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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什么事?这里”琴儿脸色铁青,怒冲冲的踢开营地栅栏闯了进去。
乌烟瘴气,横七竖八的杂物扔了一地,几枝长矛凌乱的插在地上,矛杆上赫然有干竭的血迹。而赤焰曾经居住过的精巧竹屋和四合大院,也已满是污迹。
“琴儿。”兰默一把拉住了生气的女孩,指了指那间砖瓦搭建起来的四合院子。
里面有人,竟然有人在赤焰的地盘上居住。
琴儿冷哼了一声,就要上前。兰默紧紧抓住了她的胳膊,淡淡笑道:“对于这样的目标,用刀剑要比语言有效的多。火龙,给你十五分钟,我要让这些家伙后悔自己曾经出生过。”
火龙默不作声点了点头,跳上马背,大声呼喝着。
不多时,反应迟钝的占领者们终于发现了有外人来访,乱哄哄的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
人不多,只有二十多人而已。毕竟当年的赤焰只有**个人,院子虽然大,但毕竟容不下太多的住客。
“列阵!弩上弦瞄准!”随着火龙的高声命令,五十名赤焰骠骑面无表情,捧着重弩如石雕一般,居高临下轻蔑的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弱小的对手。
那二十多人纷乱了一阵,终于勉强从他们中间推举了一个头目出来,抖抖索索的走了出来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
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此人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因为他看到了马车上那一蓬火焰的标记。
赤焰,赤焰佣兵团!
身为头领,自然不能太没见识。他当然知道,那个仅凭**人就在胶州的佣兵界中血拼而出,成为胶州有数的知名佣兵团,没有足够的实力,怎么可能做到如此地步?
而现在,赤焰竟然多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面无表情,一身浓烈杀气令人胆寒的骠骑兵。
在骠骑兵身后,是一百名看不清头脸的步兵战士。虽然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来头,但头领可以肯定,那一百个身高体重都相差不几,队型整齐,默然无声的战士,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拉得出来的。
有传闻说传说中赤焰是皇室的秘密下属,这个谣传的可能性很大啊“距离五十,平射准备!”五十支重弩齐唰唰的举起,马上的五十名泰西大汉脸上隐隐浮现的冷笑,让头领越发坚定了一个想法他们真的会放箭的,他们真的不在乎杀人!
“等等等!”性命攸关的时候,什么财富什么体面都要向后放一放了。那领头人连忙大声呼喝着高举双手奔前两步,告饶道:“别别放箭!”
“这里是赤焰的营地,五分钟后,我不想看到任何不属于赤焰的东西包括你们还在我的视线中。”兰默淡淡的说道“另外,假如我不小心看到有人拿走了属于赤焰的财产”
兰默想了一想,轻描淡写的继续说道:“那就用他的小命来抵偿吧。”
“是是是是!”那伙人的首领连声答应着,回头吼道“还愣着做什么?收拾东西,走人啦!”
很准时的,在五分钟后,赤焰的营地内便连一只不属于赤焰的耗子也没留下,撤退得干干净净。
“方东浪,你带魔偶部队扎营,火龙,四下侦察一下,大熊二熊三熊,你们三个和兰默去城里采购补给。”琴儿看着满地的污迹,皱着眉命令道。
“雷小雨,若若,琴儿姐,你们什么也不用做吗?”兰默小声问道。
“我和若若是女孩子耶,你好意思让我们动手吗?”琴儿白了兰默一眼。
兰默看看雷小雨,又看看琴儿,叹了一口气,回头嚷嚷道:“走吧笨牛,命苦叻,长得漂亮就是有好处”
雷小雨苦着脸,看着兰默的背影发怔。很显然,那个邪恶的小家伙把自己也列入长得漂亮一类中了,对于当时的男人来说,这种“赞美”和当面扇人耳光其实没什么区别。
可是兰默的确没有提过雷小雨的名字啊赤焰的驻地离胶州城并不是太远,片刻之后,兰默,牛氏三熊,便骑着马进入城中。
牛氏三熊太过笨重,骑在马上姿势笨拙难看,一进城到了人多的地方,这三个憨货就忍不住害羞跳下马背,牵着马缓缓而行。这么一来,仅靠双腿控马的兰默就显然像个主人带着三个保镖游玩一般了。
兰默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赤焰营地重建的材料,并雇佣足够的人手。当然,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将那头巨型蟾蜍的皮制成成品。
