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野人之行迹与节杖

艾德·格林伍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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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尔明斯特涉长途,穿野林,横跨大陆,乃从阿森兰特,终至神迹之精灵城科曼多。然历代无关此事之详细记载,后人无可奈何,唯可臆断其人一路并无大事发生也。

    安塔恩费伦法师编年史圣贤传记出版于大棒之年前后女神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来着?伊尔正在绞尽脑汁地想着,一道利箭却从树丛里狠狠地射了出来,把他吓了一大跳。

    箭拖着树叶的的沙沙声,擦着他的鼻尖射了过去,伊尔瞪大眼睛,眼皮诧异地翻动着。等他回过神,重新望向面前的大路,就更加诧异了。路口上站着六七个人,穿着破烂皮甲,手里握着长剑和匕首,个个是一副“来者不善”的神情。

    “你给我下来,要不我们就要了你的小命!”其中一人有些洋洋得意地喝道。伊尔迅速左右扫视了一番,确定没人包抄他的背后,当下念了一句咒语。

    他手指翻动,很快,站在他面前的三个土匪就被“扔”了出去,那样子好像是空气里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重重地打了他们。那几人手里的剑高高地飞上天空,他们惊讶地喘着粗气,慢慢地滚进了荆棘丛。

    “如果想欢迎一个异乡人,我认为各位最好用比较传统的方式,比如说说‘很高兴遇到您’一类的好听话。”伊尔对先前说话的男人说道,随后,他又为自己堂皇的话语添了一缕笑意。

    土匪头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倒退着跑进树丛,大叫道:“阿尔汉!德勒斯!快帮忙!”话音未落,绿林里如黄蜂般飞射出一簇利箭。

    两支箭迫不及待地冲向伊尔的坐骑,可怜的灰马发出一声嘶鸣,仰起了前蹄,仿佛是想踢向那看不见的敌人,接着身子一歪,倒向一旁,四蹄一阵乱蹬,无奈地死掉了。幸好伊尔眼明手快,在马倒地之前的一瞬之间,跳下了马鞍,就势往边上一滚,同时在脑海里寻思对付这帮匪徒的办法。眼下敌人藏身在树丛里,四面包围了他,而自己只是一个人,该用怎么办才好呢?要不是这么手忙脚乱,伊尔才不愿放弃自己的鞍囊咧!他大口地喘着气,滚到一株老树根下头。这时已是抉择之年的秋天,老天降了这年的第一次寒霜,把树叶染成一片金色。他抓着长满苔藓的老树皮,缓缓站起身,用树做为他的掩身之所,机警地打量着树林里的响动。而迫不及待的匪徒们在这时冲了出来,围住了他。

    伊尔轻叹一声,背靠大树,念出一道咒语。曾有一个凶险之夜,无数饥饿的野兽团团围住了他,不得已之下,他在旷野里用了这道法术。现在,要是他再不赶紧使它,就没法经历更多冒险的夜晚啦!伊尔施法完毕,面带微笑,看着领头的匪徒走了过来,那人分外警惕地打量着他周围的树木,慢慢地挪了过来。

    匪徒骂骂咧咧的声音突然被打断了,伊尔与身后沉静安详的大树融和在一起,他的思维沿着大树伸张的根茎扩散到了旁边的大树,四面八方都是大树的枝叶。嗯,不错,应该这么做。

    伊尔在树干里扩展着虚体化的身躯,竭力不让自己被窒息感噎住喉咙。

    很多法师都被这迫近的活埋感给逼得发了疯。但麦嘉拉坚持认为,这是一项伊尔必须要掌握好的技能。

    那时她是不是就预见到了今天呢?甚至更久以后的未来?这念头让阿森兰特的王子伊尔明斯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在树茎内站起身,向外穿行。难道他所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是女神蜜斯特拉的旨意吗?如果这是真的,那万一要是有另外一个神明,正指引着另一个凡人的成长,两神的旨意互相冲突,那又该怎么办呢?如果不是她非要他“骑马”去神圣的精灵城科曼多,他早就变成一只猎鹰,高高地飞过这片森林了。那些臭土匪的箭根本就动不了他一根寒毛!他正这么想着,转眼间,自己的身体已经从阴暗温暖的树林里穿行出来,在布满阳光的撒库达斯克大路上凝固成形,他看见自己左边是一条脏兮兮的腰带,而在他右边,不到两步开遥之外,则有一个穿着肮脏皮衣的匪徒。伊尔情不自禁地玩起了自己当年在哈桑塔大街上常玩的小把戏:他轻手轻脚地卸下了那个匪徒腰带上挂着的匕首,那匪徒却根本不曾察觉。偷来的匕首,圆头刀柄上刻着一条凶狠的大毒蛇,张着利牙显出一副择人而噬的样子。

