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情螺

大漠女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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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他是在校园的操场上,只一眼,她便不想再看他。在她的眼里他的样子好丑,瘦削的脸庞,棱角分明的鼻子,一张阔嘴,小小的眼。以她的审美眼光来看,他并不英俊,也称不上帅。可是在南方,在那些略显柔润的男子里,他的这种丑却显得异样,也正是这份异样使得他在南方这所学校里,倍受女孩的青睐。只是除了她。

    是的,只是除了她。在她的眼里的美男子应该既有南方男子的细腻,又有北方男子的粗犷,既有书生有儒雅,又有侠客的豪情。也只有这样一个男子在她的眼里才能称得是英俊和帅。宿舍里的姐妹总为校园里所谓的帅哥而痴迷,但每一次在她们指给她看之后,她总是嗤之以鼻。当然他也在她们所选之列。只是她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一个人怎么可以称得上是帅哥呢?所以在校园里碰到他的那一天之后,她便不再对这个有些传说的人物抱有幻想。她知道她所期待的帅哥并没有到来。

    也许永远也不会来,以她的标准来说。

    所以在学校的日子永远也是一成不变的,对她来说。

    第二次看到他,是在教室里,那时刚下课,她正在为同学们分发作业本,一抬头便看到了他,她有一秒的惊讶,便低头而过了。只是她感到了他的眼神,如锋芒在背。

    第三次看到他,是在教室外面,刚上了两节机械力学,使她的脑袋里装满了钢筋铁杆,抗拉弯曲。她出教室来透气,一出门,刚一站定,他便走上前来“你也是来自新疆的吗?”

    她看了看他,有些恼怒,但看看在过道两旁走来走去的同学,她忍住气,对他点了下头。

    “那么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我也是从新疆来的。”

    “那又怎样?”

    “这说明我们有缘呀!”

    “从新疆来的学生多了,我有必要每个都去自我介绍一下吗?”

    “不,这倒不是,但我和那些人不一样。”

    “哦?是多一个鼻子,还是少一只眼?”她恼了,话语里便有些不客气。

    “那倒不是,是因为我只想认识你,而他们却不。”

    “这就是你所谓的理由?”她看着他,后者一脸的自信,仿佛是胜券在握的样子。

    “那么我的回答是——不告诉你。”说着她便让过他向教室走去。

    “他们说对了,你真是一枝刺玫。”

    “他们?是谁?”她站住脚步,望向他。

    “你说呢?”他盯着她的眼,带着笑意。

    “叮”上课的钟声响了起来,他啊了一声,便向楼梯冲去,她记得他在一楼上课,而她却在四楼。略一偏头,她看到教室前门一涌而进的男同学。恰恰有几个人正将目光从她的身上收回,余光撞见,便忙不跌地将头转过去。她只冷冷地看了那几个男生一眼,回到了座位。

    她其实并不是一个漂亮的女生,她的眼睛并不大,嘴也不够小,鼻子也不够挺,远看还可以,近看便可以看到面上点缀着一些青春痘留下的脚印——一个个的小涡,又仿佛是雨落沙坑后的痕迹。所有这些都让她有些自卑,而这自卑又转化成极度的自傲,令她有些不近人情——很少与男生交流,尽管她很欣赏男生的豪爽与洒脱。其实这些都是她的保护膜,只要敲开它,她的内心是很温柔而又善感的。可遗憾的是,那些男生都被她的这层壳给吓住了,他们都对她敬而远之。

    敬而远之,只要一想到这几个字,她便会禁不住地撇嘴一笑。

    那群胆小的懦夫!

