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爱上漫画女孩最新章节!
陈方瞄她两眼,嘿嘿一笑“你家房东可真是无微不至。”
李采凡咬着嘴唇“我可没要他这么做过!”她拿起电话“我要去问他。牛奶也就算了,请阿姨来也太夸张了。”
陈方拦下她“别打了,万一他说不用阿姨就让你回去怎么办?何况有个阿姨不也挺好,这几天我们谁会去做饭洗衣服?”
“可是他把账记在我头上怎么办?我又没钱,而且还欠着他房租呢。”
陈方哈哈大笑“那有什么?你不承认就是了,反正是他自作主张请来的人,赖得掉的。”
李采凡沉郁半晌,才点了点头。
王婶做事效率果然高。不出半个小时便喊:“姑娘们,饭好了!快出来吃吧!夏天菜也要趁热吃!”
两个人乖乖丢下手中的笔来到饭厅里。桌上摆着热腾腾的四菜一汤,卖相极佳。
陈方就着白饭夹了一筷子菜送入口中,立刻大叫:“好吃!王婶你烧的菜真好吃!”
她立刻又把每道菜尝了一遍,啧啧赞叹:“真好吃!每个菜都合我胃口。尤其是这个鱼香茄子,是我吃过的味道最好的了!”
王婶呵呵笑起来“我也不知道什么鱼香茄子,都是自己按老经验烧的。以前在别人家做事,来了客人端出这道菜,都说我烧得比馆子里的好吃哩,结果后来次次来都要我烧。”
李采凡也一一尝过,折服地赞道:“真是好吃!王婶你比厨师还厉害!这茄子是怎么做的呀?”
“呵呵,姑娘你想学呀,不难的。下次我烧的时候喊你过来看着,一看就会了!”
陈方咧着嘴笑“这一个星期我们有口福了!凡凡猪,这都亏了你家‘房东’,回去后帮我好好谢谢他!”
包着满嘴美食一脸幸福状的某小猪居然想也不想地就答应:“嗯!”在王婶来的这一星期里,陈方与李采凡一直处于卫生的、健康的、明朗的工作状态中。由于美食度与舒适度的满足量大幅飙升,导致两人的灵活度与敏捷度稍微下降了一点点,不过精神状态却是绝佳的。
一星期之后的第二天,陈方家小小的工作室里场面火热,三个女孩子忙得不可开交、纸墨纷飞。
今天一早赶过来的西西一手按着键盘一手挥着压感笔,嘴里也没闲着:“真是的,早该知道你们靠不住。好不容易脱离苦海了,还要到这边替你们继续受罪。”
另外两人已经没有出声的权利与脸皮了,只有愧疚地埋头苦干。还好所剩不多。李采凡的漫画只留几页没上网点,西西正在陈方的电脑上联机帮她的忙,而陈方本人则在收拾着满地的画稿纸张,清点即将送到印刷厂去的所有物品。
“采凡,你这种上网点的方法真不错,比起先勾选区再粘贴方便多了!”西西很快就熟悉了李采凡教她的贴网方法,利落地帮她处理着稿件。
“嗯,这方法是我偶尔想到的,利用图案工具来贴网,省了好多时间。”一星期独自画了将近16张稿子,很大程度是归功于她熟练的软件运用。
“嘿嘿,学到一招了。”西西一笑,加快手上动作。
此时在客厅里,坐着另一个脸色黑黑、已经相当不耐烦的人。他等了一天,又等了一天,等到了王婶告诉自己:小姑娘们忙得连睡觉也顾不上了,还不知道要忙到哪天呢。他终于忍不住找上门,在三个人连番向他保证今天晚饭之前绝对能做完之后,被安置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他已经决定了,最多等到八点,就拎人回家。真不明白这群疯子把自己搞得面黄肌瘦、憔悴又无力的是为了什么。并且还穷成这种德行。
他从下午五点开始坐在这里,已经快两个小时了。这期间他在笔记本上用net meeting和几个助理开了一次会,接了两个商务电话。合上电脑之后他仰起头捏了捏鼻梁。
凌云出版已经正式开始运作。对于自己下一步的方案,他是有信心的。但是国内目前的市场对他来说毕竟比较陌生,在这样一个机遇和风险并存的广阔市场里,如何走得对、走得稳,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回答出来的问题。
晚上八点十八分,就在某人抬起脚前去拎人的前夕,小工作室爆发出一声欢呼含着泣涕声声:“终于画完了!呜,终于结束了!”