    伊尔定住身形,纹丝不动地站着,像块生就的顽石,生怕踩到脚下的落叶,发出声响,惊动一旁的匪徒,暴露自己的所在。那匪徒慢慢地走开,朝这年轻法师刚才消失的地方挪脚过去。

    自己能在匪徒眼皮底下拿回自己的鞍囊,又不被他们发现吗?即便匪徒手中没有弓箭,也没有使用弩箭的技巧,他,伊尔明斯特,也分外不情愿在这撒库达斯克的心腹地带,浪费法术跟这一伙亡命之徒动手。这旅途上,他已经遇到过无数虎豹豺狼,也听人说过这条路上有许多凶狠的食人猛兽。自从走上这条路之后,他真的见到了不少路边枯骨和商队残留下被推翻的马车箱。伊尔可不希望自己沦落成另一个耸人听闻的旅途故事,成为警告和吓唬后来者的传说。

    他站着,正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做,一个匪徒却低着头匆匆朝他走了过来,一头撞进了他怀里。

    两人同时诧异地倒在了树叶堆中,不过这个赶往科曼多的阿森兰特人手里已经拿起了匕首,是时候用它了。

    匕首锋利极了,只一刀,就切开了匪徒的额头。伊尔滚到他脚边,弹起身就跑,匆忙之中,他还一脚踩在匪徒掉在地上的十字弩上,弓弩发出“啪嗒”声,应该被踩坏了。伊尔只管朝着大路奋力跑去,身后传来惊讶的喊叫声。

    被刀伤到的匪徒应该已经被喷出的血弄得看不清东西了,得留下一个人手帮帮他。这样能空出手来对付伊尔的人自然就又少了一个。现在他还不能逃走。勃都坎急流距离这里还有几天的路程;而返回艾尔图的路程就更远了。他不可能在赶路的时候让一大把穷凶极恶的匪帮整天跟在他背后,必须先干掉他们。

    伊尔灵活地跑下大路,靠近自己的马,用借来的匕首飞快地割下鞍囊、剑袋,然后一把抓起这两包东西,奋力地跑开,希望能给自己下一个诡计赢得多一点时间。

    一支箭掠过他的肩膀,伊尔急忙一掉头,跑进了前面的森林。现在的距离足够他玩个漂亮把戏了。

    他得站好身,准备一场恶战。除非他骤然间停下脚步,急急地放下包裹,拔出了剑,又从左右靴子里各摸出一把匕首,抽出藏在后颈头发里的小刀。他把这堆刀剑和先前从匪徒那里偷来的匕首一起扔在地面的苔藓上,发出一阵“咯拉咯拉”的声音。为了加大攻击威力,他还摸出吃饭用的小叉子,宽刃的刮皮刀,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他的嘴里已经开始吟诵咒语。

    众匪徒正越过树林飞快地赶过来,而伊尔一直在忙着准备着自己的魔法。他按顺序摆好每把刀,小心地割开自己,让自己的血挨个滴在武器上。他掏出一大串小口袋,逐一碰了碰剑刃。蜜斯特拉曾悄悄告诉过他,那些小口袋她都做好了记号,好让他一眼就能看清楚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事她可干得真妙,伊尔忍不住悄悄谢了她一声。最后,他拍了拍手。

    魔法起作用了!伊尔抓起了鞍囊,把它当作一个挡箭牌,挡住可能会朝自己射来的箭。他蜷起身子,躲在鞍囊之后。七把被施了魔法的剑一一升起在空中,互相乒乒乓乓碰了碰,似乎是在给自己祷告,接着,就犹如离弦之箭,射了出去。

