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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玩喔!”
贝晓雨坐在高高的马背上,视野一下宽广许多,天气虽然热,但是拂面的微风降低了不少暑气。
她还在场内兜圈圈,但她已经很兴奋了,毕竟生平第一次骑马,实在是太特别的经验啦!
饶子炆带她绕了几圈,见马儿和她都已彼此适应,于是问她:“你想不想旁旗一点?”
“啊?”贝晓雨顿时浑身僵硬。“我当然想啊,可是我会怕。”万一马儿突然发狂,把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怎么办?
“没关系,我会坐你背后握着缰绳。”他也不放心让她一人驾马狂奔。
“好啊好啊!”贝晓雨笑得眼都瞇了,想到能够享受迎风奔驰的快感,她就乐得直拍手。
饶子炆踩着马腹的踏板,轻快俐落地上马之后,接过缰绳轻踢马侧,马儿就开始缓缓跑起来。
“哇,马在跑了!马在跑了!”贝晓雨高兴得不住扭动身躯,完全忘了自己正坐在一个男人身前,柔软的娇躯紧贴着他蹭来蹭去,对他来说根本是酷刑。
饶子炆敏感地察觉到自己的生理反应,顿时觉得尴尬又有些恼。
“嘘,坐好别动!你这样扭来扭去,万一马儿发狂怎么办?”
“噢,对不起!”贝晓雨吐吐舌头,接着便乖乖坐好,不敢再乱动。
她不再乱动,饶子炆原以为情况会比较好,可是当他鞭策马匹加快速度时,她的身体自然会往后倾,再度靠在他身上,虽然她没再磨蹭,但他依然感觉得到她玲珑的曲线贴着自己,还有风吹动她的发丝拂过他脸庞时,飘送过来的淡淡幽香。
他不记得自己曾经闻过女人的发香,或许十几岁初恋的时候曾经有吧,现在则完全不可能。因为每个和他约会的女人,头发不是洒满香气浓重的发香露,就是抹上硬梆梆的发胶,连碰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闻了。
晓雨的头发除了洗发精的淡雅香气,没有其他不自然的香味,而且她的发丝也好软,细细柔柔的,随风飘扬的模样很美。
他感觉到,在场中的男性全都缓下速度,痴迷地转头看她。
他心里突然不高兴起来“驾!”地一声大喝,要身下的坐骑加快速度,不让其他人多看贝晓雨一眼。
马儿风驰电掣地狂奔起来,贝晓雨更加兴奋地笑开嘴。
“好快马儿跑得好快!哈哈哈”她好想象坐云霄飞车那样,闭上眼睛张开双手,但是她知道这样一定会挨骂,因为那极有可能摔断脖子。
清脆的笑声传入耳中,飘着幽香的发丝不断拂过脸颊,还有柔馥玲珑的曲线紧贴着他,随着马儿越跑越快,饶子炆觉得脑子也越来越奇怪。
有种缥缈的空荡感,还有一种几近晕眩的迷离感。是马跑得太快了吗?
他不自觉将她搂紧,这么做好像让他觉得舒服多了。
“真好玩!”贝晓雨转头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饶子胤,骑马好好玩喔!”
如果说先前令他迷惑的种种只是诱因,那么这个甜美的笑容毫无疑问就是强力催化剂。
饶子炆的脑袋轻飘飘地,完全无法思考,理智像空气般被抽走。
他缓缓垂下眼,微启的唇无法抑止地朝她的脸庞靠近绕过小巧的贝耳,贴着柔嫩的脸颊,逐渐贴近红润的小嘴
“饶子胤,你在做什么?”贝晓雨好奇的问句像一个大巴掌,倏然将他打醒。
她发现他异样的举动,不明所以地转过头,圆滚滚的大眼睛贴在他鼻子前,与他双眼平行互视。
他好奇怪,为什么一直往她的脸颊挤啊挤的?
“我”对啊!你在做什么?刚回过神的饶子炆一时答不出来,尴尬地愣了好半晌,才胡乱编了个借口:“我看见有只马蝇一直在你前面绕来绕去,才想替你赶走它。”
贝晓雨转回头一看真的耶,一只讨厌的苍蝇在她周遭嗡嗡乱飞,似乎在寻找着陆的地点,超讨厌的。
“快走开!”她用力挥开那只烦人的苍蝇,嘟着嘴咕哝:“我讨厌苍蝇!”
