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董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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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金诧然看着面前那双眼睛,漆黑的瞳眸里闪着熊熊烈火,高温向她飙射,像恨不得在瞬间将她燃成灰烬。

    金金的思绪一时凝固了。她不太了解,程万里,这个男人,与她相伴了二十六年的男人,一分钟前还对她诉说着浓情蜜意的男人,为什么突然间恨她若弒亲死雠?

    他们是未婚夫妻啊!从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就住对门,念同一间学校、同一个班级;一男一女,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他们十五岁的时候就约定了长大要结婚、厮守终生,虽然双方家长都当笑话看,但他们很认真。

    后来他父母车祸身亡,她还拜托自己爸妈接他到金家住。金家二老自然不肯,程家又不是没有亲戚,一般遇到这种事都是依靠血缘最近的亲人,哪有跟邻居一起住的道理?但程万里说不想离开她,她也舍不得与他分别,便任性地以死要胁,终于求得父母点头,为他在金家觅得一处栖身地。

    他们本来计划十八岁高中毕业就结婚,可后来他又说想上大学,她父母马上表明不负担他的学费。他们说他成年了,应该自力更生。

    可是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工作,那有多累?她舍不得他太辛苦,就出去工作赚钱供养他,让他继续深造。

    她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笑她傻,什么年头了,哪还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尤其他还是个英俊小子,如果他没钱没势,或许还会甘守在乡下,娶个普通女子,组一个小家庭过一生。可一旦让他拥有优秀的条件,各色美女任他挑,他绝不会再回头看她一眼。

    但她不信那些诋毁的话,他看她的眼神是如此深情、对她的态度像海一般的温柔,好像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似的。

    她信任他,满心期待着两人四年后的美丽婚礼。

    然后,在他大学毕业典礼那天,他送给她一个银戒指向她求婚。

    她开心得几乎昏过去。她知道他是个可以依靠终生的良人,那些说他不专情的人都错了。

    他们终于订了婚,虽然参加仪式的只有两个人,他和她。

    他说先不要告诉其他人,他要去台北打拚出一番事业后,再回来风风光光地迎娶她。他要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她淌着泪将自己仅剩的积蓄给他,千言万语诉不尽离别相思之苦,她告诉他,她不在乎他富或穷,只要两人在一起,就算是天天稀饭咸菜,日子也是其乐无穷。

    他说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他这一生一世都不会辜负她

    可是,为什么现在他的双手会搁在她的脖子上,十指用力得像要掐断她的颈项。

    她的胸膛痛得要炸裂开来了。她无法呼吸、无法出声,只能用绝望的眼神问他:“为什么?”

    他一直温润、柔和得像春风般把她包裹住的声音,在这一刻变得尖锐似刀。

    “你不该来的,这辈子你们金家人把我欺负得还不够吗?我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被叔叔收养的,你知道我叔叔是干什么的吗?他是大医院的副院长啊!如果我做了他家的小孩,我现在会有多幸福!但你家的人却传出流言,说我跟你有不清不白的关系,叔叔因此不要我,我只能屈辱地住进你家当二等公民,我不能读最好的私立学校,课余时还得去打工,每天都累得像条狗一样。那时我就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成为人上人。现在,我就要娶董事长的妹妹了,很快我会成为全台百大富翁之一,你又要来破坏我的前途,你该死--”

    程万里要娶董事长的妹妹,那她呢?她是他的未婚妻啊!为什么他要结婚,新娘却不是她?

    他说金家人破坏他被收养的事,但那时明明是他告诉她,他不想离开故乡,请她想办法的啊!

    而且她家人什么时候欺负他了?无法供他上私立学校是因为她家没钱,难道贫穷已经变成一种无可宽恕的罪过了?

    可就算没钱,她还是想尽办法供他读完大学。在他初上台北的前几年,工作不顺利,她还每个月寄钱给他当生活费。

    天冷了,她怕他冻着,给他织毛衣;担心他一个人在外吃得不好,就定期给他寄上各种蔬菜水果、三天一通电话、一星期一封情书,年复一年,没有变过。他怎么有良心说她不好?