    片刻之后,冲在最前头的一个匪徒尖叫起来,伊尔看见他转了个身,捂着一只眼珠,重重地跌倒在地。第二个匪徒骂了一声,挥起自己的剑。一阵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过之后,那人倒退几步,也倒了下来,血从他被切开的喉咙管里喷射而出。饭叉飞出去,射到第三个歹徒身上,那人惊恐而痛苦地嚎叫起来,侧过身,用手从身上抓住饭叉,扔在了地上,尔后拔腿就往回跑。他身后的几个匪众拿着刀剑,本来是张牙舞爪向前冲过来的,此时呆在原地发楞,片刻之后见势不妙,也掉转过头,跟着他没命地逃了。

    伊尔放出的刀剑上只要沾上了对方的血,魔法就自动失效。伊尔放下了鞍囊,小心地走上前去,从倒下的匪徒身上捡回自己的匕首和叉子。现在他满可以大摇大摆地走掉了,可伊尔还是担心,到底有多少个歹徒还活着呢?他放出的刀剑大多还没有掉在地上,也就是说:还没沾上敌人的血。

    那两个倒地的匪徒都咽了气,地上残留的一道深深血痕则说明,第三个匪徒也活不了多久。第四个匪徒面朝下倒在伊尔的死马身旁,一把长剑刺进了他后背。

    伊尔把这些武器都拣回来,可他偷来匕首和那把藏在背后的刀子还不见踪迹。他沿着路接着寻找,又发现了两具尸体。这两个死去的匪徒身上都佩着刻有大毒蛇标志的武器。事已至此,伊尔没再继续寻找残匪,重新走上自己的路。他用手抓了抓下巴,整个旅途上他没怎么刮胡子,弄得脸上痒痒的。他耸耸肩,不管怎样,还是往前走吧。具体是哪路匪帮霸占了这个树林,这一切又有什么打紧呢?他仔细地拾起匪徒们落在地上的弩,走到不远处的一个山洞前,把它们统统扔了进去。洞里的一只野兔受了惊吓,飞快地跳出来,窜进了树林。

    伊尔看看自己手里拿着的刀剑,全都沾满了血,忍不住有点遗憾地摇摇头。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不喜欢杀人。他找了一块厚厚的苔藓皮,把剑擦擦干净,穿过了渐渐暗下来的树林,继续朝着东南方走去。

    天色很快变成了铅灰,一丝冷风吹起,似乎是要下雨了。可很长时间后,雨点也没落下来,只剩下伊尔一个人扛着越来越重的鞍囊,一步一步艰难地在路上跋涉着。

    薄暮降临,伊尔带着一身疲惫,走进了一个小山谷,看见不远的前面有炊烟升起,还有一道篱笆墙,围着一块开阔的土地。

    路口前满象那么回事地树着一个路牌,就好像是里面围着的是私人牧场什么的。实际上路牌后面是一大块烂泥巴地,长满了杂草。路牌上写着:“欢迎来到传令者之角。”下面还画着一把圆形的银色号角。伊尔对着牌子笑了笑沿着围栏,走过几座冒着炊烟的石头屋子,穿过一道大门。门顶上吊着一把粗制滥造的铁质传令号角模型。

    看来今晚他得在这里过夜了。伊尔横穿过一块泥巴地,来到一间客栈门前。门口坐着一个百无聊赖的小男孩,正削着萝卜,碾着胡椒粉,然后把削好的萝卜扔进一个个装满水的大桶,同时还张望着路上可有过路的旅客。

    男孩打量了伊尔明斯特一番,显然是对这个陌生人很感兴趣,但他并没敲响手肘旁边的来客铜锣,只是面无表情地冲着疲惫不堪的年轻旅客点点头。伊尔还了礼,走进客栈。

    房间里充满一股雪松味,迎面的前方左边似乎有一座烤火炉,从那里传出一阵阵说话的声音。伊尔扶了一下肩上的鞍囊,看着屋内的情况,一时还以为自己又来到了树林之中。这间屋子用很多树干作为顶梁柱,屋里光线昏暗,脚下是石板地,缝隙之间填着锯木屑,有很多跑来跑去的硬壳小虫子。他身旁还摆着一些废弃不用的旧床板,上面不知什么时候被火烧了好些疤痕。

