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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来的麻烦还不到我预估的一半。二十分局派来的两名警察我都不认识,但就算认得,事情也不会进行得更加顺利。我们在现场回答问题,然后跟他们回到西八十二街的分局去录口供。现场的医学证据似乎和我们的说法没有任何抵触。警察很快指出,钱斯应该一发现尸体就去报案,不过他们倒也没因为他拖延时间跟他没完没了。不小心撞见尸体谁都会怕——就算你是皮条客,而她是妓女,毕竟这是纽约,一个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大都会,怪的不是报案太晚,而是他愿意报案。
我们到分局时,我相当轻松。早先我有点担心,因为我想到他们可能会要搜身。我的外套是个小型的军火库,还藏有我从小巷那家伙身上拿来的手枪和两把刀子。这些刀子都不合法,那把枪的情况更严重、天知道它的来处。但我们做的还够不上搜身,真让人开心,我们没有被搜身。
“妓女自杀是常事。”乔德金说“她们就爱干这个,再说,这位已经有过纪录。你看到手腕上的伤疤了吧?报告上说有几年了。你可能不知道,服毒这方法,她在一年前就试过。她的一个女友把她送到圣克莱尔医院洗胃。”
“纸条提到,她希望这回她服得够多。类似这样的话。”
我们当时坐在石瓦餐厅——一家第十大道上的牛排馆,它吸引不少约翰杰学院和中城北区分局的警察光顾。在这之前。我回过旅馆。换了衣服,找到地方藏妥武器以及一部分钱,然后就接到他的电话,要我请他一顿。
“我才想起,应该趁早敲你一笔。”他说“总不能等到你那客户所有的女人死光,而你的办案钱越来越少。”
他点了盘什锦烤肉,喝掉了两瓶嘉士伯啤酒。我要了份牛排,配上咖啡。我们谈了会儿桑妮的死,但没谈出什么名堂。
他说:“要不是另外那个金头发被害。你都不会想到去多看它一眼。所有的医学证据都指向自杀。淤血青紫,很容易解释。她神志不清,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跌倒后撞翻东西。她倒在地板而不是床上,道理完全一样。淤血当然在所难免。她的指纹全在它们该在的地方——酒瓶、玻璃杯、药罐子。纸条的笔迹也查出非她莫属。如果你客户的话可以采信,他发现她时,她反锁在里头。门从里面锁住,链条带上。你确定他没撒谎?”
“我听着像真话。”
“那她就是自杀的,这甚至跟两个礼拜前达基嫩的死都连得上。她们是朋友,她因为朋友发生不幸,非常沮丧。你看会有不是自杀的可能吗?”
我摇摇头:“这种自杀最难假造。你能怎么办?拿漏斗把药片强塞进她喉咙?拿枪逼她吞服?”
“你可以把药溶掉,偷偷让她服下。不过他们在她胃里找到残余的安眠药胶囊。所以忘了这事吧。的确是自杀。”
我试着回想纽约的年自杀率,但连个合理的估算都猜不出来。德金也帮不上忙。真不清楚比率到底多高。是不是和其他所有现象一样,只有上升趋势?
他捧着咖啡说:“我找了两个星河旅馆的职员,清查今年年初以来他们所有的登记卡,挑出所有用印刷体签写的。没一张能跟琼斯的登记扯上关系。”
“其他旅馆呢?”
“找不到符合的。是有一批叫琼斯的人,这名字本来就很普通,但这些人全是签名,用信用卡付账,看来全都货真价实。真是浪费时间。”
“抱歉。’
“干吗?我做的事百分之九十是在浪费时间。你说的没错,是值得查查。如果这是个大案子,登上头条新闻,有上头的人施加压力,不用你说我自己也会想到,而且我们会查遍纽约五个区所有的旅馆。你怎么样?”
“我什么怎么样?”
“达基嫩的案了你有进展了吗?”