    他不喜欢她上台北找他,说是要专注于事业。她也听话地照做,一个人守在乡下,等着他久久一次的连络。

    可是女人的青春有限,她二十六岁了啊,再等下去,她的身体很快会老化,不能为他生孩子。

    而跟他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却是她今生最大的梦想。

    于是她第一次违背他,悄悄上台北找他。她并没有想着能马上结婚,她只是想问问,他对两个人的未来有没有打算?

    因为他住在公司宿舍,那里不太方便招待客人,所以每回她按捺不住思念上台北找他,都会另寻住处,尽量不打搅到他的工作。

    这回也是,她翻报纸发现台北一家饭店正在举办周年庆,预约整个月住宿者,可享七折优待。

    于是,她订了这家饭店,却没料到会在饭店大厅碰见他。

    他一身西装笔廷,黝黑的头发剪成俐落的层次,柔和地覆盖住他饱满的额头,整个人英俊得让人心口抽紧。

    金金好兴奋,认为这正是上天对他俩缘分的见证。她迫不及待地奔向他。

    可是程万里的速度比她更快,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拉住她的手,将她整个人拥进怀里。

    她的耳朵紧贴着他的胸膛,可以听见他激烈的心跳声,比战鼓更加急促。

    “嘘,别说话,让我好好地感受你。”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她感动得眼眶都湿了,原来他对她的思念一点都不比她的少。她的爱人啊!她情愿追寻着他生生世世,哪怕地老天荒也不能改变她的心意。

    她安静地跟随他走向女生厕所,等待里头的使用者都走光后,他拉她进了厕所,锁上大门。“我想要单独跟你相处。”他说得好温柔。

    然后她完全没想到,他的蜜语之后却是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

    他用力地摇晃她,好像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

    “你该死!你们金家的人都该死,把我当狗一样地轻视就算了,还要破坏我美好的前程,我不会让你如愿的,你去死吧--”

    金金的眼前全是黑雾,她已经看不清他的面孔,但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恶意却像针一样,不断刺进她每一个细胞。

    她的脑子里充满了他的诅咒,凌迟着她的身体和灵魂。

    她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的死亡,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和希望都弃她而去了。

    结果她在这场漫长的爱之旅途中只得到了一样东西--背叛。

    原来爱情真的不可信,她错了,大错特错。倘若人生可以重来,她必不再谈爱,永远也不爱了。

    ----

    “清铭,你有没有听到女生厕所那边好像有什么怪声?”柳扬的脚步停在饭店大厅,转身望向他的助手。他有一副颀长的身躯,大约一百八十公分,动作总是懒洋洋的,却又带着一股爽俐的韵律。

    史清铭简单一摇头。“没有。”

    柳扬的手指优雅地点上史清铭的鼻子。“清铭,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这个人什么都好,除了一点。想知道是哪一点吗?”

    史清铭没有躲,也没有回答柳扬的问题,任由柳扬按着他的鼻子,像在对付一只坏掉的门铃那样粗鲁。

    反正也是躲不掉的。柳扬的动作看似缓慢,实则迅速,他说:“这叫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当然,史清铭从不知道,这跟他喜欢欺负人有什么关系?

    “清铭,不是我说你,你这个人太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了。”柳扬把史清铭的鼻子按得通红了,才放开他。“要知道,人类之所以会进步就是因为拥有探索知识的念头,想要让生活过得更好、想要了解一些东西,于是,古今中外无数的科学家耗尽心血、努力研究,终于开发出璀璨的文明。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你居然毫不具备,你这是在拖慢世界文明的进展,你将成为人类的千古罪人,你知道吗”他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大篇演说。

    史清铭揉揉发麻的鼻子。他知道柳扬很不想参加妹妹的订婚典礼,而他的任务却是逼他出席,所以柳扬把满腹的不悦发泄在他身上。

    “清铭,你这样是不行的,你应该对这个世界多点好奇心,要更努力去参与天道的运行,你会体验到更多的真理,让你的人生开满艳丽的花朵。”柳扬折磨一个人的耳朵是永无止尽的。“有一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失败为成功之母。这就是告诉我们,人生要勇于尝鲜,善变无罪。当你经历过越多的失败,累积了无数的挫折后,到你死亡的那一刻,你就能回归成功之母的怀抱,这才是一个圆满的人生。你懂吗?”

