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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好可怕喔啊好痛喔”颂伶又是尖叫,又是恶心的把头撇开。
凯仲看不下去了,他今天会受伤,还不是拜这个三八女人所赐,如今她还大呼小叫的,弄得人心烦意乱。
“你可不可以闭嘴啊?受伤的人是我,又不是你。刚才还吓得昏过去,真的搞不清楚状况。”他被这个女人弄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你就别说了!反正伤口也不是很严重,过两天就没事了!”春子一边说一边包扎。
春子细心的帮儿子被美工刀割伤的手掌消毒着,虽然儿子是被这个女人给划伤,但是她不是故意的,春子也就没有责怪颂伶。
“我又不是故意的,只是人家看到血就受不了,我最怕血了。刚才你流那么多血,简直就把我给吓坏了!”想到刚才那一幕,颂伶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你那么怕血,还敢自杀?说什么瞎说。”凯仲对她冷嘲热讽。
“自杀?谁说我要自杀?”颂伶瞪大无辜的眼睛,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和她无关的样子。
“你拿着美工刀,不是要自杀,那是要干吗?修指甲啊?”
“我才不是要自杀呢!我只是要把这张照片给切开而已。”颂伶拿出一张她和立章的合照。
“天啊!原来你不是要自杀,那我岂不是白白被割伤了吗?”凯仲原本以为自己虽然受了伤,但总算是做了件好事,没想到自己的场却是受得那么冤枉。
颂伶一想到凯仲以为她是要自杀才引起的受伤乌龙事件,她心里不禁觉得好笑,忍不住就笑了出来。
“笑?你还敢笑啊,这一切都是你害的,你害我受伤,害我好几天不能出去赚钱。这个损失可要由你来赔偿才行!”凯仲心想刚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敲一笔钱来花用。
没想到春子一记拳头就敲在他头上。
“你没受伤的时候,也没见你赚了什么钱。好好的人不做,每天尽想些不劳而获的事情。”春子是个老实的妇人,才不会占人家这种便宜。
“可是是她弄伤我的,就算赔一些医葯费也应该吧!”凯仲不死心。
“好了!别说了。伤口包好了,快点去吃早餐了。别再说东说西,要是让你爸爸听见,又要打你一顿了。”春子把医葯箱收了起来。
凯仲临走之前瞪了颂伶一眼,心想真是倒霉的一天,诸事不顺。
颂伶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毕竟这一次真的是自己不对。
“于小姐,别理他!你快点去吃早饭吧。”春子拍了拍她的肩膀。
凯仲自顾自的大口吃起白饭,咕噜咕噜的喝着味噌汤,对于颂伶的到来根本不想理会。他不知道自己和这个女孩子哪里犯冲,好像只要遇上她就会倒霉。
颂伶带着一丝歉意坐到餐桌前,看着桌上摆的东西,她东瞧西看,然后抬起头来看着凯仲。
“早餐呢?”她的语气带着迷惘。
“你是瞎子啊?早餐就在你的眼前,难道你看不见啊?眼睛长那么大不知道要干吗用的!”凯仲没好气的把最后一口饭扒到嘴里。
“法国土司、奶油、蜜糖、咖啡呢?”颂伶不解的东张西望。
听到她这么说,凯仲差点要喷饭,难不成她真以为这里是五星级大饭店,她要什么都应有尽有吗?
“小姐,你要不要请大厨来这做桌边料理啊?”凯仲嘲讽的说。
“有吗?你们还提供这种服务啊!那好,我今天想来个松饼,再来点培根、香肠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颂伶天真的把他的话当真。
凯仲不客气的走到她面前,把脸靠得离她很近,然后露出顽皮的笑容。“小姐,我们这边是春满园,不是凯悦、不是晶华,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啊?”
听到他这么说,颂伶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这个男人凭什么这么没礼貌的对她说话呢?她可是客人即!难道她的要求不对吗?
这些服务,她老早就习惯了。以前她和爸爸去旅行的时候,住的饭店从来没有低过四星级的,所以她把那些享受和服务视为理所当然。
可是这个男人却无情的耻笑着她,好像在笑她是“何不食肉糜”的普惠东,让她不禁又伤心又气愤。如果今天立章在她身边的话,这个男子就不敢这么无礼了!