我得想想。“没有。”我回答。
“实在气人。我再看一次档案,知道是什么让我如鲠在喉吗?那个前台职员。”
“我谈过的那个?”—棒槌学堂e书小组—
“那个是经理、副理之类的吧。我找的是让凶手登记住宿的那个。现在有这么个家伙进来,名字用印刷体写而不签名、付的又是现金。这两种做法都不寻常,对不?我是说,这年头有谁会在旅馆付现钞?我不是说廉价连锁旅馆,我说的是你得花七、八十块住一晚上的旅馆。这年头什么都用塑料货币、信用卡什么的,都这样。这家伙付的是现金,前台职员竟然连个屁都没记住。”
“你查过他底细?”
他点点头:“我昨晚跑去找他谈。呱,是南美哪个国家来的小伙子。我跟他谈的时候,他好像身处云里雾里。凶手登记住宿时。他八成也是雾茫茫一片。我看他一辈子都活在雾里。不知道他那些雾是哪里来的,是用鼻孔吸的还是嘴巴抽的还是怎么的,不过我想应该是老老实实赚的。你知道咱们这城里有多少人整天都在云里雾里?’
“我懂你的意思。”
“你可以在午餐时间看到他们。办公室的人,市中心、华尔街,不管在哪个区。全挤上街买毒品,午餐时间就坐在公园猛吸。这样做事能有什么效率?”
“不知道。”
“还有一大群瘾君子,像这个自杀的女人。没事使劲吃药,你还不能说她犯法。毒品。”他叹口气,摇摇头,抚平他暗色的头发“咳,我需要的是白兰地。”他说“如果你认为你的客户可以负担得起。”
我到圣保罗教堂。刚好赶上聚会的最后十分钟。我喝杯咖啡,吃块饼干,根本没听别人在讲什么。我连名字都没报,趁祷告时间偷偷溜掉。
我回到旅馆,没有留言。前台告诉我。我有两通电话,但对方都不愿留名。我上楼回房,想理清我对桑妮自杀的感觉。但到目前为止,我只感觉到麻痹。我自虐式地不断去想:如果我没把和她的谈话排到最后,或许可以及早发现,搞不好还可能说了或做了什么叫她回心转意。这么想想不出结果。我在答录机上跟她谈过,她可以说些什么,可是她没有。毕竟,自杀,她已经试过至少两次,而且很可能有过几次没有留下记录。
什么事情只要试得够久,你就能摸对门路。
吃完早饭后,我去银行存些钱,买张汇票。我到邮局把钱汇给安妮塔。我很少想到我儿子牙齿矫正的事,现在终于可以忘得一干二净。
我继续走到圣保罗教堂,为桑妮点上一根蜡烛。坐在教堂长椅上,我给自己几分钟时间回忆桑妮。没有多少可供回忆的材料。我们勉强算是有一面之缘。我连她的长相都记不清楚,
为她死的模样把我对活的桑妮的微弱记忆推到一旁。
我突然想到我欠教堂一笔钱。钱斯给的费用除以十是两百五,而我从想抢我钱那孩子身上拿的三百多块,他们也该分到十分之一〔我不记得确实数字,所按二百五应该算是公平),那么加起来我给他们两百八十五,就两清了。
但我已经把大部分的钱存进银行。我皮夹还有几百块钱,如果捐给教堂两百八十五的话,我可就要捉襟见肘了。我仔细估量不辞劳苦再跑一趟银行的可行性。突然,我这小把戏中的荒唐劲儿像一记重拳击到我的肾脏。
我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自以为欠了谁钱?而我又是欠了谁?不是教堂,我不属于任何教堂。我把我所得的十分之一捐给在恰当时机碰上的礼拜堂。
那么,我到底是欠了谁的债?上帝吗?
这样做理由是什么?这又是哪种债务?我怎么欠的?我是在还借款吗?或者说,这是我为了求得保佑偷偷塞给老天的小红包?
