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赤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尘劫录最新章节!

    史载:鸿王四年秋八月,苹人迎彭公子届即位。

    我和苹妍结婚,不是为了藉由她来控制苹国,恰恰相反,我是为了将她带离自己的土地和族人,这样我的影响力才能在苹的贵族中间生根、发芽,并且绽放出我所希冀的美丽的花朵来。相信她来到彭邑半年以后,等她再回去苹邑之时,会发现自己在族人中的威信已经荡然无存了,她已经完全无力控制自己的国家了。我向前来询问的鸿王的影子说:“不要着急,再等半年,最多一年,我就将整个西方奉上。”

    但是,连我也没有料到,计划的成功速度,要远远快过我的预测。原因有关于人类的智力。人类的智力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受到喜怒哀乐和感情的影响,有的时候,傻瓜也会福至心灵,而另一些时候,智者也会突然间糊涂起来。苹妍就是如此,在面对鹏王进攻柏邑的问题上,她一度是如此的愚蠢,目光短视,完全不符合一国之君的身份。但当她进入彭邑,并逐渐从新婚的沉醉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头脑竟然变得如此清醒。但是,在不应该清醒的时候清醒,只会敲响自己的丧钟。

    即使作为守门的忠犬,也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大声吠叫,而什么时候应该闭上嘴巴。一两个窃贼偷入主家,当然叫得要多大声就有多大声,把他们吓跑就好了;但如果闯入大门的是明火执杖的强盗,那还不如悄没声地赶紧冲入内堂,咬醒主人为好。苹妍还不如一条聪明的狗——但也许因为,她自以为那些强盗出于怜悯和喜爱,不会伤害狗和狗的主人。

    在嫁过来一个月以后,她终于发现了彭国的铁质武器数量惊人。

    “彭国根本不产铁,你哪来那么多铁兵?莫非,你暗中和威人交易?”

    原本最初的询问,带有偶然和随意的性质,如果她不再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本来也不会有事。但偏偏在这个时候,她聪敏的天分显露了出来。

    我并没有刻意隐瞒和鸿王的交情,只要这种风声不传入鹏王那只蠢猪的耳朵里去就好了——其实就算他知道了又能怎样?他现在还没有空闲来对付我们。苹妍既然注意到了这件事情,并且大概柏人的族灭给她的刺激是如此之大,因此很多蛛丝马迹就很快被她串合了起来。女人的想象力本来丰富,何况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她似乎对这事实完全不能接受,她冲我大发脾气。

    所谓爱之深,便责之切吧,我没有预料到两人间的冲突会这样快就爆发,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我以前只是把她当成自己的情人,或者他国的君主,或者自己将要使用到的棋子,而现在她变成了我的妻子,我正在费尽心机计划着怎样夺取苹氏贵族之心,疏忽了因应情境和身份的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产生大幅度偏差,不能够再用旧时的计谋去玩弄对方的心了。这是我一生中很少的错误之一,但好在并非不可收拾。

    苹妍和我大吵了一架,竟然冲出门去,跳上一辆战车。家臣服庸想要上前阻拦,却被她挥起我的铁剑来,一剑中肩,砍翻在地。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愣了一下,但立刻醒悟过来——如果她只是驾车在野外奔驰一阵,以消解胸中的怒气,还则罢了,如果她就此冲回故乡去,问题就严重了!

    我苦心编织的计划,收取西方九天十四将的计划,也许就会因为这场夫妻间的纷争而化为泡影。再小的可能性,再小的纰漏,也必须立刻将其抹杀掉,否则我和鸿王的梦想,就会遭受极大挫折。我立刻顺手从墙上摘下弓箭来,也跳上一辆战车,随后追去。

    虽然起步较晚,但出城不到十里,我还是追上了她。我族是最早使用四马驾车的民族,而苹人则会者寥寥,包括苹妍。虽然经过我的教导,她已经基本学会了,但熟练度和技巧性,都要差我很多。我追近她,她就在这时候回了一下头,我竟然发现她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我所不熟悉的感情。那是什么?是伤心吗?是愤怒吗?不,那是失望