她完全没发现,刚才他克制不住差点吻她的事,这让饶子炆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开始沉默起来。
罢才他是怎么了,竟然想吻她?
他无法原谅自己,居然差点做出这种事!他只是想利用她这个方便的朋友不是吗?为什么他会想吻她呢?
难道他对她的感觉已经变质了?!
噢,不!这是不可能的!
他饶子炆可是天之骄子,从十六岁开始以colin的浪子身分游走在女人间,初恋就是女子学校的校花,身材相貌都没话说,之后的每任女友,不是气质高尚的名门千金就是身段姣好的模特儿,再不然就是美艳动人的女明星。
晓雨是长得不差,但充其量只是可爱,还有性格讨人喜欢,做普通朋友很好,但若要当情人或是妻子说真的,根本构不上边!
他怎么可能对这样的女孩产生遐想呢?!与其说他受到惊吓,倒不如说他自我唾弃。难道他已经到了饥不择食、来者不拒的地步了吗?
绕完最后一圈,他将马骑出场外,翻身下马,伸手将贝晓雨抱下来。
当她贴着自己时,下腹那种熟悉的紧绷感又来了
他倒抽一口气,几近粗鲁地推开贝晓雨,然后僵硬地转身牵着马,垂头丧气地走回马厩。
“饶子胤怎么了?”贝晓雨看着他彷佛被灰色线条笼罩的背影,纳闷地眨眼。
是不是肚子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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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晓雨坐在电脑前,小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推动滑鼠上的滚轮,嘴里咬着酸梅,瞬也不瞬地瞪着萤幕不断跳动的页面,却什么都没看进眼里。
唉,好郁闷喔!
近来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觉得心情好低落,生活一成不变,连假日都闷在家里看一整天的电视,难怪她都快闷出病了。
“饶子胤最近怎么了?都没来约我出去玩,一定是没人陪我玩,所以我才变得这么烦闷。”她吐出酸梅核丢入垃圾桶,一面喃喃嘀咕。
“晓雨,在找资料啊?”李显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突然出声把她吓了一跳。
最近他好喜欢找她聊天说话,对她也满亲切的,晓雨很高兴自己和同事间的情谊越来越好。
“嗯,你呢?”他手上拿着两张小小的纸片,引起贝晓雨的注意。
“我刚从外头回来,今天的采访大有斩获,所以提早收工,等会儿就可以下班了。”
“噢,那真是恭喜耶!”贝晓雨也替他们高兴,欣喜道贺之后,她接着充满歉意地道:“不好意思喔,我现在大部分都跑电视台或是记者会,再不然就是在办公室写采访稿,没办法再跟你们四处跑了。”
那段日子虽然艰辛,但是回头想想,其实还满有趣的。
“你别这么说,这样的工作本来就不太适合女孩子,你现在做的工作才是恰当的,老板总算开始重用你了。”
“啊,什么意思?”老板曾经不重用她吗?
“没什么!”李显伟发现自己的自言自语被她听见,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我正好有两张电影招待券,你要不要跟我去看?”
“电影招待券?”贝晓雨接过招待券,一看上头的片名立即高兴地惊呼:“是妮可基嫚的新片,我一直很想看!”
“真的?那么要不要一起去?”
“好啊!”贝晓雨开心应允之后,又突然觉得有点不妥。“你有招待券不陪女朋友去看,反而跟我去,不要紧吗?”会不会被他女朋友误会啊?
“我没有女朋友。”李显伟装出黯然神伤的样子。“半年前我们就分手了。”
“啊!对不起,提起你的伤心事。”
“没关系,我已经不难过了。”那女人薄情寡义,挖光他所有的钱,最后却跟别的男人跑了,他恨死她了,就算伤心也是因为钱,不是她!
