。从此,我更加崇拜起朱自清。

    但我并不因为崇拜先生而刻意把他当成像神一样的人物,顶礼膜拜。相反,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可以让我真实感受并且值得学习的榜样。因为,我也有父亲,我也有对人生自然的想望,我也有对文字的那种热爱。尤其是我也爱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朱自清先生还创造了一个“当衣买书”的典故,真可以为所有读书人称道和学习。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在众多的文人学者里,我对朱自清先生如此“独有情钟”是还有另外的理由的。一是先生也是一个纯粹的读书人,同时也在中学里教过书,好歹算个同行。二是我看过先生年轻时的照片,竟然发现他与我有七分的相像,以至于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尤其重要的,先生是一个喜欢说实话的人,其秉性大概也与我相近的。

    这让我突然想到佛教里关于一个人来世今生的说法,这也是先生曾经钟情的玩意儿。莫非这就是“缘分”?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就是他,他也就是我了。

    这样一来“我与朱自清”和“朱自清与我”又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