因此,兰默干脆的带着一袋金光闪闪的金币来到城中工匠聚集的一条街,以两倍的价格,将整条街上的木匠,石匠,铁匠,硝皮匠一并包圆了。
在工匠们忙于工作的时候,兰默却在无聊的摆弄着他们的工具。
兰默的记性非常好,在一旁看上几次之后,无论是石匠还是打铁,他都能掌握其中的决窍,再说他在通州的时候就曾经从他那上百位的师父中学习过类似的技巧,现在只不过是复习而已。
兰默也不是单纯的无聊,他在心里策划着一个庞大的商业计划。
垄断。,.。兰默想要做的,是垄断。
首先,兰默看中的就是屠宰场显然,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并没有大规模的屠宰场和配套的系列产业。兰默就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一行的利润并不高,但兰默是创造奇迹成习惯的家伙,他有把握创造利润。
首先,兰默打算直接与胶州城附近一百多个大小村镇的所有中富农订立契约,许诺每个月按固定数量从他们手中收购活猪活牛活羊。眼下,大多数村镇的猪羊都是自宰自吃,兰默相信自己出的价钱会让绝大多数农户愿意出售自己的生畜。
然后,兰默所要做的便是设计一套全自动或是半自动的屠宰、剥皮、分类流水线。当然,以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能制造机关魔俑的怪物存在,这一项工作也并不复杂。
那么,最后一项自然就是将产品包装上市,必要的宣传广告之后,兰默就可以等着收钱了。
想要让赤焰成为不仰人鼻息的佣兵团,唯一的方法便是掌握足够强大的力量,武装的力量,金钱的力量,政治的力量
在赤焰其他人忙着修建营地时,兰默一个人带着一袋金币直接闯进胶州城,找上了城内最高阶级的长官,胶州城知州大人府邸。也不知兰默用了什么办法,这个身无官职的年轻平民,竟然大摇大摆的在知州大人府上与知州大人亲切交谈,共用晚餐,直谈了大半夜才算谈完。
兰默走出知州大人高大明亮的“寒舍”时,那一袋金灿灿的金币自然是不翼而飞了,而兰默的怀里,则多了几张盖了官印的笺纸。
有了这几张纸,事情就方便多了。兰默让五十名骠骑分散到胶州附近所有乡镇,以官方的名义收购所有大型牲畜,之后,用方东浪特制的机关马车送入屠宰场。
鬼的饲物6第一章胶州第一牛皮2
屠宰场位于胶州城郊外不足一公里处,所有牲畜送来之后,便由粗壮的雇工将它们捆好,腹部朝下扔上机器。那水力驱动的流水线便这样缓缓运转起来。
可怜的牲畜们所要做的就是乖乖的等死,这台兰默亲自打造的屠戮机器很显然和笨笨的设计有共通之处。先是将大家伙的后蹄倒挂,头朝下割喉放血,再将其放入扯皮机中借助机械的力量将牛皮猪皮扯下送到皮革车间。接下来,便是用履带上的尖刀开膛,由工人们将内脏完整取出分类。
剩下的部份由大铡刀切去牛头牛蹄,从中剖成两片,再由工人们将骨肉内脏等细分包装。一头整猪或是整牛就这样被分解成零件。
屠宰一头猪,平均不过是十六分钟的事情,而工人们熟练之后,全套工作可以在十分钟左右完成。整条流水线不间断的生产足以保证每小时五十头的高效率。而分离的皮,肉,内脏,经过加工之后其售价要比农户自宰自吃高上两倍不止。
这就是兰默的利润来源。说起来,这些机械的原理几可用简单来形容,除了用水力驱动的传送带和扯皮机需要兰默亲自动手之外,剩下的部份都是由普通的木匠和铁匠打造的。
但在当时,兰默的屠宰场称得上是用数一数二的先进设备武装起来的。
上等的精肉,兰默会尽快将它们用油纸包好送至城内最好的几家旅店和酒馆,以及少数有钱的富人。其实这些肉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但是这些被兰默称为“刚刚宰杀完,新鲜肥嫩,血液未干的上等好肉”在城里却是很受欢迎,有钱有地位的人自然希望自己的食材要比普通人高上一等,因此售价虽然居高不下却仍然供不应求。
因此这些鲜肉的利润差不多是五分利。相比之下,次一等的肉兰默留给赤焰自用,再下等的肉食兰默几乎是用成本价,占领了整个胶州城的生肉市场。
兰默一天便能搞定四百头猪或是牛,单单肉类就能挣到五百金币的纯利润按照胶州城及附近的消费能力,兰默平均每天就能收入两百金币。而他的工人每人每天也能获得五个银币的高收入。
这还不是全部,兰默从资料库中找到数种辛辣香料,经过电子脑的预测和实际实验,很快就发明出一系列风味独特的腌制品卤制品。那些牲畜内脏和部份生肉经过腌制之后直接送往通州,越州和京都,平均每天也能为兰默创造一百金币的高昂利润。
但这仍然不是最大宗的利润来源。皮革,大量的皮革,才是兰默发家致富的法宝。
