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技

陆遥知马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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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酗酒、赌博、女人之外,在这个还算的上是繁华的东部物资集散地贝鲁特港口,就只有角斗士的表演能叫人不管不顾的放下手头的一切事务、去在那些嘶吼和血腥中寻找些快乐了。而且因为某些喜欢多管闲事的执政官的干涉,角斗士的表演一般都只能在几个重大的节日时举行。当然,也有可以特别对待的日子。比如说,国王的生日、执政官选举日、超过一百艘远海商船回港的日子以及帝国军队再次的取得了一场战争的胜利

    从黎明时分就开始的卸船工作一直持续到了早晨,头上戴着一条蓝色头巾的大副已经没有力气再喝骂那些疲惫的黑奴了,可大副却还是不停地挥动着手中的长鞭,狠狠地抽打着那些连惨叫都无力发出的黑奴。远处竞技场传来的角斗号鼓已经隐约演奏到了草叉与熊的片段,接下去该是金马车和野蛮人,再然后,就是一切荣耀属于国王

    当一切荣耀属于国王演奏完毕后,第一场、也是最刺激的一场角斗就要正式开始!

    按照以往的惯例,第一场角斗通常被叫做虱子与巨人的战斗。两名从身高体重到武器都差距悬殊的角斗士将会作殊死搏杀,直到其中的一个倒下为止!

    据说,今天参与这场搏杀的角斗士之一,也就是那个扮演‘虱子’的角斗士,名叫——胡汉山!

    胡汉山,身高一米八,偏弱小,体重大概是六十五公斤。

    对方身高一米九,牛高马大,体重看起来超过一百公斤。

    胡汉山虽然并不是出名的角斗士,但是给了对方奴隶主五百块出场费后,奴隶主答应了胡汉山的请求。

    五百块可以够普通人生活大半年,这是胡汉山的全部家当了。

    其实,胡汉山很不喜欢这个职业,但是有时仍不得不进行一下竞技,因为他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更换装备,买消息,搞好公关关系等等都需要很多的钱。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需要获得实战经验来提升自己的武技能力,虽然很危险,但是很有用,每次竞技之后,他的武技总会有一个新台阶的感悟。

    作为一个自由的角斗士,他并不想出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他自然是懂的。

    他偶尔的决斗竞技也是如蜻蜓点水,惊鸿一现,因此并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

    现在他身穿皮甲,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一把短匕首站在了贝鲁特的角斗场中。

    角斗场边上坐满了观众。嘈杂的声音,震耳欲聋。

    已经进行过十多次的竞技决斗的胡汉山恍如一点也不受外界影响,正在眯着眼睛的看着对手。

    对方身穿护甲,头戴头盔,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长剑,一脸蔑视的看着胡汉山,恍如看着砧板上的咸鱼。

    看台上,无数贵族在下注着:“我敢肯定,手拿匕首的瘦个子一定能赢,你看他一幅自信的样子!分明就是高手!”“我赌两千块手拿长剑的高个子赢,你看他多么强壮有力的身体,武器更是占据绝对的优势。”

    “决斗开始!”主持人高喊一声,竞技场上的两人开始了相持。

    在无数人报以雷鸣般欢呼之中,两人开始残酷的格斗。

    胡汉山脚踏八卦步,游走闪避着,灵活的闪避着对方的攻击。

    看到胡汉山并不敢跟他正面对峙,高个子意气风发,长剑攻击更是凌厉不已:刺、砍、劈精彩纷呈,使得胡汉山不得不翻滚着才能够闪避开去。

    看到一方处于下风,无数人更是激奋的高喊着:“砍死他!”“废物,赶紧进攻!”等等语言。

    胡汉山当然不是没有攻击力,他是在寻找着对方的弱点。

    另外更多的则是在锻炼自己战斗的经验,别看他今年才十六岁,可是在过去十四岁开始他就已经参加了竞技,到现在为止已经杀死过十一个人!

    两年才杀死十多个人的角斗士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那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一般角斗士一个月就会杀死几十个人,当然本身也会死得更快。正是杀人杀得如此之慢,所以胡汉山一直默默无名。

    胡汉山每次出场似乎都是自虐出场——每次使用的武器基本都是弱于对方的武器,十多次上场每次使用的武器都不同,无数人并不以为这个倒霉者或者说幸运者同一个人。

    相对于曾经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胡汉山自然认识自己并不是在自虐,他只是以此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从网上学来的易筋经虽然没有什么明显作用,但是胡汉山却感受到自己身体非常的健康,四肢灵活有力。他必须从过实战来锻炼家传的胡家刀法。

    胡家刀法其实并不算刀法。只是他爹老胡自己的经验总结而已。

    老胡原来是大汉的战士被俘虏成了奴隶,后来靠着自己的刀法不断的走向自由之路。老胡四十五岁时终于成了自由人,不久,老胡取了一个舞娘,随后生下了混血儿胡汉山,而舞娘在胡汉山几岁时伤寒而死。