几个人挥胳膊舞腿地跑到厨房开冰箱拿东西吃,李采凡跟在最后,小步小步地晃出来,一见在客厅里等了三小时的那位,很开心地笑起来“耶,我画完了哎!”
本来面色不善的凌旭在她一笑之下不自觉地也笑了,甚至还很和气地问了一句:“饿了吗?要不要吃饭?”
李采凡摇摇头,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扑到沙发上“我只想睡觉,呼”终于她也为了赶稿熬过一夜了。
凌旭把她拎到车上的时候,她差不多已经睡着了,小小的身体蜷在后座上微微地呢喃:“我画不下去了不要网点讨厌”
凌旭轻轻摇摇头。他想自己现在有点能理解她父母的心情了。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也不会愿意让她去做这么辛苦的工作。这么辛苦,她却说快乐,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弃。
如果不被接受,她就会飞走。虽然身形淡薄却可以独自飞得很高很远,自寻一块地方,种植简单的快乐。
他不想再让她飞走,希望看到她开心的笑容。因此,她喜欢的一切他会去接受,她想做的事情他会去支持。
可以的,他是能够好好地保护她的。因为这女孩的幸福从一开始就这样简单,简单得让他心疼。
回望一眼那张微微蹙着眉的睡脸,脑中一个一直盘旋不绝的想法慢慢落了地。
狗儿奈奈全身以黑色毛皮为主,嘴部和腿部掺杂着黄褐色毛,体型不算大。凌旭在单独带它去宠物店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它是只杜宾犬。
“这是只纯种的doberma 呢。养得很不错,平时您很费心吧?”店员小姐把吹得干干净净的奈奈牵了出来,爱怜地摸摸它的头“真乖,我还没见过这样温顺的德国杜宾呢。”
无法想象那丫头在那种又忙又穷的状态下是怎么把这只高级狗照顾得“很不错”的。他虽然对狗不太了解,但好歹也知道杜宾这种名犬的特点是尊贵、聪明、强而有力的,很多都训练作警犬或军犬。但这只奈奈凌旭看看小黑狗那双温润润的眼睛,以及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脑中很自然地浮现出另一个人的形象。
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李采凡不在的这些天里,他喂它的是直接从店里买来的狗饲料。每天晚上他都尽量抽出一些时间带它到外面散步,实在没空就牵下楼去在小区里绕一圈完事。
想起来这狗真的是什么都不挑,成天一派欢欢喜喜的样子。你和它玩,它就和你亲昵。若不理它,它也不会生气纠缠,一个人自己玩便是。
实在是好得不得了的个性。凌旭再一次叹息,不愧是某人养出来的。
李采凡回来后,第二天一睡醒就泪汪汪地抱过奈奈“想死我了!”一人一狗一路蹭到客厅,看得坐在沙发上的房东直撇嘴。然后狗儿汪地叫一声,非常博爱地就扑到他身上蹭去了。
狗儿主人对他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多谢你这几天来帮我照顾奈奈!它也说你是个好人。”
它也说?凌旭黑线了一下,决定暂时忽略掉这个问题。他一边招架着名犬的舔舔攻击,一边挑眉问:“你要谢我的只有这个?”
“呃?哦,还有你每天请人送来的牛奶给我喝,也谢谢你!”她诚恳地点头道谢。
“就没了?”
“对了,你请王婶来照顾我们,很感谢你。但是这样似乎不太好下次请不要再这样了,好不好?”
凌旭轻哼一声。
李采凡继续说:“不过王婶烧的菜真好吃呀!我跟她学了烧茄子,下次来做做看。奈奈一定也很喜欢吃的!”
“你说它也吃茄子?”
“吃的。奈奈不挑食,什么都吃。蔬菜也吃,水果也吃,米饭也吃,所以身体才这么好。”她有点得意“不过它最喜欢吃的还是连骨肉。每次我买排骨回来,用水煮一煮就给它吃了,它会连骨头都啃得干干净净呢。”
凌旭听后忍不住拍拍旁边狗儿的头,问道:“它多大了?”
