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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走在小昭寺那条破落的街道上时,这样一个问题忽然跃入脑海:到底谁才是最贫苦的人?在这样的街道,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不象在大昭寺前的那条漂亮平整干净的步行街,也不象朵桑格路,两边都是品牌名店,周围也尽是些时尚青年和有钱人。在这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从衣着的色彩上就难见一点鲜明净快的感觉了。行人也罢,做小生意的也好,都是一种灰旧的感觉。你有一种感觉,这里生活着的是另外一个群体、一个阶层,那就是穷人。这里难见一处窗明几净的饭、茶馆,仅从门口往里瞥一眼,里面地面黑漆油腻的程度就足以让你却步了。这里难见一家让你萌生购买欲望的商店,单是那货架上物品的颜色就让你心寒。这里更难从行人之中瞅见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子,让你心动一下。所有的跃入视野的东西都仿佛在告诉你,这里是穷人的世界。
其实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的贫民区与富人区,并且无界自明。然而奇怪的也是居然这些穷人与富人居住在同一个城市里,各自居住在并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从不以为奇,似乎仅仅因为这就是事实本身。
那天偶尔与一个藏族朋友聊天,我说牧民真是太穷了。话未完,他打断我,用很惊讶的语气告诉我说,牧民不穷的,他们有钱,最穷的其实是农民。农民所拥有的只是土地,所能为的只是种庄稼,可是现在最不值钱的却是粮食。是呀,最贫穷的可不就是农民?土地供给他聊以生存的食物之外,他还得经常到城市里去出卖另外的劳力,以填补家用,而且得到的称谓也是不怎么令人尊敬的民工二字。在城市人眼中,民工二字其实代表着无知的廉价的劳动力。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与供给者,却永远是城市生活者眼中的不存在者,正象某一美黑人作家所说的“隐形人”在现代生活的主角眼里,他们都是被视而不见的人,或者就是令人厌烦的如同绊脚的废物袋一样令你偶然不快一小会的东西。总是三五成群地出现在商场的电视厅里、十字路口的拐弯处,或者是别的什么总造成巨大视觉反差的地方。
与农民处境相当的,也许比农民境遇稍好一点的就是那些小本生意者、或者干脆说是失业者,他们连土地也没有,又没有足够的资本可以做一笔小生意,所以他们去租一辆人力车来蹬,或者早上去批发一三轮车水果,沿街吆喝叫卖,到晚上也可以足够生活了。讲到这里,我不禁想到要声明一下,我仅仅讲述的是贫苦,是从经济上讲的,不牵涉任何个人幸福问题,后者则比较复杂了。常言不是说吗:茅舍中有欢笑,华屋中有悲嚎。
其实最应该说明的是,探求谁是最贫苦的人时,我已经默认了一个标准:那就是已经将我这样一月挣2000多元,隶属于一个象电信、移动这样强势群体的人员设定为富人了,而不是那些年薪百万的企业经理人或者是家产数亿计的企业主了。就算以这样的标准,穷人仍将是人群数目中一个巨大的比例。
我不是一个经济学者,为了论述问题的方便,仅做一个粗浅的分类,从经济上,将所有的人群分为三类:一类是最少数的人,却也是个人财富的最多拥有者,他们是企业主;一类是相对强势群体中的人员,比如优等行业中的员工,统称为中产阶级者;另一类则是其他的所有人,我叫他们为穷人。
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离开了所有熟识的人群,脱开了所有的关系,我感到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如果你恰巧因为许多复杂的原因不能进入一个比较好的单位,(象我这样一进这个单位,每个月我就固定有了2000多元的收入。)那么生存的确是一件艰辛的事。在拉萨这样一个城市,比方说,你有三、五万元,你便可以开一家小餐厅,加上你的辛勤劳作,可以也做到月收入一两千元,衣食无忧了。但是如果你连那三、五万也没有,甚至一两千元也拿不出来,情况就糟了,出卖劳力就是唯一的谋生方法了,如果你又别无所长。以前我对妓女这种职业还存在过一点诗意或者浪漫的想法,但现在却更清楚地知道它的实质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女孩子,到异地谋生,吃了许多苦或还没吃许多苦,忽然发现丢弃一些虚无的东西比如说自尊,她可以几天之内就过上连自己也感到惊讶的生活。她以自己的肉体为资本,自食其力,也可以经常在明净漂亮的商场里购买几千元的衣物、首饰,享受最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生存的艰难一下子可以变得如此的容易。这种诱惑,岂是旁观者可以用什么道德便可以阻止得了的?