    这地方闻上去像是座酿酒厂。屋里到处都是酒糟的酸味,窗户被人关得紧紧的,只有一道缝隙透出光线,涌进空气。伊尔从那道缝隙看出去,外边摆着小山包一般多的酒料桶。一张皱纹堆叠,长着两条粗眉毛的脸出现在伊尔面前,嘎声道:“一个人?徒步过来的?想吃上一顿饭,再睡个好觉?”伊尔点了点头。对方有些粗鲁地说道:“那好,就呆在这吧。一张床,两个银币。晚餐也是两个银币,每喝一杯酒,外加一个铜角子,要洗澡也得额外收费。酒吧在前面左边,自己看好你的包。还有,我再提醒你一点,要是有人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刀子,我就把谁扔出去,而且不给他们武器,就让他们赤手空拳地呆在外面的野地里。你听懂了吗?”“明白了。”伊尔有些慎重地回答道。

    “有名字吗?”糙脸店主把毛茸茸的粗壮手臂搁在窗沿上,问道。

    有那么片刻功夫,伊尔很想顶对方一句,用一个“有”字回答这无礼的问话。但转念一想,他张嘴说道:“我叫伊尔,从阿森兰特出来的,要到急流河域那边去。”对方点点头“我叫戴佴顿,这地方是我自己修的。壁炉架子上放着面包、蜡烛,还有奶酪。你去给自己倒杯酒吧,跟露丝说你想要点什么,她正在那边准备烧汤。”那张脸消失不见了,而窗外传进来了搬动大木桶的声音。伊尔按那人的吩咐,一一照做。

    随后,他走进酒吧。那里有许多张陌生的脸孔,都带着警惕的神色抬了起来,好奇地看着他。伊尔镇定自若地用芥末酱涂好奶酪,端着酒杯,安静地坐进一个角落里的座位。他颇有礼貌地向全场点点头,又向露丝特别致了个谢,然后埋下了头,狼吞虎咽,填着自己空荡荡的胃袋。他一边吃,一边也打量着屋里的人们。

    在后屋角,有一群穿着工作服,脚踏破靴子的魁梧男女,全都淌着汗,身上脏脏的,脸上一副疲倦神色。嗯,这应该是当地的农夫,睡觉前来吃晚饭的。

    有张桌子边坐着一队男人,身穿皮甲,腰带上别着武器。他们的队徽是雪白剑鞘下鲜红色的剑。有人留意到伊尔正在看他们,就嘟哝着说:“我们是赤剑团,要到萨林姆斯罕去,找点商队护卫的工作干干。”伊尔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姓名,和将要前往的地方,晃了晃酒杯,喝了一大口,此后一直不说一句话,直到人们对他失去了兴趣。

    人们又开始继续各自散漫的闲聊了。不远的两个客人正在聊着类似“你听说了吗?”的话题,那两个人衣衫破烂,蓄着胡子,一脸凶暴相貌,各自配着很有些年岁的利剑,全身上下挂着一大堆东西,叮当作响的杯子、刀子、棒槌、以及其他各样小工具,就像是两座移动着的军火库似的。

    其中一人叫卡穆霍托肯,长得有点胖,动作急匆匆的,比自己的同伴稍显傲慢。伊尔偷偷看着他们,静静地听着他们的交谈。那人口若悬河,可谓是言辞动人,他说道:“我跟你说过,大好的机会就这样被浪费了,尤其是对我,和你,瑟戈思,这样经验丰富的勘探者来说,机不可待,时不再来呀。”他往前靠了靠,机警的眼睛瞟了瞟赤剑团,然后故意压低声音,却又让自己的谈话刚好能被周围的人听见“你明白吗,这是关于精灵的。祂们搬走了,没人知道搬去了哪里,总之就是不见了这个叫做‘依拉凡’的地方,就是大河流过的那片树林,从这里出发,朝东北方走,就是了去年冬天现在,这地方就是我们的啦,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来,看看我这个小玩意,是我十多天前在那里一座废墟上找到的,金子哪!外面全是小珍珠呢!”“啊,”一个农夫用百般怀疑的声音插嘴说“那东西有多大?多大?这次是不是比我的头还大了?霍托肯!”勘探者浓黑的眉毛拧在了一起,板起了脸“闭上你的臭嘴,纳葛!”他抱怨说“我在外面辛辛苦苦挥着刀枪,驱赶狼群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大胆地冲进树林子?”“哦,”纳葛尖酸地回答说“霍托肯,你得明白,我们这些人,还有老老实实的活得干呢你赶狼的时候想必不太明白什么叫做‘诚实’吧?可现在,你应该明白吧?”好些农夫嗤嗤地低笑起来。