“凯仲,你怎么那么不礼貌呢?人家于小姐只是不习惯罢了。”春子教训自己的儿子一顿。“于小姐,我们这边是很普通的小旅馆,也没什么可招待的。通常都是我们吃什么,客人就跟我们吃什么。如果你吃不惯的话,我去外面帮你买些面包回来吧。”
颂伶摇了摇头,虽然她骄纵任性,可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人。也许她的要求是过分了点,但是凯仲凭什么用那种态度对她说话呢!如果是像春子这么委婉的口气,她是很乐意接受的。
“谢谢伯母,不过不用了!我想我应该要适应每个地方不同的风俗习惯,不能老是让人家把我当成弱不禁风的温室花朵。”颂伶这句话是说给凯仲听的。
颂伶端起白饭,扒了口饭,吃了几条脆瓜,嗯滋味也挺不坏的。再用汤匙挖了瓢白嫩的豆腐,才发现这豆腐真是好吃。
“哇这豆腐好好吃喔!”颂伶发出真心的赞美。
虽然豆腐上面只淋了点酱油和葱花,但是鲜甜的原汁原味却比那些过度加工的要好吃一百倍。
“千金小姐吃豆腐,还真是委屈你了!”凯仲一边挖苦她,一边悻悻然的离开餐桌。
“你你”颂伶气得说不出话来。
“于小姐,你别理他!我这个儿子就是那个死人样,你快点吃吧!这一口豆腐可不是一般的豆腐喔!这可是我们家老头用卤水做出来的绢豆腐,味道好得不得了。外面那些加了石膏做的豆腐,根本就不能比!”春子对于自家的豆腐可是信心满满。
颂伶于是又开开心心的吃了起来,她这个人向来脾气说来就来,但是很快就气消了,根本就不会记仇。
但是一想到立章,她就想昨天自己是不是把话说的太重了呢?虽然她已经不怪立章了,可是她却没办法主动开口道歉。
“伯母,我想问今天有没有人打电话来找我?”颂伶抱着一线希望问。
“没有啊!”听到这个答案,她的心都冷了一半。不晓得立章打算什么时候来接她,她一个人待在这边好无聊喔!
突然想到自己的心软,她又觉得自己没用。立章昨天说不出那叫宝琳的女人是谁,还对她这么凶。这次她非得要等到立章亲自回来道歉,并且接她回去,否则她就不要理他。
颂伶心中下了这个决定。
凯仲原本是想一边看店一边看书来消磨时间,可是打从他坐在这个位子开始,旁边就有一双讨人厌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瞧,让他书都看不下去了。
“喂!你干吗一直看着我啊?我知道我是长得不错,可是你也太不含蓄了吧。”
“我看你?笑话!我是在等电话。只怪你们这边这么落后,房间都没有电话,所以我才来柜台这边等。”
帅?更是见鬼了!这个男人竟然说自己帅。
虽然他长得是不错,单眼皮的眼睛炯炯有神,眉毛又粗又浓,五官也都很帅气,可是他额头前面那两撮染成白色,活像阿飞的头发,就叫人不敢领教。还有他穿衣服的品味也奇差无比,竟然只穿一件白色的汗衫和一件短裤,真是一点品味也没有。
想起立章的穿着打扮总是品味十足,她就觉得凯仲根本就是臭美加自大。
“等电话?你在等你男朋友来找你啊?我看你就省省吧!要是我是你男朋友的话,躲开你这个骄纵的大小姐都来不及了,又怎么会来自投罗网呢?”从早上开始,凯仲就好像跟她卯上了一样,一定要吐她的槽才能消心头火。
“你你过分!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人家?”颂伶气得发抖。
“我说的是实话,不爱听的话可以不听。”
凯仲对女孩子一向是很温柔的,可是看到颂伶这个大小姐,倒是让他心存挑衅,非要惹得她不高兴才开心。
“我不要住这边了!你以为我稀罕住这里啊?没冷气、服务又差。你还以为这边是五星级饭店不成?”颂伶气急败坏的转身就想离开。
“喂!等等。”凯仲把她叫住。
颂伶心想这下他一定是要道歉了,这才差不多。反正她也只是说气话,因为她要是离开这边的话,立章可能就找不到她了,说什么她也要待到立章来找她为止。
“总算你还像个男人,要道歉的话可是要有诚意,否则我不接受。”颂伶趾高气扬的抬着头。
“谁说我要道歉了?我是要你把房钱、饭钱给结清楚再走。你要想白吃白住的话,我可是会不客气的!”趁现在爸妈都不在,收些房钱刚好可以a下来买几本书。
“放心!我不会欠钱的。”颂伶越看这个男的,越是一肚子火。
既然他这么没礼貌,又瞧不起她,颂伶也没打算再待在这里。反正她回台北去住大饭店,然后要立章去接她,也是一样的。
颂伶从皮夹里面掏出一张白金卡,丢到凯仲的桌前。
但是他却动也不动的看着她,好像她做了什么奇怪的事。
“小姐,我们这边是小本经营。没有发票,更没有刷卡机,能不能请你付现?”
