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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袤的荒漠,高温造成的空气扭曲效果让地面看起来抖动的厉害,让远处如同弯曲号角般锯齿林立的山峰和戈壁有着某种活动和不真实的感觉,沙砾中偶尔或露着能钻出小蜥蜴的骷髅和石块,或又横躺半截枯木供那些没抢到好地角的小蜥蜴们打洞,为什么沙漠里总会有半截破木头呢?这当然是另外的疑惑,先随它去。
正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被当地人称为大小可汗的两个太阳同时悬挂在空中,距离非常接近,却又没有产生很常见的一颗遮蔽了另一颗的日食现象,炽烈的光芒彼此交织着,肆无忌惮的倾斜在这片无边无际的沙漠上。
这种双日同辉的瑰丽奇景是喧嚣沙漠独特的景象,世界上任何其他已知的地方都不会出现两个太阳长时间在天空中并行烘烤大地的情况,否则的话辉煌之主和他的女儿也不会受到信仰光明者的广泛的崇拜——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的。
某些古老的文献记载喧嚣沙漠和破碎冰川乃至永黯海一样是神话时代诸神战争的结果,而两个太阳共同照耀这里的原因是辉煌之主在永恒的监视着在战争中被他杀死然后埋骨在喧嚣沙漠中的一个几乎曾经和他同样强大的邪神,但是即使是最博学睿智的人也不能证明和肯定这一点。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片横贯分割了整个世界北部的大沙漠是如此的荒凉、神秘、危险——甚至超过了很多下层界位面。各种凶恶的生物甚至都是小意思,毫无规律的肆虐沙暴才是喧嚣沙漠最常见也最可怕的景象,超自然的狂风卷起数千亿磅的沙尘,甚至能遮蔽住双日的光辉,将它们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淹没一切,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阻挡,这也是很多绿洲和小镇在一夕之间消失的原因。
不过今天倒是难得的好天气。
一只手掀开一块扁平的石头。这只手修长有力,棱角分明,浮现着一种黯淡的金属色泽,隐约透出一丝近乎黑色的深红,指掌结构和人以及大多数类人生物没什么两样,但是从手背上层叠密致的甲胄状皮肤和关节来看,又明显带着类似昆虫类节肢生物的特征。
手的主人轻易把足有桌子大小的石头翻了个个儿——一只灰黑色的小蝎子钻出沙砾,摆动腿爪飞速逃跑,不仅是因为受惊,暴露在阳光的酷晒下也会让它损失体内来之不易的水分。
不过可怜的蝎子没能逃多远。那只手轻而易举的抓住了它,虽然它很敏捷,动作也很快,但还是被一下子就抓住了,简单的好像在地上捞起一把沙子那样简单。
小蝎子扭动挣扎,弯起带着剧毒的蛰尾发动攻击。它的毒液可以轻易杀死比它大得多的生物,至少也能让他们陷入抽搐和麻痹,但是这一次却连对方的皮肤都无法刺破。
那只手把猎物送进笼罩在兜帽阴影下的嘴里,只余下一截尾巴在外面。随着轻微的碎裂声,一股若有若无的焦味荡漾在空气中。
四十七体味着牙齿挫碎蝎子身体的感觉,体味着它在口中焦化变成灰烬的过程。
他并不是因为体质的改变而开始需要吃东西了——只不过算是一种血战残留的习惯而已。他已经在这片沙漠中转悠好些日子了,这还不算他打洞的时间,恶魔开启的传送门的确是把他送离了深渊没错,但是出口却是在这个鸡不飞狗不跳鸟不生蛋兔子不撒尿的沙漠中,而且和地面隔着足有几百尺厚的岩石和沙层!
现在四十七只希望能找到个会说话的东西,问问他认不认识雨城,认不认识阿古斯帝国,而且最好答案是认识如果这里只是某个莫名其妙的沙漠世界怎么办?
不过天上的两个太阳还是使他有了一点起码的安心——雨城的天空上也是两个太阳,虽然几乎从来没同时出现过。
经过试验,四十七发现背上的双翼只能借助风力滑翔,而且无法飞的太高,机动性也不好,不过对于一具钢铁之躯来说,已经是很不错——只不过从大沙漠中飞出去的想法算是不能实现了。
四十七把嘴里的残渣吐到地上,附带的热量让一小块沙地凝结起来。
阳光似乎变的昏暗了些。
抬头看去,一层灰黄的云从地平线那边蔓延过来。四十七知道那其实不是云雾,而是大量沙尘在高空中飓风的推动下不断飞扬又不断坠落,这些天他已经充分见识了这种突如其来又瞬间消失的沙尘暴的可怕威力——四十七展开裹着身体的帆布斗篷,这是他在一次沙暴过后捡到的,还有一柄双手剑,其余的都埋在了凭空出现的沙丘之下,那也应该是四十七到目前为止离会说话的东西最近的一次,大约只有几十尺——不过四十七不觉得把他们挖出来之后还有什么交流的可能。
巨大的翼膜在背后展开,鼓荡着借助风力飘飞起来。升到高一点就好办了,只要进入这种高空飓风的范围,风力大的几乎难以想象,四十七操控着翅膀在风暴沙云边缘滑翔,他起初进到过风暴中心两次,沙砾和石块简直像子弹一样,打在身上滋味实在不怎么好受。
希望这次能前进的远一点儿。四十七一边飞一边想。
弗雷斯抽动着他的蒜头鼻子使劲儿的嗅,然后又爬到地上仔细的听。
然后他命令商队就地休息。附近出现了沙暴云,而且正在无规律的到处游荡,根据他的经验,在这里驻扎下来等待沙暴云消失是安全的——但是随便乱跑可就不一定了。
伙计们呵斥着臃肿庞大的驼兽,命令它们趴下,从货车上卸下帆布和木架开始搭建帐篷,装备精良的守卫四散开来,登上稍高一点的沙丘担任哨兵,提防着可能出现的不速之客。
弗雷斯满意的看着手下们井然有序又效率十足的工作,捧起水袋灌了一大口。掺了蜂蜜的水清凉可口,让弗雷斯舒服的喘了一大口气,感觉连双日的酷暑也不那么难耐了。
弗雷斯的水袋可是个好东西,不仅能容纳比看上去多许多的水量,而且更令人惊奇的是包尊在里面的水不会变质,永远清凉冰爽——弗雷斯为了这个魔法水袋整整付出了一千金币和好几箱精良优质的武器,但是自打用上之后他没有一天不认为自己其实是占了便宜,能告别驼兽胃囊制成的水袋里被烈日晒的温热如油喝进嘴里好像都粘乎乎的水来上这么一口儿,真是莫大的享受!
“弗雷斯先生,我们要在这里驻扎多久?”
一个年轻的战士走到弗雷斯面前,微微施了一个礼,举止庄重,严肃,无懈可击。
他面目英俊,金黄色的头发因为在沙漠中的旅行而有些脏乱,但是佩剑、盾牌和皮甲上的日轮徽记却一尘不染,闪闪生辉。
弗雷斯被他感染的也端正起来:“哦,乔森先生,那要看情况——不过据我估计恐怕要到天黑才行,因为我们不能冒着风险在沙暴云的范围内前进,不仅有被埋葬的危险,而且很可能在正在不断改变的沙漠中迷路,只能等到沙暴平息了。”
“谢谢,弗雷斯先生。”乔森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转身向他的同伴走去。
古板的圣骑士。弗雷斯看着乔森的背影撇了撇嘴,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