    “你们这些短视的农夫,我不会把你们的话放在心上的。”勘探者冷冷地说“因为我喜欢这里,我也打算继续在这里喝我的酒,我要看看,要是那些狼群跑到你们的土地上,你们该怎么用耕犁把他们赶走,嗯?不过,我得告诉各位,千万别嘲笑那些胆子比你们大的人。”霍托肯的手,猛地伸进自己敞开的衬衣里,抓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布包。他短粗的手指把封口带一扯,倒出了里面装着的东西:一个透亮的金球,外面裹着闪烁的宝石。屋里的每个人,喉咙里都冒出敬畏的叹息声。勘探者得意地把宝石举起来。

    这真是个漂亮的东西,古老而又典雅,伊尔见过精灵们的手艺,应该是祂们的杰作。这东西至少值得上十二座传令者之角,只有多没得少。不止如此,那些宝石应该不仅仅是装饰品,而是意味着魔法的力量。

    这时,伊尔突然看见勘探者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大戒指,上面刻着一条张着大嘴的大毒蛇。

    “你们哪个人,曾见过这种宝贝?”霍托肯心满意足地问道:“嗯,你吗,纳葛?”他转着头,看了看赤剑团的冒险者,那些人像鸭子般伸长了脖子,急切地看着他,身体几乎已经离开了座椅。霍托肯又转回身,看着自己的伙伴“你呢,瑟戈思?你可曾找到过什么宝贝,值得上这玩意儿的一半价值,嗯?”“够了,够了,”另一个满脸胡子的人用力抓着头,摆出一副饱经风霜的尊容“我说,到此为止吧。”他站起身,把一只脚踏上了桌子。这时卡穆霍托肯还在开心地笑着,为别人的赞叹得意洋洋。

    站起身来的那人,从自己抬起的靴子里抽出了一件又长又细的物事,对着霍托肯笑了笑。伊尔注意到,他嘴里的牙齿不剩几颗了。

    “霍托肯,我不会抢你的东西,”他也洋洋得意地说“这可不是老瑟戈思的做事方法。我素来喜欢又安静又稳妥,你明白吗?又安静,又稳妥”他举起那细长的圆柱状物体,用手抚弄着外头包裹的黑绸布,故意放慢语速道“我也去过那依拉凡,去看看能找到些什么东西。那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我猜你那时还没生出来呐,霍托肯,我毫不怀疑”大块头的勘探者咆哮起来,但眼睛片刻不离对方手里拿着的东西。

    “我早就听说过,人要是在精灵森林里,只有一个地方,会让你同时遇上到无数的野兽和珠宝。那是什么地方呢?坟墓。”瑟戈思的最后一个词,让原本闹哄哄的酒吧里变成了一片宁静的死海。

    “就像大家知道的那样,精灵们是不会呆在那种地方的。”瑟戈思继续说道“所以,要是有人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就有可能——我是说,只是有可能,找到像这样的宝贝!”他一下拉开了手上的绸布!人群里响起一阵低语,而后又陷入了寂静。勘探者手里拿着一根精雕细琢的细银棍子,有点像长笛,棍子的一头刻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另一头镶嵌着一枚天蓝色的宝石。靠得最近的赤剑团剑士张大了嘴巴,而那宝石就刚好能塞住他张大的嘴!这棍子应当是一根节杖,棍身周围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龙,龙眼上是两颗宝石,一枚呈绿色,一枚是琥珀色。龙尾也嵌着一枚宝石,这颗是褐色的。

    伊尔看着那棍子,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借以掩饰自己脸上的好奇之色。要是他不得不跟守城的精灵卫兵打上一仗的话,像那样的东西就会很有用处了。它是如此美丽而光滑,不可能不是精灵们的杰作。它又有什么样的魔力呢?“这根节杖,”瑟戈思说,晃晃手中的银棍。露丝正端着一大盘小甜饼走进房间,见此情形,不禁吓了一跳,把饼干都打翻在了脚下。“它是一个精灵王的陪葬品,也许是两千多年前,也许更久远。不过,我想祂兴许是喜欢招来人们羡慕的眼光,就跟某些懒惰的大嘴巴勘探者一样!所以,祂才会打造这样一根东西。各位,仔细看着!”充满敬畏感的听众看着他,他碰了碰一只龙眼,同时又摸了摸节杖底端的大宝石。瑟戈思用它指着卡穆霍托肯,一道亮光闪了起来。霍托肯吓得不得了,摔倒在地上,害怕地打着哆嗦。