“既然你没有女朋友,那我就可以放心跟你一起去了。反正我也没有男朋友,我们这对旷男怨女正好互相打气安慰。”贝晓雨很高兴在香港交到第二个朋友。
“那我等你,等会儿下班后我们先去看电影,然后再去吃饭。”
“嗯,好啊!”反正人都要吃饭,两个人吃又比一个人吃好,至少不会无聊,于是贝晓雨欣然同意了。
“那等会儿见。”
李显伟自以为追到她,喜孜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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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子炆单手支着下颚,另一手灵活地甩玩咖啡匙,百无聊赖地听着对面的女伴说个不停。
她是他向来喜欢的明艳美女,名字叫梁诗丽,是刚出道不久的女星,窜红得很快,手腕满高段的,不过缺点就是话多得不得了!
贝晓雨也聒噪,不过听晓雨说话就是有趣,而听梁诗丽说话则让人想抓狂。
“colin,你知道吗?我昨天在dior的招待晚宴上遇到barbara了,她居然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秋季新装,两人撞衫了,好讨厌喔!”害她的风采被瓜分了一半。
“嗯。”barbara?barbara是谁?
饶子炆压根忘了,barbara是他上上批女友的其中一个。
“还有你知道吗?邓杰里买了新车,听说是maybach的新车,那车贵死了,一辆要六、七百万港币啊!哎,好想坐一次看看。”
说完,梁诗丽还刻意看看男伴,虽然他声称自己只是饶家的远亲,但是从他的衣着品味和出手大方的程度研判,他应该也有不少资产吧?攀上他就等于跨入饶家半扇门,必定能捞到不少好处。
没想到他像是不懂她的暗示,依然没有半点表示,只意兴阑珊地哼了声,她只好不情不愿地改变话题。
“还有你晓得吗?演电影的那个汪嘉宾出柜了。”说着,梁诗丽还矫揉造作地掩嘴偷笑。
“出柜?”饶子炆一时没会意过来。
“就是butch(指男同性恋中扮演男性的一方)嘛!”他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喔。”饶子炆支着下巴,忍住打呵欠的欲望,继续发呆。
“还有啊,上次”嗡嗡嗡嗡嗡嗡
饶子炆只见梁诗丽的嘴一张一合,她到底说了什么完全没入他的耳,只听到苍蝇振翅般吵杂的声浪。
这时梁诗丽说累了,终于停下来喝口水,变换一下姿势,她放下修长的腿改翘到另外一边,不料
“噢!”饶子炆痛呼一声,皱眉弯腰去揉自己的小腿肚。“你踢到我了。”
被三吋细跟高跟鞋踢中,简直像被利刃戳到一样痛。
“喔,对不起!没办法嘛,谁叫人家的腿太长了。”梁诗丽眨眨睫毛浓密的大眼睛,露出无辜的表情甜笑着,她最以自己超过四十二吋的长腿自豪了。
没事腿长那么长做什么?饶子炆真的快忍不住,好想不客气的起身走人。
他实在受够这些所谓的“名媛淑女”了!他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能够和这类型的女人相处这么久?
不只梁诗丽让他倒足了胃口,这阵子猛追狂换的女人,也没有一个让他满意。
不是身上香水味太重、就是发型让他不满意,再不然就是嫌人家戴太多珠宝首饰很刺眼,再不然就是讨厌对方话题空洞,既没深度又不有趣。而且他开始讨厌那些淑女名媛的做作,现在连人家腿太长都惹到他了。
他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窗外,想转换一下心情,可是才一转头,就像被电到似的立刻跳起来,发直的两眼凶恶地瞪着窗外。
他没有看错,那是贝晓雨!
她刚从他面前走过,而她并不是一个人,她的身旁还跟着一个护花使者般的男人。
男人?!饶子炆顿觉妒火中烧,双眼一片赤红。
贝晓雨,好样的!才半个月没和你联络,你就给我跑出来和男人约会?
他取出皮夹,抽出几张大钞用力压在桌上,匆忙向梁诗丽说了句抱歉后,随即像发狂的牛一样冲出餐厅。
梁诗丽呆住,愣愣地张嘴看着他完成这一连串动作,直到他冲出门去,她才如梦初醒地跳起来尖叫。
“喂!你去哪里colin,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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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电影真好看,还有晚餐也很好吃。谢谢你!”
贝晓雨诚心道谢,虽然只是普通的餐馆,但是味道真的很不错。
“哪里!要是你喜欢,以后我们可以经常”
“贝晓雨!”李显伟话说到一半,突然传来一声猛狮般的怒吼,接着贝晓雨的手臂被人紧紧抓住,她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发现竟是饶子胤。
“饶”她想到李显伟在旁边,立即将未喊出的名字吞回去。“你怎么会在这里?欸,你今天穿得好时髦喔!”