春满园是乡下的小旅社,一向都习惯现金交易的,从来就不收什么信用卡。
“不收卡?你们这边真是不先进。”
颂伶一边抱怨着,一边在皮包中找来找去,却发现自己除了一些钢板之外,根本没带什么现金在身上。
她在国外生活很习惯用塑胶货币,甚至几家常去的名店连信用卡都免了,直接以计账的方式就可以了。来到台湾之后,她的开销一向由立章来负责,根本不必她操心,所以她不知道台湾其实还是以现金交易为主的国家。
“怎么,没钱吗?”看到她那个模样,凯仲也猜得出来。
他心里还在想,这个女的不知道在什么?连几千块都拿不出来,如果不是她男朋友那个凯子,她能吃的好、住的好、穿的好吗?
“谁说我没钱!我打通电话,马上就会有钱了。”
颂伶拿起话筒,原本是想拨给立章的,但是一想到如果这么做的话,岂不是先低头了吗?她可拉不下这个脸。如果打电话回瑞士求救的话,又免不了会被姐姐笑一顿,她最不能忍受她老姐那副自以为是的嘴脸。
想了想,还是把电话给挂上了。
“怎么?不想打电话求救啊!那钱付不出来,要怎么办?不如用信用卡去借点钱算了!”凯仲一副看笑话的模样。
颂伶原本也想到这个办法,可是她一想到账单寄回家之后,她姐姐一定会看到的,那时候就更糗!
“不行!我要是用信用卡借钱的话,我姐姐一定会看我笑话的。”
“那怎么办!这不行、那不行。难不成要我把你送到警察局!”凯仲故意出言恐吓。
“不行!我不要上警察局。”颂伶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凯仲当然不会真的那么做,他只是吓一吓她而已。不过他满脑子歪主意,总是会有办法可想的!
“啊!有了。我倒是有个好主意。”凯仲真觉得自己不是普通的聪明。
“来喔!快来看,快来买喔。名牌大特价,凡赛斯、三宅一生、香奈儿让你们也能轻松拥有喔!”凯仲在一边叫卖着。
夜市中人来来往往,大家看有便宜货可买,纷纷走上前去瞧个究竟。
“先生,这卖的这么便宜,是真货还是假货啊!”一位女客人拿着一个普拉达的皮包这么问着。
“怎么可能是真的呢?这么便宜,一定是假的。一旁边的人一边说一边拉开那位小姐,原本想买便宜货的小姐听到之后,就把手上拿的东西放下。
“喂你们怎么走了呢?保证是真货,不买可惜”凯仲吆喝着,可是那些人还是走远了。看到生意做不成,颂伶也觉得无趣,站在这个空气不佳的地方,热都快热死了,她根本就没心思去招呼客人。
“我又渴又饿,可不可以先吃一点东西啊?”她累得蹲了下去。
“你这个大小姐,我们摆了这么久的摊子,才卖出去两样东西,赚了七千块,你竟然就想吃东西?”
生意比凯仲想的要难做,原本他想把这些名牌货以五折的价钱卖出去来赚一笔的,但是客人怕买到假货,荷包看得可紧了。最后还是把价钱杀到一折,才勉强卖出两样东西。
“你凶什么凶啊?我刷了二十万,才买到这些东西,你卖的那么便宜,这些设计师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很伤心的。反正我们也赚了七千块,不如收摊吧!剩下这些东西,反正我也用得着。”
颂伶原本就不喜欢凯仲的歪主意,不过他一直逼她拿出房钱来。在她衡量之下,如果刷卡买些名牌的话,姐姐不会起疑的,总比拿信用卡借钱,让她起疑心要好的多。
“不行!我们一定要卖完。总共也才六样东西,我就不信卖不完。你快点帮我喊!”