    瑟戈思狂笑着转过头“霍托肯,别怕,”他笑道“别再发抖啦。它只有这么些能量,就像你看见的,发发光,仅此而已。”伊尔轻轻地摇摇头,他知道,节杖可做的事情定不止如此。而这时,屋里有一个人注意到了他的反应。

    霍托肯站起身来,眼里充满怒火。可瑟戈思不管他,只顾着自己往下说道:“它还有些个小把戏。”他按着龙的另一只眼睛和尾部的宝石,一道亮光穿过酒吧,射向伊尔,把他面前的酒杯卷了起来。年轻人看着酒杯沿着墙壁轻轻“跑”动着,冒着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还有呐!”瑟戈思喜滋滋地说,光线减退,酒杯滚出了房间外“各位看仔细了!”他按了一下龙尾巴和棍顶的宝石,这次,出现了一道蓝色的光球,里面还有无数小光点在翻滚跳动,节杖就悬浮在这光球里。

    伊尔绷紧面孔,手指在干酪上敲着。他低下头,旁人看起来会以为他是在看自己的酒杯,实际上,这时他念了一道咒语。这矿工无心的卖弄,很快会惹出大麻烦,在此之前,伊尔不得不采取行动了。

    咒语起了效,屋里的其他人很显然并未察觉有异。伊尔在椅子上蹭了蹭屁股,坐得更低了些,太阳穴上冒出了汗水。他还没完事儿呢,必须把这节杖从那个老勘探者手里拿走。

    “现在,”瑟戈思低声说“我认为,只有国王才配得上这个小玩具。所以我还在打算到底该把它卖给哪个国王。我得到一个合适的国家去,完成这笔小买卖,然后赶快逃出来,免得被人杀掉,或者送到地牢去。各位,你们一定明白,我要这东西卖个好价钱,他们至少得给我五十颗红宝石,每颗都得足有我的大拇指节那么大!”老矿工自鸣得意地看了看观众,又说:“对了,我得提醒各位一句:我可有好些魔法,看管着这东西。要是有人敢从我手里把它偷了去,哼哼,我猜你们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五十颗红宝石?”一个剑士不敢置信地重复了一句。

    “你当真吗?”伊尔明斯特的话突然间冲口而出,他的话把屋里每个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如果有人出价五十颗红宝石,你现在就打算卖掉它吗?”“哦,呀,”瑟戈思喷着吐沫星子,眯着眼睛说“怎么了,小伙子?难不成你那鞍囊里塞着五十颗红宝石?”“没准有呢,”伊尔明斯特说,有点紧张地小口咬着干酪,差点把自己的手指都咬进嘴巴“那我再问一次:您的出价可是当真的?”“噢,我想我的报价是有点草率,”老矿工慢慢地说“我原本的意思是,它至少值得上百颗红宝石的。”“你这回是当真的了,”伊尔说,他的嗓子有点发干“我能明白无误地感觉到,你这回是当真的了。好吧,瑟戈思依阿德,现在,就在这里,我要买下你这根节杖,我给你一百颗红宝石,我向你保证,每颗宝石,都比你的大拇指节还大。”“哈!”老矿工往椅背上靠了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哪来一百颗红宝石?”伊尔明斯特耸肩道“你该知道,兴许是别的什么古墓,或者是诸如此类的地方吧。”“决不会有人用一百颗红宝石陪葬,”瑟戈思嘲笑地说“小伙子,再给我一个更好点的说法。”“哦,好吧,我是一个相当有权势的王国里,唯一还活着的王子”伊尔慢慢说。

    霍托肯的眼睛眯了起来,但瑟戈思再次嘲笑起来。伊尔明斯特站起身,耸耸肩,拿过了自己的鞍囊。他的手上从袋子里伸了出来,遮着一件大斗篷。其实这时他手里还什么都没有,斗篷只是为了遮住他施法的手势。

    众人都靠上前来,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伊尔堂而皇之地掀开了斗篷,一大堆珠宝,有如樱桃那般鲜艳红润,在屋里的炉火映射下,耀眼地闪着光,布满了他身前的整个桌面。