    见识到病疫的厉害,胡汉山在老胡开始训练自己时更是努力万分,可惜由于营养不良的原因,身高虽然有一米八左右,但是看起来却是体弱力薄。

    胡汉山十四岁时已经将胡家刀法练习得非常纯熟。

    老胡曾经跟胡汉山说过,刀是百器之首,只有熟悉各种武器,对于进一步的掌握胡家刀法才能够进一步的提升。

    胡汉山开始不以为然,但是经过数次的实战,他发现老胡说的的确是很有道理,每一次战斗结束之后,重新整理一下思路,他自我都感觉到自己有了十足的进步。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胡汉山发现匕首对敌的确是非常的危险,看来只有近战才行。

    两人的武器不时相互碰撞,叮当作响之声不绝于耳。某刻,两人盾牌碰撞到了一块,轰然作响。

    对方力量很强,胡汉山握着盾牌的手阵阵发麻。胡汉山往后退了几步。

    对方长剑如电,接着刹那间袭来。胡汉山闪避不及,肩膀被对方刺中,鲜血顿时间流了出来。

    强!真的好强!胡汉山心中警惕,不过已经发现了对手的弱点:对方就会用蛮力进行攻击。

    “好,好!”“再来一剑,再来一剑!”观众台上的贵族疯狂地大叫着。

    受到观众的感染,大汉挥舞着长剑再次的攻了过来,胡汉山神色不变,脚踏奇异步法,闪避着,又不时使用手中的匕首还击着。

    长剑不时的被胡汉山击中了同一个地方。胡汉山相信,对方的长剑再经过数次吃力,绝对会断掉,这个时代的铸造技术并不发达,长剑非常的容易断裂,而他手中的武器,却是他亲自督促着工匠给他铸造的短剑,要比很多武器要坚硬得多。

    武器是每个人的性命,对方意识到了胡汉山的意图,为此感到愤怒,浑然不顾匕首的优势,拎着盾牌逼近了胡汉山。

    胡汉山心中冷笑不已:发怒了么?不知道近战是匕首的天下么?

    身体一个侧转,手中匕首迅速的送了出去。大汉的身体自动的迎上了匕首。

    胡汉山手中一划,匕首往上送去,大汉的盔甲毕竟是没有把全身给包裸住,顿时间被划开了一个伤口。匕首的攻击依然没有结束,胡汉山看到对方的长剑往回砍来,胡汉山匕首突然用力击向长剑,叮的一声,长剑断了。匕首毫无停顿,再次应向对方的手腕,大汉的手腕恍如自动送上门的一般,匕首入肉几分,那手腕顿时间鲜血如注,长剑再也握不住,惯性的甩到了一侧。

    胡汉山的反击就在一刹那间,无数人在两秒之后才发现了大汉竟然一下子处于了劣势。

    看到这嗜血的一幕,无数观众再次疯狂的叫喊起来:“好!好!”“杀了他!杀了他!”

    奴隶并不值钱,他们只是玩具而已,没有人在乎谁的死活,每个人喜欢的是鲜血横流的激烈场面,就算是奴隶本身也是一样。

    胡汉山并不是冷血动物,有时候他也是很同情奴隶,但是他知道他无法改变这一切,就算是二十一世界也有很多奴隶——当然那是钱的奴隶。

    他并不喜欢杀人,但是这是个吃人的世界,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

    他看得出对方眼中的不服、可惜的是,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呢?

    没有武器的大汉恍如失去战力的猛虎,身体在胡汉山的进攻下顷刻间被多出了数个伤口。

    胡汉山皱了皱眉头,这人防御力竟然不错,没有了武器自己竟然都不能够将其一击必杀。

    胡汉山迟疑间,大汉退开了数米,却一下子将盾牌扔开,将头附在了角斗场上——这是在向胡汉山投降,当然胡汉山也可以将手无寸铁的他杀死。

    竞技场上自由角斗士向自由角斗士投降宁愿成为对方的奴隶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很少有人接受对方的投降,奴隶并不值钱,尤其是残废的奴隶,更多的人选择杀死对方。

    “杀死他!杀死他!”无数人高喊着。

    杀还是不杀?杀死他自己赌金加倍。不杀死他自己赌金就没了,不过那样子可以有一个防御高手来跟自己过招。

    看着对方鲜血慢慢的留了满地却是丝毫不吭声,胡汉山心中暗叹,此人倒时条汉子,钱可以再挣,这种汉子却是难遇到呀!也罢,五百块买一条汉子!应该也值吧!

    胡汉山说道:“起来吧!我同意你投降!你叫什么?”

    “谢谢主人,谢谢主人饶命!我叫巴鲁。”巴鲁感激不尽的说道。

    看着对方苍白的脸孔,胡汉山有些担心对方流血过多而死,道“嗯,巴鲁,你先包扎一下伤口。”

    “是的!主人!”

    奴隶投降后,所有权自动归属到了受降者。竞技场方面会安排好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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