一头成年牛大约价值十到十五个金币,而一头牛的皮只够硝制一身上等皮甲和三身普通皮甲,剩下的边角料大约能做几双马靴,如此一来皮甲的成本差不多也在三个金币左右。而猪皮,寻常人家是不会特意剥皮的,他们通常会将猪皮连同猪肉一并吃掉。
但在兰默手里,这些被当成最次等的肉食吃掉的猪皮却能变成和牛皮一样昂贵的皮甲。
于是每一天,兰默单单靠这此些皮革就能有八百金币的纯收入。至于销路,以琴儿和田雯雯的交情,再加上比普通皮甲低上近一半的成本,这些细节根本不用兰默浪费脑筋。
总而言之,兰默一个月的收入竟是三万金币
而整个锐锋商号越州分号,一个月下来也仅仅不到一万金币的纯利润。如此高的收益,自然会惹来某些人的眼红。
胶州城内就有不少靠敲诈勒索起家的地下势力,他们大多拥有官家的背景,一直以来保持着见小利而忘命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欺软怕硬的优良传统,短短半个月时间,看到这间兰记屠宰场每日吞吐的大量货物,他们终于心动了。
可惜的是兰默也不是善茬。某日,当二十多条大汉借着酒醉在兰记屠宰场门口闹事的时候,兰默只是冷淡的喊了一声杀,便把这二十条泼皮无赖吓得屎尿齐流,连滚带爬逃得飞快。
这也不怪混混们胆小,无论是谁看到一百个面无表情的重装步兵齐唰唰的向着自己开过来的时候,都难免有撤退的冲动。
那可是一百个身高体型都几乎一模一样,步伐整齐得像是练过一万遍正步,全身精致皮甲,一手大盾一手钉头锤,锃锃作响的高大士兵啊。
赤焰也不特意接什么任务委托了,有这么一大笔固定收入,赤焰的诸位都可以安心的做他们爱做的事去了。
比如琴子和雷小雨的大多数时间都在继续修行他们的武技,比如牛氏三熊很乐意的客串监工在兰记屠宰场及附属的皮革车间,熟食车间游荡,比如方东浪就包下了屠宰场所有的管理工作,并将所有剩余时间用在了人偶技术的研究上。
兰默很大方的大笔一挥,便将兰记屠宰场的收入划给方东浪一半。兰默说了,不管你方东浪怎么用,一年之内,他要看到成果,要看到更实用更优秀的人偶。
五十名骠骑兵是赤焰最忙碌的部队了,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五十骑分成十组,轮番在各个乡镇间游走,打探消息,发布采购信息大半年下来,这五十名泰西人倒也和胶州附近的村民们混得烂熟,常在一起喝酒谈天,喝醉了便一起说说荤笑话,大家一阵狂笑各自散去。
在兰默的建议下,骠骑兵们用特制的药汁将发色全染成黑色。若不是认真看,很难看出这些全副武装的骠骑兵是异族人。
大半年,这段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
半年中进步最大的非方东浪莫属,在兰默慷慨的资金支持下,方东浪的人偶制造水平可谓突飞猛进,称其为一代大师也不为过。每天,方东浪处理完兰记的帐务后,便会回到人偶工场,组装,拆卸再重新组装一百架机关魔俑,在方东浪日复一日的练习下,已然从内到外焕然一新了。
力量更强,反应更敏捷,速度更快,最重要的是,原本廉价的木料已经被更高强度更轻更耐磨的材料所代替。其中的机关在上百次的改进下已经相当完美了。
制造人偶的材料是兰默做出来的,方东浪也不明白这种被兰默称为高氮蛋白质阿尔法型聚合体的材料到底是什么材料,总之他只知道这种东西是兰默用某种散发着恶臭的液体浇铸出来的
人偶的另一个关键部份便是它的控制核心,这一项也是兰默的强项,事实上,要方东浪明白兰默的想法并不容易,兰默的控制核心基本上是利用了现代化的逻辑控制电路技术来设计的,其中关键的内核却是用天鬼宗秘法役使的下阶灵体来代替的。这样一来,用灵体来模仿现代化人工智能,用逻辑电路式的阵法来将智能传达给全身的机关,新生的人偶便有着低等兽类的智力,而不至于太过死板。
方东浪的机关魔偶战士第一百二十四版最终型号,也就是兰默起名为“赤焰之狼”的一百具最新型号刀斧手魔偶,拥有两倍于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与人类近似的敏捷和速度,和粗浅的智力。它们身披着由小块震旦之皮与普通猪皮制成的镶钉皮甲,一手持中型圆盾,一手持单手伐木斧,头顶上是维京风格的牛角头盔,脚下甚至还穿着一双耐磨的牛皮长筒靴。
如果没人指点,很难相信这些强壮整齐的战士竟然只是一堆人偶。它们拥有出色的战力,绝对的服从,悍不畏死,容易维护总之,这些大家伙,绝对比士兵更适合作士兵,除了一笔不小的维护费用之外
也许有人问,兽类的智力不是稍微低了一点点吗?没有这回事,现代最先进的人工智能,也仅仅能达到比昆虫聪明一点的地步,人工智能与真正的智能不同,兽类的智力水平,已然足够人偶完美的掌握战斗的技巧了。
至于交际,语言,高明的学习能力,或者音乐绘画这样高级的智力活动,对于我们可爱的人偶士兵来说,有必要吗?
