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郑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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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利家之前,连恩和贺承锐两个人还在斗嘴。

    “累死人了!你这个家伙真的很麻烦,硬要拖著我去买满月礼,东逛西挑的,什么时候看过你像个女人?就这个时候最像了!”贺承锐故意刺激连恩。

    连恩皱起眉头,瞪他一眼。“喂,是你硬跟去的,谁拖你去了!”

    “要不是你懒得开车,我干嘛没事跟去啊?又不是我要买礼物。”

    “你还敢说?难道我没帮你准备一份吗?”

    “我的礼物,就是送给在我心目中既温柔又漂亮的若曦香吻一个,你剥夺了我‘选择’礼物的权利,还敢说什么帮我准备礼物?”

    连恩瞪大眼睛,倒抽一口气。“你真不要脸!若曦是人隽哥的,你想吻若曦,不怕被人隽哥打死吗?”她不齿地痛骂他。

    贺承锐嘻皮笑脸的,不当一回事。

    连恩快被他无赖的模样气死。

    两个人正在斗嘴的时候,利人隽已经从房间里走出来。

    “人隽哥,刚才你都听见了,你听到贺承锐这个死人说什么话了!”连恩鼓著腮帮子骂他:“喂,姓贺的,像你这么不要脸的人,怎么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

    “啧啧啧,瞧瞧你这个女人的嘴巴多刻薄,什么死不死人的,”贺承锐逗她。“要是光听你说话,人家还以为你在骂老公,才会骂得这么顺口。”

    “你”“虽然我喜欢比较温柔的女人,不过有时候想想,其实你这种女人也满不错的,虽然脾气很大,个性很粗暴,可是也不失为率直,总比有些女人,吃饭的时候像小猫一样吃个两、三口就说饱,而你吃一顿要两大碗白饭再加三大盘炒菜,你做人是比较真诚一点。再说夏天的时候,三天洗一次澡的习惯虽然不好,但勉强可以说是节俭,所以也算是一种美德,还有”

    “你够了没有?!”连恩大吼一声。

    她简直快被他气炸了!

    这个家伙把她的生活习惯,在她最崇拜的人隽哥面前全都抖出来,简直想把她活活气死!她真不知道自己前辈子欠这家伙多少,老天爷才会罚她每天让这个死家伙气一百遍。

    “阿锐,你们进来吧,若曦在房里!”利人隽微笑。

    这两个人显然是一对冤家,他帮哪一边大概都不太对。

    “妈咪、妈咪小锐同学来了!”若曦的大儿子,今年已经五岁的小泉,一看到贺承锐,就已经迈开两条小短脚“咚咚咚”地先跑到房间里,跟若曦报马。

    “喂,小泉同学,你好吗?”贺承锐一进房间就把小泉抱起来。

    “小泉,你好啊!”连恩轻轻捏一把小泉的鼻子。

    她一看到小泉就笑咪咪的,她喜欢孩子,小泉又长得像她崇拜的人隽哥,所以她每次看小泉这个小帅哥就心花怒放。

    “喂喂喂,你这个老女人,不要乘机吃我们小泉同学的豆腐。”贺承锐故意说。

    连恩恨得牙痒痒的,暗中伸手捏了贺承锐的大腿一把。

    贺承锐大叫一声,连恩已经把小泉的耳朵捣住。

    小泉看到“小锐同学”五官扭曲的表情,以为他在做鬼脸逗人,于是转头跟连恩一起哈哈大笑。

    “小泉同学,你真没有爱心。”看到小泉都不站在自己这边,贺承锐只能喃喃抱怨。

    这两人真好笑,几年来一直在斗嘴,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的喜事越来越近了。

    “你们来之前,怎么不先打电话?吃过饭了吗?外面冷不冷?要不要先喝一杯姜茶,早上刘嫂煮了一壶,我记得炉子上还有。”若曦也笑得很开心,贺承锐跟小泉一样调皮,也只有连恩能治他。

    “不要麻烦了,每次来你都嘘寒问暖的,好像我才是产妇。”连恩坐到床边,笑咪咪地说:“你现在要休息啊,如果先打电话,你就会等我们,这样会影响你休息的!”

