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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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狗胜于爱猫的我决明

    经过三个月,我终于想到要如何称呼这套“系列”不过还是不好听,所以不要打在美美的封面上占空间,咱们放在序文里偷偷说好了,嘻,以后大家就直呼它们“白老鼠”系列好了(默亲爱的大家,我听到你们嘟囔在嘴里的唾弃了),反正里面出现的家伙都是白老鼠嘛,总不好叫“人兽奇缘”吧?(咦?有人觉得这个比较好听?冒汗ing),要是有更好的提案,就请写信来告诉我一声吧,反正系列名随时随地可以改的啦!

    感谢某小净家的虎子猫贡献美名让我能少动脑去思考宠物名字,送上飞吻一记(是亲猫不是亲人噢,某小净,请不要嘟起嘴来啦,踹飞),聊表谢意。

    既然提到了猫,就来聊聊这回书里的主要配角吧。

    我写动物时很喜欢将它们拟人化,最好是三不五时就会出口成章,有空还会哼条流行歌来听听,因为我相信,从它们的眼里看世界,一定会有很特殊的见解,当然,我们听不懂它们说话,那它们能听懂人话吗?这个问题很难,我先问问我家的“龟”儿子很好,它不理我,即使我又是“亲亲”又是“宝贝”的叫它,它还是一迳缩着脑袋冬眠,所以我想,它是听不懂的。但是小说世界本来就很辽阔,在这里,有很多不可能的事情都会变成可能(笑),所以一只听得懂人话的宠物,存在又何妨呢?反正它是我养在书里的小宠物,主人不逼它跳火圈或是滚大球,只要学好谄媚主人我就好。

    事实上我比较喜欢狗,对于猫,我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在,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毫无预警地被陌生猫扑过那只陌生猫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若无其事地走近,突然贴住我的小腿跳跃翻滚三百六十度,又若无其事地走开(那种装做什么也没发生过的猫背影真是让人想踹飞它),只留下受惊吓过度的我还呆呆愣在原地,完全搞不懂那是性騒扰还是主权宣示重点是,我和它不熟呀!(喷泪)

    而且猫看起来太聪明,我不太擅长和太聪明的人(或动物)相处,狗就笨笨的,感觉和我比较像是同一国的,哈哈。(但是若要选择养宠物,我会选择养猫,因为宠物聪明一点,主人就少辛苦一些嘛)

    身边有那种非常非常爱猫的朋友,谢谢她在我需要参考书时毫不吝啬地搬了好几本书给我,大至养猫手册,小至猫语录,让我见识到爱猫人对于这类书籍的收藏狂热,就如同我收藏漫画小说一样,不同领域的人真是拥有不同的专业(笑),相信她家的猫一定很幸福。

    请大家好好疼爱自己的宠物(包括人)噢!

    这本野豹扑上小医生的故事写到第五章,先听话开了上一本踹你,不痛!,过了一个多月再回来,果然恶梦成真,我又放弃了那五章写好的稿子(这种喜新厌旧的性格真是让人讨厌呀,而且为什么都是在第五章发生呢?呜),放弃稿子也就算了,反正这种事常有,最惨的是我卡章了(这种拖拖拉拉,不能一刀赏我个畅快的死法真是让人无力呀),交稿日从十二月十五号延到月底,再由二三拖过二四,从新年一月五号继续无耻的往一月十五号苟延残喘、死拖活赖,哀号将近一个星期,简直想像只缩头乌龟窝回棉被里醉生梦死以逃避生活的现实,干脆自动自发放起年假好了(“龟”儿子,让我变成你的同类算了,呜),不过还是被逼得出来面对炙热无情的大太阳,因为灵感这种东西不能慢慢等它生出来,而是要用细胞和细胞问的摩擦力把它“挤”出来,幸好第五章之后就一路顺畅,开始迈向欲罢不能、痛苦又痛快的写稿地狱,视字数为无物,开始自暴自弃地顺着感觉走下去。

    完稿的当天,我开始狂打电动,将我这两个多月认真打拚而荒废的电玩时间一分一秒全部补回来,打到右手掌抽筋、左手大拇指肿成两倍大,打到决小妈每隔一小时就进房间对我猛摇头,感叹米虫女儿的自甘堕落,都不能影响我杀红了眼的决心是的,在阿编编打电话给我时,我也是用肩膀夹住无线话筒,双手忙碌于杀敌吃宝耍暴力。

    呀,人生至此,夫复何求呀!(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