野兽们通常不会有繁复的武技,它们的进攻路数也就那么几种,但野兽仍然是可怕的。“赤焰之狼”就像是一群合作默契的狼一样,简单而实用的三板斧,盾撞,冲锋,夹击,已经很够用了。
如果再考虑到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以狡猾著称的控制者,考虑到方东浪的幻术和兰默的诡计,这一支队伍已经很有威慑力了。
不过,兰默暂时是不打算太劳烦这些家伙,你知道,人偶不是永动机,它们也需要动力,而作为动力的晶石价值不菲通常来说,一块晶石只能够让一架人偶士兵全功率活动一小时,而晶石的能量虽然能够自我补充,但慢得让人想哭
于是,如果要让人偶士兵保持长时间的战斗力,就需要准备大量的晶石,而这些昂贵的小东西不仅贵得吓人,还脆弱易碎不易保存运输,因此兰默只打算让人偶们作为威慑力量,而不打算频繁使用。
鬼的饲物6第一章胶州第一牛皮3
站成一排举举盾牌消耗不了多少能量的,慢步向前推进也消耗不了多少能量的,但是这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缓缓向你走来,那种沉重的压力,足以让你心生出投降的念头。
这就是威慑。
当然,人偶士兵也能够发挥出强悍的战斗力,到了非动手不可的时候,这群疯狂的战士会用恐怖的实力让一切敌人胆寒。
“嗯,老方,你的进步很明显,这批人偶比起当初的木头家伙要优秀得多当然我指的是设计上。”这天,兰默坐在笨笨宽大的肩头上,笑着对身边的方东浪说道。
方东浪有些羡慕的看着兰默,当然,他是不会舍得骑在优美华丽的财富身上的
“我现在总算明白,当时你为什么坚持要我用最简单的材料制造最低廉的成品了。”方东浪答道“那时候我的能力还不成熟,用昂贵的材料打造出强力魔偶只会让我飘飘然自以为是。当我一步步的以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成长起来之后,再选用高性能材料制造性价比最出色的强力人偶,是你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兰默轻拍着笨笨,又说道:“其实你的人偶制造技术已经在我之上了,只是控制核心和人造材料的技术不如我,看起来,你并不能完全理解我那一套古怪的理论呀。”
方东浪笑了笑道:“不止是我吧,恐怕只有你这样的怪物能够听得懂你那一套繁杂的东西。说起来,这么一整套闻所未闻的体系,是你创造的吗?”
“当然不是,不过我不知道要怎么和你说唉?那是谁?”
方东浪转过头,顺着兰默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正缓步向这边走来。
“是来游湖的吗?”方东浪低声道“还是冲我们来的?”