    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失望了。她一直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男人,我不会屈服于任何人,除了受天畏保佑的当今天子。但是,当她突然发现我竟然在辅佐鸿王,甘心臣服于一个她所蔑视和愤恨的蛮族的领袖的时候,她突然感到是那样的失望。

    愚蠢的女人,你的愚蠢会毁掉我的梦想,既然如此,我只好先毁掉你!杀意猛然间涌上心头,我跪下一条腿来,用牙齿叼住马缰,左手端弓,右手搭箭,瞄准苹妍的后心,一箭射去。

    她听到了风声,微一侧身,满脸都是惊愕,挥起铁剑,将箭格挡开了。但是,我非常清楚她的武勇,第一箭才射出,我又立刻放出了第二箭。大概我的绝情使她猝不及防吧,这第二箭,她终于没能躲过,羽箭正中右胸。她一声也没有吭,就栽倒在了车厢里。

    我鞭策驾马,追上前去,拦住了她的马头,同时自己腾空一跃,跳入了她的车厢。我看到,这无双艳丽和勇武的女子,我的妻子,就这样仰躺在车轼上,头颈软软地向后垂着,如云的长发随着风,凌乱地飘拂着。她的面孔依然是这般美丽,但已经不再雪白了,而是苍白得几乎没有血色。一抹鲜红,从她同样红润的唇边淌下。铁剑已经脱手,跌落在车厢中。

    我的心也不禁一阵哆嗦,我伸出手去,抚上了她的眼睑。她的双眼是大睁着的,空洞的瞳仁中,似乎还凝聚着最后的一点极度惊诧和哀伤没来得及消散。我帮她合上了眼睑,然后手缓缓向下,抚摸她那柔美的面庞——这柔嫩的肌肤,很快就会僵硬干枯了,然后会腐烂还真是可惜啊。我开始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一丝痛悔。

    突然,她张开了嘴,一口咬住了我的小指,咬得是这样狠,这样深,我竟然“哎呀”地大叫了起来。我想要挣脱她的牙关,但她的力气似乎大得惊人,我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挣扎中,我摸到了她落在车厢里的铁剑

    毫不犹豫地,我用左手拾起铁剑,高高扬起,挥落,狠狠斩向她的鼻下。我能够感觉得到剑锋切断牙齿,割入齿龈,砍开颊骨的那种涩重。鲜血喷溅了起来,泼到我的脸上,我终于拔出了小指。小指已经快要断了,血肉模糊中,可以看到白森森的指骨。我长舒了一口气,突然感觉浑身乏力,双腿一软,坐在了车厢中。

    苹妍就在我的旁边,现在,她一定已经彻底死去了。我看到了她的脸,血肉模糊的脸,那高挺的鼻梁下面,鲜润的嘴唇上面,是一道深深的缺口,雪白的牙齿、深红的血、浅红的肉,全都杂乱无章地揉和在一起。这是一张多么恐怖的面孔啊,这就是我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可以使男人发狂的尤物吗?

    我突然间觉得非常好笑。艳如春花,也终成腐土,美人如此,世间万物又有哪样不如此?就算是我和鸿王的野心,大概也会变成如此的吧?我用血迹斑驳的铁剑支撑着身体,慢慢站了起来,迎着远来的风,我突然忍不住长笑了起来。四野空茫,声传十里。一霎那间,我突然感觉自己的人生也是这样可笑,这个世界也是这样可笑,世间的万物莫不可笑

    很快,苹妍病死的消息就送去了苹邑。秋八月,经过我的暗中策谋和反复努力,苹人终于迎接我的独子、才十三岁的彭届,成为苹氏之主。十月,西方九天十四将中的十八家,盟会苹邑,正式掀起了反对鹏王的旗帜。很快,以苹、骆、承、辉四天为主力,诸将为辅,合兵两万九千,围攻鹏王之侄畏预新筑的柏邑。柏邑很快就被攻陷了,畏预被割鼻放回天邑。