    不,史清铭从来不知道“失败为成功之母”可以这样解释。当然,他也不想理解柳扬的通篇歪理。

    “请你直接说出你的要求。”他保持着冷淡的态度。

    史清铭是柳氏集团董事长柳扬的助理,不过他领的薪水却是总经理级的。

    因为放眼天下,有能力做柳氏总经理的没有上万、也有上千,可是忍受得了柳扬的长篇大论而不发疯或睡著者,仅只史清铭一个,别无他人。

    这不是说柳扬品行卑劣、能力低下,他这个人其实很厉害,十五岁接掌一间快要倒闭的榨猪油工厂,然后利用十年的时间将其改组为速食面王国,再以十年岁月跨足罐头、冷冻食品、速食调理包等项目。

    二十年过去,柳氏俨然成为全台第一的食品公司,只要是柳氏出品,即是品质与美味的保证。

    柳扬天生一张娃娃脸,白皙的肌肤一点皱纹也没有。

    他深棕色的眼眸有如水晶般清澈,鼻梁挺直、鼻头圆润,两片性感的嘴唇永远都保持着上扬的弧度,笑得既天真又无邪,好像不知道这世间有悲伤这回事。

    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天使。

    但这只维持到听见他开口说话为止。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如此爱说话、会牵拖,因为向他问出这个疑惑的人们都已淹死在他的口水中、英灵远矣。

    看在这一点分上,柳氏给史清铭再多的薪资也是值得的。

    柳扬张开嘴,吐了半个“啊”字,突然大步往女生厕所方向冲去。

    史清铭愣了一下,拔腿追赶。“订婚典礼快要开始了,你不能在这时候离开!”

    “嘿,任何典礼都比不上拯救一名美女脱离灾难更重要。”柳扬半步也不停。

    “哪里有美女遇难了?”起码他没看见。

    “在女生厕所。我清楚听见一名美女发出痛苦呻吟,她一定遇到大麻烦了。”柳扬说。

    老天保佑他。史清铭翻个白眼。大厅距离女生厕所将近十公尺,中间还有一堵墙,这么远的距离,他怎么可能听见有美女在呻吟?

    好吧,也许柳扬天赋异禀,听觉超灵,可是

    “从这里根本看不到女生厕所,你怎能确定呻吟的人是个美女?”

    柳扬回他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

    “那记呻吟是如此地柔弱无助、又惹人心怜,想当然耳,只有美女才发得出来。”

    史清铭想,他唯一白痴的就是--跟柳扬讲道理。

    他们奔过长长的走廊,拐了两个弯,终于看到女生厕所的牌子。

    “就在里头。”柳扬说。几乎在他说话的同时,厕所里传来一个剧烈的撞击声。

    柳扬加快速度冲向厕所,连那扇锁住的门板都阻挡不了他,他抬腿踢坏了锁。

    冲进厕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横卧在地的女性身影。

    这时,史清铭也发觉了事情不对劲,不顾男性不该踏入女生厕所的禁忌,跟着闯入。

    柳扬直接奔向倒在地上的女人,史清铭却警戒地注意起四周。

    柳扬的天命或许是保护天下弱女子,史清铭可不是,他的职责是看护好他的老板--柳扬。

    史清铭将整间厕所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放过任何一个单间。他从被打破的窗户探头出去,风中隐约还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但一下子就消失了。对方一定是找个地方躲起来了。

    看来原本在厕所里的人,在他和柳扬进来前打破窗户逃跑了。

    史清铭衡量一下现况,没有追出去。在还不清楚跑掉的人是否就是行凶者之前,还是保护他麻烦的老板比较重要。

    现在这间厕所里只剩他、柳扬和地上那个女人,危机解除。史清铭回到大门口守着,不让人进来打搅柳扬的救美大业。

    柳扬检视着地上的女人。她清秀的脸庞上布满惊恐,肌肤泛着一种可怕的淡青色,配上颈间那圈明显的勒痕,整个画面诡异得让人心脏一紧。

    他水晶般的眸子闪过一抹乌云,这是一桩蓄意伤人事件。

    但他有些怀疑,这个女人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岁,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质朴的气质,不像是到处结仇的人。

    可却有人要杀她,是为财、为情、还是她只是倒楣,遇到一个疯子?