均贫富是一个古老又幼稚的想法。我们甚至可以断定,它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这种想法的建立基础就是把人考虑成为一种只会简单吃吃喝喝的如同猪狗的简单动物。可是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他毕竟有别于猪狗。他除了吃喝之外,他还要做一些别的事情,比如追求艺术、追求爱情、创造宗教。
马克思150多年前,有一个伟大的发现。他发现所有的人只有吃喝穿衣这些最基本的需求满足之后,他才可能去做别的事情。以此为根据,他创造了一整套的他的经济学理论。得承认的一点是,迄今为止,他的理论也堪称伟大。不过有一点他可能是忽略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富人并非天生的富人,穷人也并非天生的穷人。他忽略了人的主动性。于是他将资本家与工人完全对立起来,并建议工人集体起来反抗资本家,建立一套自己的政府,那便是社会主义政权。
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意绝对是好的。它想从根本上消除经济上的贫富对立。就算现今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一系列的法规来尽力约束极大的贫富差别。但只有认识到问题的真实,才可能做得更好。
比如说我这个人家庭背景一般,又不肯用功读书,而且不爱劳动,长大了一无学历可以谋求高职,又不愿卖力混口饭吃,父母也解决不了我的工作问题,那我只好做穷人了。呆在社会的最贫穷的阶层中,混日子吧。再比如说你,是我的胞弟,一样的情况,却因为自己的勤奋成了一企业主,亿万富翁。那么我与你也是贫富差异,难道我俩也应该象资本家与工人那样对立起来吗?难道我应该把我的一群穷哥们纠结起来,一块去把你的房子烧了,家产分了,最后也迫使你和我们一样蹲在街角吃风拉屁晒太阳吗?显然很荒谬,而这正是马克思未曾考虑到的一点。
不过再比如,你我都还是原先的处境,只不过这回你爸爸当年曾经解救过的一个乞丐正好现在发迹了,是中国电信总公司老板的秘书。于是我仍依旧,你却进了中国电信,我仍穷你却富,难道这也叫公平公正吗?所以这正是社会制度要杜绝的。
我们再回到最先那个问题,究竟谁才是最贫苦的。我们应该说,只有那些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公造成的穷人才是最贫苦的。穷人千千万万,弱势群体千千万万,我们不可能让其消失,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减少他们的数目,改善(相对)他们的生活质量,其实我们心里也清楚,我们的社会再发展两百年,也可能仍有穷人存在。因为这永远是一个相对的世界。但我们应该清楚,我们着力要做的事情是努力消除那些因社会制度不公而造成的贫穷。农民给予了我们粮食,养活了城市人,诞生了艺术家、科学家,这就是游戏规则。可这规则中就偏偏少了一条在物质经济上更多的补偿于他们,而且还要迫使他们除了养活我们之外,还要来为我们修楼房,修马路,种草坪,通下水道,难道这些不是可以用经济补偿的方式,可以消除或改变的吗?还有就是相对弱小的行业与强势行业之间的不平等政策造成的人群之间的相对贫富差距,不是明显的社会不公正的体现吗?为什么有的人成天的卖力却勉强糊口,而有的人一张报纸一杯茶度过一天却衣食丰足?行业间的贫富差距不是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约束来调节吗?
谁是最贫苦的人?那些在劳动,在辛勤劳动,却因为社会制度不公而陷入贫穷的人才是最贫苦的人。所以现在我已经不再一味的为贫苦的人惋惜了,至少不为那些有劳动能力,甚至有生产工具,却不愿劳动而陷入贫穷的贫苦者给以同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