兰默笑笑道:“这里除了一个血肉横飞的屠场,还有什么好看的,是谁也不会喜欢这里的血腥味的。”
“我习惯了。”方东浪耸耸肩道。
兰记屠宰场离赤焰的大本营五百米远,处在下风向,满地的污水经过一级简单的净化后直接排入湖中,虽然不至于严重污染环境,但也影响游客的情绪。一般人是肯定不会来这里游湖的。
而皮革工场,人偶工场,肉食加工场因为气味和噪音的关系也建在这里,这么一来,此地就更称不上什么风景宜人
迎面走来的男子,一身粗布白衣朴素而洁净,腰间一柄长剑也普普通通,至多不过是五个金币兰默突然想起他是谁了。
薛一。那个剑一般的男子,薛一。
“早啊。”兰默远远的打了个招呼。“不早了。”薛一微微疑惑了一下,回答道“已经天亮很久了。”
“这厮还真是不懂得客气啊”兰默低声对方东浪说道。
“我也这么想,他难道听不出来你是在打招呼吗”
“看来这货基本上不和人交流,孤僻,自闭,很严重的那种”
“十有**是,而且是很危险的那种像出鞘的剑。”
“不简单啊老方,有长进,嗯嗯,在我兰默的潜移默化下,你的眼力终于有了一点小小的进步。”兰默笑着拍拍方东浪的肩道“你看出来没有?薛一比上一次要强。”
“是么?我觉得上一次的薛一更让人害怕,那种冰冷的感觉,比现在更盛十倍。”方东浪道。
“那是因为他还不懂得收敛。亢龙有悔,桡桡者易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兰默反问道。
“大概明白一点,你是说太过刚硬的东西容易被折断,龙飞至九天之上时,则无法更进一步,那么或迟疑不停,或力竭殒落是这个意思么?我好像在那里见过来着”
“所以,当自身的体能到达极限的时候,武者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力量,虚实相间,关键就在于这个悔字啊就像太过脆硬的剑称不上一柄好剑,一定要有一定的弹性。”
“说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就凭这一点,你就能认定薛一比从前强吗?”
“薛一的体能已经到达他的极限了,要想再有突破,就只有在剑意上下工夫。等到他能够完全收敛他的剑气,像个普通人一般不引人注意的时候,他的剑法就算大成了。”兰默答道。
“那你岂不是大成了,你站在普通人中间一定不会有人注意你的。”
“傻孩子,你故意气我是不是”兰默白了方东浪一眼“他是越过体能极限之后有意识的收敛,而我离极限还差得老鼻子远,想让我和他比剑,下辈子吧。”
说着话,薛一已然走近了。果然,他身上那如剑一般危险的气息,已经比从前淡上许多,虽然让人惊觉,却不至于恐惧。
“怎么样,老薛,你的剑法快大成了吧,还差多少?”兰默笑嘻嘻的问道。
“三年,再有三年,我就能控制心中之剑,不让它释放出一丝杀气。”薛一回答。
“那你不在家里练剑。,.。跑到我这里做什么?想看我怎么杀猪取肉吗?”
“上一次与你交手,我获益良多,这一次,还望阁下再赐教。”薛一答道。
“你在开玩笑吧。”兰默仍是笑着,回答道“我一分钟好几十个银币进帐,没空陪你练剑啊。”
薛一没有说话,他习惯用剑,而不是用嘴说话。长剑缓缓抽出鞘外,斜斜指向兰默的右脚。
兰默笑了起来,大摇大摆的走上前拍了拍薛一的肩。那刚刚抹完机油的黑爪子立刻在薛一的白衣上留下道污迹。
“很好,很好,薛一,你已经学会低调了,你终于将你的注意力从对手的要害放到了不起眼的腿脚,看来这段时间你没有闲着啊。”兰默笑道。
薛一也笑了,他那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分外的明亮。
“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害的防守总是最严密的。而手臂,腿脚虽然不要害,却是运动量最大的部位,那里留下的伤口,将会随着对手的动作而不断留血。那么,对手要么放缓动作,要么流血过多,总之我都有更好的机会击败对手。”薛一将剑收入鞘中,说道。
“天啊!天啊!”兰默夸张的大叫道“老方,你听见了吗?这根木头居然这么流利的说了这么长一段话!”
方东浪只是笑笑,他才没兰默这么不知死活,敢在薛一这个危险份子面前贫嘴。
“你真的想找个对手么?”兰默偏着脑袋想了想,又道“那么好吧,我也正闲着无聊呢。我去叫人。”
“我去我去”方东浪立刻自告奋勇,他对打架一点兴趣也没有,尤其是当对手是个强大的剑客的时候。
不多时,琴儿便带着雷小雨和若若等一干人出现在薛一的视线中。
“怎么样,这一次还是全部一齐上么?”兰默笑吟吟的望着薛一。
薛一看了看赤焰骠骑手中的弩,又看了看那一百具全副武装的机关魔俑,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样好了,我们车轮战,雷小雨琴儿姐你们第一拨,若若和我第二拨,牛氏三熊和方东浪第三拨。”兰默拍拍手道“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