今天的他跟平常的饶子胤不太一样,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贝晓雨睁大眼,脸红心跳地瞧着。
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搭配黑长裤,衬衫袖口缀着绿宝石袖扣,胸前整排钮扣只扣了一半,性格地袒露出古铜滑亮的性感胸膛,劲瘦修长的双腿裹在黑色名牌休闲裤里,裤管塞进脚上那双半筒黑色军靴,黑发有些凌乱地散在肩上,看起来既狂野又英俊,像魔鬼一样迷人。
“你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今天她难得穿裙子,嫩黄色的七分袖衬衫搭配米色卡其短裙,清新可爱得像个大学生。
他看到她穿得这般俏丽和男人走在一起,就气愤得无法理智思考。
他根本没想清楚自己为什么生气?还有他凭什么像捉奸的丈夫一样对她大吼大叫?他们根本什么也不是啊!
“我们刚吃完饭,所以”
“你说什么?吃饭?”饶子炆陡然提高音量。她居然随便和男人去吃饭?
他不豫的面色让贝晓雨觉得莫名其妙,而李显伟则张大嘴,像呆瓜一样直瞪着饶子炆。
天哪!饶饶子炆?!
“对啊!”贝晓雨抽回被他揪疼的手臂道:“因为我们去看电影,看完后正好肚子饿”
“你们还去看电影?!”饶子炆简直不敢置信,她竟敢背着他偷偷和男人去看电影?!
“因为显伟正好有招待券嘛,而我又想看那部片,所以就一起去看了啊。”她犯了什么天大的过错吗?她只是想看电影嘛!
“你别说了,跟我来!”他们有必要好好谈一谈。
于是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贝晓雨被气疯的饶子炆当场劫走。
“饶、饶”而李显伟还在发愣,颤抖的嘴连一句话都说不好。
饶子炆将贝晓雨带上车,坐入驾驶座甩上门后阴沉地瞪着前方,径自生闷气。
而贝晓雨揉着麻得快失去知觉的手腕,有点生气地嘟嘴抗议:“饶子胤你发什么疯啦?没事把我抓得这么痛,我最讨厌粗鲁的男生了!”
以前小时候,常常有粗鲁的男生喜欢欺负她、拉她的辫子,所以她最讨厌粗鲁的男生了。
“你讨厌我?那么你喜欢刚才那家伙了?!”她不说话饶子炆还只是小怒,这一开口,饶子炆可真是火冒三丈。
“他叫李显伟,别说人家是什么家伙的!”太没礼貌了!“而且我也没有喜欢他啊,只是同事一起去看电影,看完顺便吃顿饭罢了,这又没什么!”
“你会跟每位同事出去看电影?”他严厉质问。
“不会啊。”哪有那么多时间,陪每个人去看电影?
“那你为什么独独跟他出去?”分明有暧昧!
“哎呀,因为他正好有招待券嘛!我已经说了是朋友,你为什么还要怀疑?就像我和你是朋友一样,我和他也是朋友啊!”真是有理说不清耶!
“我们见鬼的才不是朋友!”
饶子炆怒声嘶吼完,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刚才说了什么?他们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那是什么?
情情人?!
原来原来这就是他这阵子烦躁不堪的原因!他爱上贝晓雨了,而自己却不自知,还刻意交一堆女朋友来说服自己她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企图否认自己的感情,但最后还是失败了!
晓雨早已深入他的心,就像绵绵的春雨落入泥土里,虽然无声无息,但却在不知不觉中滋养了心灵的土地,孕育了爱情的种子,洗去凡俗的尘垢,在他心中留下一片澄净与清朗。
她是不若他过去交往的女人艳丽迷人,但也有她清新可人的韵味,而且她是唯一能令他大笑的女人,他怎会忽略了自己的心,差点松手放开她呢?
贝晓雨听到饶子炆大吼,心里好难过,眼眶红了,小嘴也咬得紧紧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我的朋友,可是你根本不这么认为!”呜她识人不清啦!