    若曦生下小泉之后,连恩第一次来看她,两人就已经尽释前嫌。

    女人彼此为敌,通常是为了男人。

    饼去她不认为利人隽会爱上若曦,所以她用了很多心机与手段跟若曦竞争。但是当她明白,若曦是唯一能带给利人隽幸福的女人,她就知道,自己没有理由再竞争下去了,因为就算她花一辈子的时间去争夺、去破坏,也永远得不到利人隽的爱。

    所以她开始强迫自己祝福

    一开始也许不是真心诚意的祝福,但与若曦相处之后,她慢慢发现若曦性格上的动人之处,到最后连她自己都喜欢上若曦,也因此,她终于明白利人隽爱上若曦的原因。

    “孩子都已经满月了,我也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躺得我腰酸背痛,还好昨天已经可以下床了。”

    “噢,那人隽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连恩回头数落起利人隽:“做老婆的如果腰酸背痛,那么做老公的就应该赶紧帮忙捏一捏才对啊!”利人隽还没回话,贺承锐就放下小泉跑上前去。“我来示范一下,老公跟老婆是不是就要像这样爱的捏捏”

    “唉哟!”贺承锐突然鸡猫子鬼叫起来,原来他被连恩更用力地拧了一把。

    “捏你的头啦捏!”连恩脸都涨红了,气得痛捏他。“死贺承锐,你少乘机吃我的豆腐!”

    大家都笑了,只有贺承锐苦著脸,最后自己也不好意思地咧开嘴傻笑。

    “对了,伯母呢?今天怎么没见到伯母?”连恩问。

    “虽然你们没打电话,可是我妈早料到你们今天会来,所以早上就叫刘嫂陪她出去买菜了。”若曦笑着说。

    “真的吗?”连恩眼睛一亮。“今天伯母要亲自下厨吗?”她最爱吃张绍茵做的菜了。

    “唉呀,瞧瞧,贪吃鬼的本性又露出来了。”贺承锐在旁边多嘴。

    被连恩恶狠狠瞪一眼后,他马上缩回脖子,不敢再多说一句,免得他可怜的大腿又遭荼毒。

    “对,”若曦笑不可抑。“我妈说今天要做十道菜,凑成十全十美。”

    “那我不是有口福了?”连恩搓著手,想到朱妈妈的美食就忍不住笑呵呵的。

    “啧啧啧,看这副馋相,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贺承锐!”连恩回头马上变脸,河东狮吼。贺承锐连忙倒退五步远,自动闭嘴。

    利人隽走到妻子身边,两人相视而笑,利人隽乘机俯首亲吻妻子的唇。

    五年前在机场,如果不是若曦在搭机前一周把飞到东京的机票换成北海道,如果没有那两小时的时间差,如果她已经走进闸门,那么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

    不,不会不一样,利人隽知道,就算若曦走到天涯海角,他也会追到天涯海角,直到找到她为止。

    中午前还有一名澳洲人瑞克,带了两名子女到利家吃饭,这是张绍茵刚交往六个月的“男朋友”跟这名老外交往,让张绍茵觉得很自在,因为双方都已年过半百,对于感情另有一番见解,彼此不会给对方负担、压力和过多的责任,在一起只为相互陪伴,并且由于观念能沟通,彼此都觉得开心,这样就已经足够。让张绍茵最高兴也最感叹的是,对方事业有成,而且与前妻的小孩都已成人,双方来往没有利害条件,他更不会要求她老蚌生珠。