以前我一向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一个小小的怪癖。我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我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确定我会喜欢我的答案。我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我的脑际:我没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我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我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我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我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一块钱。我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那天下午,我一路走到金的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我闲着也是闲着。我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的公寓。
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我并没有一一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一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的模样,而伴随这图像的则是对酒色香味的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我才松了口气。
然后我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的毛皮外套,衬里缝上的标签,说明这是染色的lapin皮。我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了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一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的。就是兔子的意思。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么引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刺激了我,只记得我的反应:想像自己一边肩膀抵着吧台,一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我的鼻孔满是霉旧的老酒铺的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我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我对简的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我还是决定找她。我花了一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的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
我们的谈话一直有车声干扰,所以只能轻松简短地聊聊。我没机会提到桑妮自杀,也没讲起那瓶“野火鸡”
我边吃晚饭边看邮报。桑妮的自杀在那天社会版占了几段,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邮报往往为了促销报纸制造假象。这回他们引读者上钩的卖点是,强调桑妮和两个礼拜前在旅馆被剁成碎片的金达基嫩分享同一个皮条客。因为找不到桑妮的照片,所以他们又登一次金的照片。
不过报导的内容可就没办法像头条标题那么耸动。他们只能说她是自杀,外加一些不着边际的猜测,说桑妮自杀是因为她知道有关金被谋杀的内幕。
两腿被我打断的男孩仍然没有上报。但不用说,报纸从头到尾还是少不了谋杀和犯罪等等陈年调味料。我想到吉姆费伯说过要放弃报纸,不过我知道自己目前无法做到。
晚餐后,我到前台拿信。还是平常收到的垃圾传单,外加钱斯要我和他联络的口信。我打到他的服务处,他立刻回电问我案子进展如何。我老实说毫无进展。他问我是否打算坚持下去。
“再撑一阵子。”我说“我只是想看看前头有路没路。”
他说警察一直没有骚扰他。他整天都在忙着桑妮的丧葬事宜。金的遗体被运回威斯康星州的老家,但桑妮没有亲人认领。
目前他已安排好要把桑妮的遗休运出太平间。纪念仪式决定在西七十二街的库克殡仪馆举行,时间是礼拜四下午两点,他告诉我。
“早先实在也该为金办的,”他说“只是一直没有想到。其实主要是为了女孩们的士气。她们都快疯了,你知道。”
“可以想象。”—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们全在想同一件事。坏事成三。她们全在担心谁会是下一个。”
我当晚跑去参加聚会。台上人作见证时、我突然想到:一个礼拜前我失去意识四处游荡,做了什么只有天知道。
“我叫马修。”轮到我时我说“今晚我只想听听,谢谢。”
散会后,有个家伙跟着我爬上楼梯走到街上,然后和我并肩而行。他年约三十,穿件粗呢格子夹克,戴顶鸭舌帽。我不记得见过这人。
他说:“你叫马修,对吧?”——我点头算是承认——“你喜欢今晚那个见证?”
“还算有趣。”
“想听一听更有趣的故事吗?听说城北有个人给破了相。还断了两条腿。挺精彩的呢,老兄。”
我打个寒噤。手枪放在五斗柜的抽屉,卷在一双袜子里。两把刀也在同一个油屉甩。
他说:“你有种,老兄。那玩意儿够大,懂我意思吧?”他一手罩住鼠蹊,就像棒球选手护住命根子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他说“你不想惹祸上身吧?”
“你说什么?”
他摊摊手:“我又知道什么?我只是工会的人,老兄。我帮人捎个口信。就这么回事。有个小妞被人在旅馆里剁了,那是一回事,但她朋友是谁可又是另一码子事。不重要,懂吗?”
“谁要你传这口信的?”
他只是盯着我看。
“你怎么知道可以在会场找到我?”
“跟你进去,跟你出来。”他咯咯笑着“打断那个maricon1的两腿,做得也末免太过火了,老兄。太过火了。”
1西班牙文,男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