    鹏王的勃然大怒是意料中事,据说他连自己心爱的玉杯都砸碎了。他立刻召集东、南、北三个方向的一百余家诸侯,准备联军二十万,共讨不臣。

    然而,响应号召来到的,却只有不到四十个家族而已,加上王师,总共不到八万军队。鹏王这才明白,反叛者有恃无恐,早就暗中伏下了牵制各方的棋子。第二年,也就是鸿王五年的春二月,王师与反叛军在潼水边展开会战。这个时候,反叛军已经不仅仅三万人马了,西方剩余的九天十三将,我彭族等南方诸侯的部队,以及北方威氏等蛮族的兵马,总共六万余人,在潼水西岸严阵以待。

    战斗才一开始,鹏王就抢先冲入我方阵营。这只蠢猪,果然不愧天下闻名的勇士,他把指挥权交给亲信的荣族领袖,自己亲自挥舞着大戈,所向披靡。我在阵中远远望见,急忙也交付指挥权给承族的承俱,自己挥戈冲上。因为我知道,除去我,没有人能够拦住这头蠢猪。

    很快,我的战车接近了那个家伙,那个满身都沾满了我方将士鲜血的家伙。哼,逞匹夫之勇,算什么天子!我冲近去,抡圆了长戈,对准他的颈侧直刺下去。鹏王大叫着:“你终于反了!我早就知道。没有抢先收拾你,是我的失策!”

    我在心中暗笑。就算你知道了又能怎样,重要的不是洞悉敌人的奸谋,而是在这奸谋发动之前,就把危险扼杀于摇篮中。不知道在自己身边,什么才是最大的危机,谁才应该先被铲除,或者虽然知道,却并不立刻执行,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

    鹏王挥戈,挡住了我的进攻。我感觉到从戈身上传来的力量,震得自己双臂发麻。两车擦毂而过,我晃晃两臂,松弛一下筋骨,回车再战。鹏王也一样,他是不会放过我的。我们再度交手,两戈相交,几乎同时戈头都割到了对方的肩甲。但是我的铁戈没能割伤他的铜甲,只是发出了令人牙酸的摩擦声,而他的戈,却将我的铁甲彻底割裂,并且划破了我的皮肤,几乎伤到筋肉。

    两车再度相交,我惊得背上掠过一阵寒意。我想起来了,鹏王所使用的,一定是传说中的“玄戈”吧。据说,那是天畏传下来的神兵,是用一种坚硬超过青铜的黑色玉石切割打磨而成的——真想象不出,若真如此坚硬,有什么工具可以切割它?又要经过多长时间的打磨才能成形?

    我抄起挂在车边的大盾,扛上肩头,护住被割裂的肩甲,然后擦拭一下手心的汗水,举戈再战。但是,武器明显劣于敌人,这种较量,必将以我失败而告终。又战了两个回合,我向副车上的战士使了一个眼色,他心领神会地放下长戈,举起了弓箭。

    用箭近射鹏王这样的高手,是没有丝毫意义的,我是命令他寻机射杀鹏王的驭手。不出我的所料,在两车错毂的一刹那,鹏王的驭手最没有防备,被一箭中脑。铁铸的箭簇,轻易就透入了铜盔——虽然用铁来做箭簇实在太过浪费,但我还是要求鸿王帮我铸了一些,每员将领发给一支铁箭,以备特殊之需。

    我命令驭手转回车来,立刻看到鹏王左手拉辔,右手持戈,也已经驳转了车头。这头蠢猪,莫非想单手来和我作战吗?他是找死!我一戈啄去,鹏王把戈身夹在肋下,单臂转动,纯取守势,勉强挡住了我的进攻。然后,他朝向自己的阵列,抖动缰绳,败退了下去。

    我急忙大呼:“鹏王败啦!鹏王被彭刚所败!”听到我的喊声的本方士兵,也一起大声附和。敌军的士气因此受到挫折,纷纷向后溃退。

    但是,我才追了不到二十丈远,就看到鹏王换了驭手,又挥舞着“玄戈”向我冲来。这个家伙还真是顽强啊。我稳住呼吸,也再次举起了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