“要喊你自己喊!那么丢脸的事,我才不做。”她才不会为了区区几千块就牺牲自己的形象。
但是在凯仲的刁难之下,她没办法,还是得硬着头皮上了。谁叫凯仲好像是她的克星一样,每个男人在她面前无不必恭必敬的,就只有这个孟凯仲好像吃定了她一样!
“来喔快来买喔”颂伶的声音像蚊子叫一样。
“你叫得那么小声,谁听得到啊?”凯仲正要拉开嗓门吆喝客人,却看到前方有两个警察走了过来,一些眼明手快的摊贩已经溜之大吉了,看样子,他们的生意是别想做了。
颂伶正要好好学习一番,可是凯仲却突然拉起她的手,把包裹一收就往前跑。
他们跑的又急又累,颂伶更是莫名其妙,好好的干吗要跑呢?
总算到了安全的地方,颂伶才能停下来喘口气。在跑步的时候还不觉得手被凯仲拉着有什么异样,但是一停下来,她才发现他的手掌竟然那么热,像是会烫人一样。
她不轻易让男孩子拉她的手,一下子就羞得满脸红霞,像是触电一样的把他的手甩开。突然之间,她心跳得好快,这是从来都不曾有过的感觉。
“好险!我们闪得快,要给警察追上的话,一张罚单,我们今晚可就做白工了。”
凯仲满心欢快的数着那七千块,扣掉三千块的房钱,拿了四千元给颂伶。
“房钱三千元,这四千块是你的!”凯仲对于钱财还是满分明的。
颂伶压根就不晓得还会有钱可以拿,不过既然凯仲这个吸钱鬼肯分她钱,表示他人还不错。
但是颂伶却又拿了两千块给凯仲,她不能让他做白工。
“房钱归房钱,你今天陪我出来卖东西,这两千块算工钱。”
“好吧,看在你那么有诚意的分上,我就收下来了。我看你也饿了,今晚就让我请吧!”凯仲多赚了两千块,心头当然是更高兴了。
他跑到水煎包摊子上买了几个水煎包、葱油饼,味道真是香死人了!
“什么?我们晚餐就吃这个吗?没有刀叉,也没地方坐,我们要怎么吃?”
“笑死人了!吃这东西要刀叉?我示范给你看要怎么吃。”
凯仲一边走着一边大口吃起来,还不断说真好吃。被他这么一说,颂伶觉得更饿了,可是边走边吃,这多丑啊!她做不出来。
“你不吃吗?不吃的话,我帮你吃算了!”凯仲的那一份吃完了,他两手油油的想打她的主意。颂伶吞了口口水,连忙把东西抢回来。她小心的朝四周张望一下,见没人注意她,于是她秀秀气气的咬了一口。好吃的肉汁溢满嘴巴,肚子那些饥饿虫都被叫醒了。
就这样,她一边注意着自己的吃相,一边忍不住想要大坑阡颐,一副假正经又贪吃的模样,说有多好笑就有多好笑。
结果颂伶还是免不了边走边吃的命运,不过这时她看到一个老人拖着腿跪在地上乞讨,她同情的停下脚步。
“小姐,可怜可怜我吧!做做善事!”那个老人哀求的说着。
颂伶想也没想的就把自己口袋那两千块放到他的铁盒子里。
“喂你在干吗?”凯仲想要阻止已来不及。
“谢谢”那老人猛说着谢谢。
凯仲想把那两千元拿回来,但是那老人以坚定的意志悍卫着那两千块,像是谁想把这钱给拿走,他就跟谁拼命。
“滥用同情心。你知不知道,他搞不好比我们都有钱。”凯仲不以为然。
“谁像你这么没爱心!”颂伶瞪了他一眼,又咬了口水煎包,头也不回的径自走开。
凯仲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她以为自己很有钱吗?身上只剩那两千块现金,通通给别人,她要怎么活啊?