    “来,瑟戈思,拿一块宝石,”伊尔温和地说“自己去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瑟戈思目瞪口呆,拿起一块红宝石,就着节杖上的光芒,看了看。他的整个手都抖了起来。卡穆霍托肯也抢过一颗宝石,斜着眼仔细地看着。

    良久,他才慢慢地把宝石放回到年轻人的桌子上,转过头看着整间酒吧。

    伊尔垂下头,仔细打量他手指上的戒指。不错,这个符号和树林里匪帮们匕首上的一摸一样。

    “都是真的,”霍托肯声音沙哑地说“个个是真的。”他用拇指刮了刮节杖,看着自己小金球,很遗憾地慢慢摇了摇头。

    “孩子,”瑟戈思开口道“若你当真,这把节杖就是你的了。”屋里的男女全都站起了伸,眼睛瞪着桌上亮闪闪的宝石,眼珠子打着转。一个赤剑团剑士走上前来,靠近了伊尔明斯特。

    “我很好奇,一个年轻人从哪里能搞到这许多财富,”他语带胁迫地说“前往急流河域,这一路上可是危险得紧啊。你还有更多宝贝么?”伊尔慢慢一笑,往武士手里放了一个小东西。

    男人低头一看,手掌里出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钱币,一枚白金制成的古钱币!伊尔从半空中取下了节杖,用另一只手指了指桌上的宝石。瑟戈思连忙走过来,兴奋地把它们收拢在一堆。接着,鼻梁挺直的年轻人靠近了剑士,轻声对他说道“我敬爱的先生,只有一件事情,你要千万小心。”“是什么?”那人依然恶狠狠地问道。

    伊尔用手指了指金币,突然,钱币变成了一条吐着芯子的毒蛇,从男人手掌里窜了起来。男人吓坏了,连忙甩了甩手。那东西击中墙壁,发出一声金属的声音,掉在地上,滚了两滚,又变回了钱币。

    “你看到了,它们是些被诅咒的东西,”伊尔声音甜甜地说“这些所有的东西,都是从古墓里偷出来的,要不是我用魔法控制住这些毒咒,毒蛇就会苏醒”“等等,等等,”瑟戈思脸色黑了下来“那我怎么知道这些红宝石是真的,嗯?你说说看?”“哦,你不用担心,”伊尔告诉他“因为这些宝石本来就是真的,明天早晨你醒来,它们那时会是真的;以后的每个早晨,也依然是真的。如果你想要回你的节杖,就到露丝给我准备的房间来找我好了。”伊尔向众人彬彬有礼地微笑了一下,走了出去,心里窃窃私笑。今晚上不知有多少人,他肯定里面有戴着大毒蛇戒指的人,也肯定会有别的什么人,闯进自己的房间,冲着床上的魔法映象一通乱砍,还会把屋子给翻个底儿朝天,寻找根本不会在那里的魔法节杖。嗯,他打算今晚就睡在传令者之角屋檐的草坪上。

    众人好奇地看着这个年轻的阿森兰特人离开,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一双幽深的黑色眼睛里,正盘算着今晚的谋杀行动。这人的手上,并没有戴着大毒蛇戒指。

    “上百颗红宝石,”瑟戈思嘶哑地自言自语说着话,两只手里来回掂量着闪闪发光的宝石堆“全部都是真的。”他看着闪着光的魔法防护,微笑着,又一次捧起了红宝石。多年前,他花了足足两块红宝石的价钱买下这块防护石,不过现在它真值得上这个价钱。

    他正笑得开心,夜色里突然有一道魔法无声无息地飘了过来,防护石的烈焰烧到了它的主人身上。老勘探者只来得及惨叫一声,整个人已经被烧成了骨头架子,慢慢歪倒在自己的床前。瑟戈思依阿德从此以后再也看不见红宝石的光芒了。

    有几块红宝石被烈焰烧着,掉在地上变成了焦黑的碎片。一双眼睛满意地看着它们落在地上,但眼里那股杀机仍未消解。即使追到坟墓里,都阻止不住复仇的脚步。

    过了一会,眼睛的主人微笑着耸耸肩,用一道魔法把宝石收了起来。

    既然人人都会死,死的时候有钱总比没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