“三岁,生日是5月5号。我的大学同学家里那时出生了一窝小狗,它便是其中一只。其实我本来想养小猫的,黑白虎斑的那种,一点点大,好可爱。因为奈奈是杜宾犬,我才要来一只,决定养小狗了。”
原来她知道是杜宾犬呀“为什么是杜宾才养的?你喜欢名犬吗?”
李采凡脸微微一红“呃也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因为杜宾很好呀”
对方投来疑惑的目光,连狗儿也直望着她,似乎在问:主人究竟为什么要养我呢?
她只好说:“其实是有一部漫画,说的是动物总是可以看成人的样子有个宠物店的老板,在卖各种各样好漂亮的动物,它们变成人的时候也都是很好看的”
“我知道你讲的是恐怖宠物店。别?里?嗦的,讲重点。”
被打断的人脸上一白,低着头继续说:“嗯,里面不是有一个故事吗?伯爵卖给一个女孩子的导盲犬,又强又厉害,会保护主人,就是一只杜宾犬。而且,他变成人的样子很、很帅”
“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养杜宾犬的?”
严重讽刺的语气刺激了某人的自尊。她辩白道:“也不完全是这样”
“那是什么?”凌旭已经不期望她拿出什么理性或感人甚至正常的理由了。
果然,又听她道:“清水玲子你知道吗?就是画辉夜姬还有好多很厉害的短篇的那个作者。我超级喜欢她的22xx、天使进化论、mgaic奇迹、蝴蝶呃,她有一个短篇,叫新杜宾传你看过的对吧,里面的那个男主角,是人类和杜宾犬的基因掺杂在一起的新种族,有时候是狗的样子,有时候是人的样子。他变成人的时候,非常非常帅,对女主角非常非常好”他大概弄明白她的意思了“你是因为杜宾犬是帅哥才养的吗?”
“不,不是啦!”她愣了一下就矢口否认“我只是觉得杜宾很厉害,会保护人,又温柔又可靠,如果变成人的话还很帅”
果然还是因为帅哥。凌旭阴沉沉地说:“你要为了这种变态的理由我也管不着。不过有一点我要提醒你,你家奈奈是女生。”
李采凡嘴巴张了半天才说出话来:“我知道呀奈奈是什么性别我当然清楚!”声音逐渐理直气壮起来“我还拿它做过漫画里的主角呢!”
“哦?那是什么样的角色?”他不禁好奇。难道是狗狗变美女的故事吗?
李采凡大方地告诉他:“奈奈是跟在小侠客身边的狗狗是现代的故事,小侠客是侠客世家的女儿。她从小和爷爷在深山里修炼。有一天,爷爷带着所有值钱的东西和吃的跑掉了,她只好跑出去找后来她穷得快饿死了,决定跟小狗一起去一户人家抢劫,那就是男主角的家”
凌旭很没形象地笑倒在沙发上,指着她颤声道:“这种东西也能编出来!哈哈哈,真不知这个故事后来不幸登在哪家刊物上。”
“那篇故事没登。”她咬着嘴唇说“被退稿了。”
“哦。”凌旭整理了一下声音,依旧笑着“是夸张了点。”
“才不是!退稿信上说我的故事很有趣,非常好看。真的是这么写的可是,画技太差。那是我很多年以前画的了。”她的脸上显出些许失落的神色,但很快又精神十足起来“总有一天我会把它重画一遍的!现在绝对没问题了!”
凌旭看着她,心口一阵发涨。那是种喜欢到疼痛的感觉。
他回味着她多年前的故事,突然觉得相当有趣。
穷困到无以复加的女主角带着小狗闯入了男主角的家里,不是和现在的她一样吗?
她牵着小狗,怀着理想,却无处寄身,终于来到了他家,便赖了下来。
当然,这也是他有心留人的结果。现在纵然她要走,自己也不会轻易放开了。
她的一次落魄,成全了他十年的思恋。是的,十年,那样深深地埋下去,又掘出来,竟是浓烈得不可思议。现在,他愿意将这份思恋持续到永远。
他心想,那个故事的结局,必定也是受到惊吓的男主角最终爱上了那个天上掉下来的女主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