不过看她一副骄纵的模样,没想到还这么有爱心,把身上仅存的现金都施舍给别人,看来,自己得要对她重新评价才是。
在警察的取缔之下,摊子是不能摆了,时间也不早了,打道回府算了。
凯仲开着老爸那辆破旧的货车朝春满园前进。不过这车子的车龄很大,开起来不顺手不说,加上离合器不稳,他们简直颠簸得都快吐出来了。
“到了没?再不快点的话,我要吐了啦。”颂伶勉强忍受车子的颠簸,可是那想吐的感觉却没办法止住。
“再忍忍吧!快到了。”其实凯仲自己都快吐了。
罢才开出来的时候,车况还没那么糟的,怎么现在要回家,车子变得随时要抛锚一样。他在心中祈祷,车子可不要挂在半路上才好。
但是天不从人愿,车子在长嘎一声之后,却是怎么都不肯动了。
“怎么回事?”颂伶慌张的说。
“车坏了!”简单的三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凯仲下车检查,却发现这辆车的问题得送到修车厂去大修才行。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这条回春满园的省道,入夜之后就很少有车子经过。看来“双脚万能”这句话在现在这个时候格外贴切。“怎么办呢?我可不要在这边露宿街头。”颂伶看了旁边阴森森的树林,心中不免害怕。
“放心,这边离春满园很近,只要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凯仲说的轻松。
“二十分钟?我才不走呢!今天在夜市站了一晚已经很累了,我走不动。”
“不走拉倒!不过我可警告你,这边入夜之后有很多不明物体会跑出来,像是无头鬼、好色鬼、女鬼、男鬼、脏鬼”凯仲越说越可怕。
颂伶不敢听,连忙把耳朵捂上。“别说了!我走,我走就是了嘛。”她心不甘情不愿的用小跑步赶紧离开。
两个人走了十分钟左右,还离春满园有段距离。凯仲依然轻轻松松的走着,但是颂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喘着说。
“这也难怪,你穿长裙又穿高跟鞋,要是这样能走得动,我都可以踩高跷去参加奥运赛跑了。”
凯仲取笑着颂伶的打扮,一身高级洋装,加上脚下那双细跟凉鞋,虽然好看,可是却不实用,但是颂伶就喜欢穿的像大家闺秀的样子。
“我不管,我走得累死了!我不要走了。”颂伶一累就发小孩子脾气。
凯仲没办法,总不能把她留在这边吧,只好蹲下来,帮她把凉鞋解开。
“你要干吗?”颂伶惊惶失措的叫了出来。
“强暴你?你别傻了,你现在一身汗,我对你这个臭美女可没兴趣。”
凯仲看了看她的脚,上面都已经起了水泡,无论如何,她是走不动了。
自己的脚搁在凯仲的腿上,颂伶羞得一动也不敢动。从来没有男人把她的脚揣在手心过,就连立章都没有。
“两个选择,一、你留在这边过夜;二、我背你回去。”凯仲难得有善心。
颂伶低着头不说话,只是用手比了个二字。
凯仲只好把她背在背上。他两只手钳在她两条细白的小腿肚上面,背上似乎感受到她的胸部轻轻的摩擦着他背脊,加上徐徐凉风吹来,他觉得自己都快晕头了。
随即一想,自己是发昏了是不是,竟然会对背上这个骄纵千金女有兴趣,他不是这么不挑的人吧?
不行!这个干扁扁的女人,我怎么能对她有兴趣呢?我还是快点想些海咪咪的女人,不然人家一定会说我胃口变差了。凯仲对着自己喊话。
但是如果心头没有遐想的话,又何必心战喊话呢?凯仲骗不了自己的。
不过颂伶可也不好过,在凯仲的背上虽然舒服,而且他稳健的律动让她的心狂跳,加上男人轻微的汗味和太阳的味道,吹进她的鼻子,她内心不免起了异样的感觉。
那一刻,颂伶觉得忘了所有的人事物,这世上仿佛只有她和凯仲以及这条路。
她情不自禁的把脸颊靠在他的肩上,那感觉是那么舒服,叫人心神荡漾。而且腿上传来他手掌的温度,更是让她失去了所有判断力。
突然间,她想起立章。连忙抬起自己的头,离开那个舒服的肩膀。
不可以胡思乱想!否则,我怎么对得起立章呢?薄弱的意志要她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