    所以他们会说她是一枝刺玫,所以他们会以为她冷酷无情,所以他们只是对她远观,所以她也听到他们对她的评价:不近人情。

    那么他是不一样的了。至少他还敢向她表示他的好感。想着他刚才的模样,她不禁莞尔。其实他还是很害羞的。别看他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细看他的脸却有一层薄薄的红晕,他看她的目光还有一丝的闪烁。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她又禁不住笑了一下。“有意思。”她想。

    第四次见到他,应该算是正式吧,这一次是她的同学,恰恰是他的朋友,特意将他介绍给她,在给她介绍之前,那个同学再三强调,有个人是对她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对她来说有些不现实,似乎又有一些神话的意味了。虽然她也在私下里幻想过许多种一见钟情的场面,但真正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总是有些不相信。

    见就见吧,她想,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会对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孩一见钟情。

    已是十一月份,这种天气在南方来说也已是比较冷了。来到他的宿舍时,他已上了床,因为怕冷,他连毛衣都没有脱。见她进来,便手忙脚乱地穿外套。看到同学所说的人是他时,她的心里微微有些失望:噢,原来是他呀。

    坐在那里,她没有多少话,只有她的同学在跟他神侃,她只是偶尔插几句之外,便是喝水,而他居然在神侃之余却关注着她杯子里的水,她手中的杯子只要一空,他便很及时地将水续上。他倒是挺细心。只是那晚害她半夜起来好几趟上厕所。偶尔眼神的相碰,他的脸总会慢慢地红上来。

    再之后他们便没有再见面。

    在她以为可能不会再见到他时,却在食堂又遇到了他。他只略略跟她点了点头,便掏出一张折好的信纸塞在她的手里。

    那是一封情书。

    那晚,他们相约在江边。

    回来的时候,他请她吃那里的小吃——炒田螺。

    那是她第一次正式吃田螺,之前有同学请客,她也只是象征性地吃了一个尝了尝。之后便一直没有去吃过,最主要的是囊中羞涩。这对于爱吃辣的她来说,无疑是大快朵颐了。而他仿佛是没有见到这么能吃的女生似的,只在一旁支着腮看着她吃,眼光里带着宠溺。多年之后,他总是说,最爱看的就是她吃东西时的样子,一方面是满足,那一方面看着她那贪吃的模样,就算是不饿的人也会感到饿的。

    “你怎么不吃?”她问。

    “我的肠胃不好,不能多吃辣的。”

    “那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女孩子嘛,十有八九都爱吃,何况你本身就那么辣。”他调侃她。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他问。

    “什么怎么样?”她装糊涂。

    “做我的女朋友。”

    “有什么好处?”她盯着他的脸。

    “我会好好爱你,而且也会经常带你来吃田螺。”他的脸渐渐红了。

    “那——”她略一思索:“这样好了,让我们来猜一下盘子里的田螺。你猜是单还是双?”

    “双!”

    “那我只好猜单数。如果是单数,我们只好做普通朋友;如果是双数,那么——”

    “你就是我的女朋友!”他抢着接下去。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也许真的是他们前生有缘,也许是上天有意成全他们。当她数到“157”而盘子里还有一个田螺的时候,他一下跳了起来,不顾旁人的眼光一把抱起了她。

    “你说好的,你是我的女朋友!你是我的女朋友!不许赖,不许赖!”

    她在他的怀里挣了几下,便放弃了挣扎。只是一任他兴奋得像是个小孩一样,拉着她付账,拉着她往回走。

    在校园的树林里,他的唇温润地覆了上来,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十一年后,当他从市场上买回田螺时,当她用心的去烹调时,总会想起那甜蜜的一幕。

    其实在他们正式确立关系之后,他曾向她坦白,就在那次数田螺的时候,他趁着她在专心地数,趁着灯光幽暗,他曾悄悄地将吃过和田螺放进盘里充数,不然就不会是双数。但是那个时候她已真真切切地爱上了他,不论他长得有多丑,不论他怎样与自己心中的男子不符,爱了就爱了。什么也不必说了。一直到现在。十一年后。

    “来尝尝吧,老公,这是我炒的田螺,也是我们的定情螺。”

    他微笑着看着她端着盘子走过来,眼中一如十一年前一样带着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