    利人隽陪伴妻子,手上抱著出生刚满月的小女儿,妻子若曦牵著五岁的大儿子,夫妻俩笑容满面地从房间走出来。

    若曦脸上那掩藏不住、甜蜜蜜的笑容,幸福洋溢,让人忍不住羡慕。

    大伙儿在男女主人的殷勤招待下,一同走进饭厅,只见饭桌上不仅堆满了丰盛的菜色,还有一只热腾腾的大火锅,大伙儿全围在饭桌边吃饭,瑞克和他的两名子女也学中国人干杯敬酒,不亦乐乎,大家吃得酒足饭饱,宾主尽欢,张绍茵这个大厨的手艺,荣获在场每一个人的赞美。

    饭后,所有人一起到楼上的游乐室里聊天休息,夜色渐深了,屋子里却还闹腾腾的,灯火明灿,大家都舍不得离开。

    “真好,有一天我结婚了,一定也要像若曦这样幸福才行。”在这样的气氛下,连恩也动了结婚的念头。

    “想要像若曦一样,那还不简单?”坐在一旁的贺承锐讪讪地搭话。

    “怎么会简单啊?我要上哪儿,才能找到第二个像人隽哥这么好的男人啊?”连恩瞪他一眼。

    贺承锐撇撇嘴。“啐,这有什么难的?只要你赶紧嫁给我不就行了吗?”他喃喃道。

    闻言,连恩的脸孔瞬间涨红。“你干嘛?你这是在跟我求婚吗?”她故意凶巴巴问他。

    “什么?谁在跟你求婚啊?你少臭美了!我是说,如果你没有人要的话,那我就委屈一点,娶你好了!”

    连恩瞪大眼睛。“贺、承、锐,”她冲著他怒吼:“你说什么?!”

    在连恩握著笔头追上去之前,贺承锐已经抱起笑呵呵的小泉跑得老远。

    大家都笑得很开心,只有若曦坐在窗边,为这甜美的幸福沉默著,她安静地在心中祈祷著、感恩著

    她感恩这一切得来如此不易的幸福,发誓要用一生感念,永远珍惜。

    夜深了,雨落下了,天气转凉了。

    若曦微笑着转身想将窗户关上,但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了那一抹站在巷口、朝著利家楼上仰望的、孤寂的身影。

    若曦停在窗前。

    那个仰望的脸庞并不陌生,若曦没有忘记那张面孔

    今生今世她都不可能忘记她。

    “你在窗边做什么?怎么不跟大家一起聊天?”利人隽走过来,笑问爱妻。

    若曦回头凝望丈夫,她沉默著,那一瞬间她是紧张的。

    利人隽走到窗前,看着窗外,关怀地望向妻子刚才凝望的方向。

    在那一瞬间,也许他的视线曾经凝止过一秒钟,或许更少的时间

    下一秒钟,他已经关上窗,拉上窗帘,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改变。

    若曦凝望他,然后开口想问他

    但在她开口前,利人隽已经拥住她,俯首深情地吻住妻子的唇。

    这吻是如此地专注,如此地深切

    这吻已经传达了无限的深意。

    知他者莫若若曦,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完全的明白

    也许他已经看见她,宋允儿;也或者他没有看见她。

    然而,无论他有没有见到站在窗外的宋允儿,都已经不再重要

    因为他爱她,他们彼此深爱,已经足够。

    当窗前出现那个她想见到的人影时,宋允儿一度还有期盼

    但当他亲手将窗帘拉上,宋允儿连心中那最后一点如星火般渺小的期望,也已经跟随今夜的雨水,一起渗入地下,永远埋入地底。

    终于,她转身缓慢地走了数步

    然后又回头。

    她容许自己,再看那欢乐的屋子最后一眼。

    因为明天早上,她就要搭机前往美国,永远不会再回到台湾了。

    曾经有一度,幸福离她很近,但现在,她的爱情又回到原点,幸福并不曾真正的来临,她仍然在爱情中流浪

    流浪

    流浪

    全书完

    编注:

    郑媛的新浪部落格:http://blog。sina/zheng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