    不知道为什么,柳扬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眼熟,但他涸葡定自己不认识她。

    “董事长,有人过来了。”史清铭提醒柳扬。饭店毕竟是公众场所,人来人往的,总会有人想上厕所。

    “你去跟饭店经理要个房间,我带这位小姐上去休息。”柳扬说。

    “不报警?”他以为这算是刑案了。

    “去去去,什么事都照章办理,人生多无趣?清铭,你该学着放松,并且享受生活了。”显然柳扬打算把这件事当成另一项乐子。

    史清铭也不跟他争辩,径自打电话找饭店经理要房间。他没傻,跟柳扬辩论,再清晰的脑袋都会被搞昏。

    柳扬得知房间号码后,扶起地上的女人,伪装成喝醉酒的样子,大大方方出了厕所,逛过大厅,步向史清铭为他新订的客房。

    ----

    靶激老天吧!柳扬超凡入圣的听力挽救了金金被人扭断脖子的命运。

    她猜,她也许只昏迷了几分钟,因为在她彻底失去意识前,她还听见程万里打破玻璃窗逃窜的声音。

    紧接着,她迷茫了一会儿,那感觉就像在气温三十六度的室外连续奔走几个小时,然后眼一黑,中暑昏倒了。

    等到她逐渐恢复意识,就发现身处的空间里多了两个男人。

    她也不知道这个结果是好还是不好,在逃离一个男人之后,又落到两个男人手中。

    她像只受惊的兔子,怕得一动也不敢动,事实上,她也动不了。她的意识恢复了,身体却沈得像灌满了铅,连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她只能在心里祈祷这两个男人都是怕麻烦、不想管闲事的家伙,那样他们就会抛下她,仓皇地逃跑,而她也就安全了。

    可惜今天上帝公休,没有人负责实现信仰者的祈祷。

    因此,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扶起了她,把她像个洋娃娃一样地紧箍在怀中。

    她的脸贴在一片厚实的胸膛中,涸祈广,而且坚硬。

    这是个比她的未婚夫还要强壮好几倍的男人,所以如果他对她有恶意,他的伤害也会强上许多。

    一股寒气从她的脚底升起,冻住了她的脚踝、小腿、膝盖、大腿、臀部眼看着连她的心脏都要凝结了。

    那个搀扶她的男人将她抱上了一张软绵绵的大床。是的,她被送进了一间客房,而她甚至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到达的。

    她只顾着恐慌和惊吓,没有精神去注意其他的事情,直到床铺的柔软勾起了她的警戒。

    她开始注意那两个男人的交谈,不多时,一个脚步声离开了,她祈祷另外一个也会跟着消失。

    但是该死的上帝还没有上班,所以第二个脚步声不仅没有离开,还越来越贴近她。

    她憋住呼吸,想象自己已经死了,这样她就会失去所有的知觉,再不会害怕。

    她看过报导,很多杀人犯虐杀死者是因为他们被激怒了。所以聪明人会选择冷静面对意外,保护自己避免受到更多的伤害。

    但愿他看到一具毫无反应的身体后,会自觉无趣地走开,这样她就可以找机会逃跑。

    可他仍然不停地接近她,她已经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和他散发出来的体温。

    她的手脚控制不住地轻微颤抖起来。

    她的呼吸再次受到阻扰,但这回掐住她脖子的却是恐慌。

    她的脸色发青,快要窒息了--

    “嘿!”就在这时候,柳扬开口了。“我知道你醒了,有没有什么话想要--”