她紧咬着唇,表情让饶子炆心疼,他以手指按住她微肿的唇,沙哑地低声道:“傻瓜!我们当然不是朋友,我们是情人。”
“情唔!”贝晓雨瞪大眼,却没机会把话说完,因为他的唇已向她袭来,密密实实地罩住她的唇。
从来没有人对她做过如此亲密的动作,所以她可以说被吓到,僵硬得一动也不敢动,但是当他温柔地抵开她紧闭的唇瓣,煽情地探索她柔嫩软滑的舌时,她的脑子开始晕眩,逐渐无法思考!
她的唇好甜!饶子炆才轻轻一碰就无法再放开她,他收拢双臂,紧紧地将她锁在怀中,终于弄清楚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她不算令人惊艳的大美女,却有张令他贪看的清新容颜;她不是那种聪明得令人折服的女人,却天真憨傻得让人忍不住发笑;她有点聒噪,却句句都是发自她内心的真实言语,不矫饰、不做作。
她或许不是最完美的女人,却是他唯一想要的女人!
贝晓雨被吻得天旋地转,脑中还迷迷糊糊地想:他们不是朋友是情人?
被说成是他的情人,说真的她心底并不讨厌,只是有点羞涩,还有一点点无以名状的欣喜。
他是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外貌出色、个性随和、对她也很照顾她一直把他当成朋友,如果将来变成恋人好像嗯,也不错喔?
饶子炆终于松开她的唇,两人都气喘吁吁,贝晓雨一下子不知该如何面对他,没办法像过去当朋友时那么坦然,而当恋人她又是新手上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索性转身面对车窗不敢看他。
“怎么了?”饶子炆低沉许多的声音噙着淡淡的笑意。“生我的气?”
贝晓雨摇摇头,没有说话。她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害羞?
“既然不是生气,那是怎么了?”他靠得更近,声音里的笑意也更浓了,别扭的贝晓雨有别于那个大剌剌少根筋的她,但是同样可爱得让他忍不住想逗她。
“没、没有啦”贝晓雨还是鸵鸟地面对黑漆漆的玻璃,假装上头有什么好看的图画。
“你一定有心事,不然为什么不敢看我呢?要是你不说出来,我就当你讨厌我啰?”好哀怨的声音
这个威胁果然奏效,贝晓雨慌忙转头澄清:“不是的!我没有讨厌你”见他一脸贼贼的笑容,她这才察觉自己上当了,而他已将她搂进怀里,再也不肯松手了。“那你说啊,为什么不肯理我?”
他好像越搂越顺手,最糟的是,贝晓雨也被他越抱越习惯了。
“因为我们不是朋友吗?一下子变成情人,好奇怪”她被混淆了,一时无法适应。
饶子炆吻了下她的脸颊,笑着道:“不会奇怪啊!一般恋情不都是从朋友变成恋人的?我们这样的情况非常正常,没什么怪异的。”
“是吗?”她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并不清楚,但他的恋爱经验想必很丰富吧?
“那你过去的恋情也都是从朋友变成恋人的啰?你交过多少个女朋友?十个?二十个?”
她有点小吃醋,他是不是都先骗女孩子当朋友,然后再趁对方不设防时,悄悄攻掠她们的心?
“呃?这”饶子炆尴尬地笑着,难以回答,因为数量远比她所估计的还要多得多!
从朋友变恋人?不!基本上他很少经过这一关。他没那么多耐性追女人,通常都是盯中猎物后,稍加撩拨,然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手到擒来了。
晓雨不是他一开始看中的目标,因为她根本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是经过相处之后,慢慢发掘出她的纯真美好,才开始由欣赏转为喜欢,温热的友谊慢慢加温,逐渐燃烧出热情。现在他真的对这个小女人动心了!
他叹了口气,搂住她柔声道:“过去种种很难一一对你解释,但是相信我,我对你真的和对其他女人不同!我是真心诚意想和你交往,告诉我,你愿意继续做我的朋友,并且兼任我的情人吗?”
“人家愿意啦”向来迟钝的她难得展现小女人的娇羞,红着脸像蚊蚋般小声回答。
其实她对他也不是毫无感觉,每次两人碰面她就好开心好开心,就算只是通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她也会傻笑好久。仔细一想,这不就是爱吗?
“你不会后悔的!”饶子炆咧开嘴,再次搂住她,吻上她可爱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