    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冲进脑海里,让那团围在四周的恐惧一下子爆炸开来。剧烈的冲击令她沉重的身躯瞬间绷紧,她变成一枝架上弓弦的箭,然后咻地像一阵风似的,她连滚带爬地逃离他远远的。

    柳扬从没看过有人可以跑得这么快,也许她可以为中华民国赢得第一面奥运金牌。

    “小姐。”他让自己嘴角的弧度更上扬几分。据说,他这种笑容很纯洁,就像三岁小孩一样。

    “你不要怕,我--”他没有说完,也许这是柳扬生平第一次无法畅所欲言。

    他的口才一向很好,死的可以说成活的,黑的可以讲成白的。

    从小周遭的亲朋好友都说他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可以鼓动天上的神仙来向他购买一碗泡面。

    但神仙要泡面做什么?祂们又不需要吃东西。但柳扬就是有这种能耐,卖出所有他想卖的东西,包括他的想法和观念。

    可他发现他没办法对眼前的女人施展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她眼里的恐惧又浓又黑,化成了一副沉重的锁炼,紧掐住他的喉咙。

    她把整个身体缩成一颗球一样,紧贴着墙壁角落。

    他毫不怀疑,他若继续逼近她,她整个人就要化入墙壁里,变成一堆钢筋水泥了。

    懊死的,她在怕他,而且不是普通的怕,她是吓得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难道她以为他是不久前攻击她的人?别闹了,他像是个会对弱女子出手的变态吗?

    “小姐,我不想伤害你,也没有伤害过你,你其实不必那么害怕,你知道吗?你在这里会很安全。”他尽量让自己的语调柔和、再柔和。“你瞧,我的脸上就写着忠厚两个字。我遵守童子军礼节,我会日行一善、扶老太太过马路,也会在公车上让位给孕妇当然,我最喜欢干的善事是英雄救美。从小,我的梦想就是当个屠龙勇士,有朝一日拯救一名公主脱离危险,然后,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不过我绝对不想做超人,一天到晚要找地方换衣服,多累啊!而且超人的衣服远没有勇士的铠甲华丽”

    她看着他的嘴巴开开合合,却没有一个字进入她的脑海。

    她太害怕了,只顾着颤抖,和注意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要太近。一定要保持在一个手臂以上的距离,这样他就没那么容易拧断她的脖子。

    柳扬滔滔不绝地说着,大概有半个小时之久。

    其间,他尝试着靠近她一点,她马上全身震颤。

    他感到泄气。一直以来,他总是能轻易说服别人认同他的观点,并且信任他。但这一回,他失败了。

    也许他该用另一种方法安慰她,比如说:抱着她。

    可当他又试着靠近她一步,她吓得揪着自己的头发,做出尖叫的姿势。

    但她的嘴巴始终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如果她不是喉咙受伤,就是个哑巴。还有一个可能--她被吓坏了,暂时失去声音。

    他看到一撮头发落到白色的地毯,雪白印着乌黑,刺眼得像有人拿一根铁锤狠狠敲击他的胸膛。

    “冷静一点,我保证不会伤害你,好吗?”他慢慢地后退,远离她,一步又一步。“放轻松,不要再拔你的头发了。想象一下,一只孔雀如果没有毛,还会漂亮吗?嘿,不要怀疑,我真觉得你挺漂亮的,像孔雀一样艳丽。可是一只脱毛的孔雀跟鸡又有什么分别?我打赌连你也分不出来,所以你不想成为一只无毛孔雀吧?”拜托,他已经快退出客房了,麻烦她住手吧!不要再拔自己的头发了。

    终于,在柳扬几乎要尖叫喊救命的时候,她停下了自残的行为,呆呆地看着他。

    但他知道,她的安静不是因为被他说服了,而是他已经退到了足够的距离外。瞧,她那双眼正警戒地盯着他,不让他越雷池一步呢!

    他想,他是没有办法单独搞定她了,他需要一个医生,一来,治疗她的脖子,二来,给她一针镇定剂,让她好好休息一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