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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威严,华夏是新元七十年,也是第一个未来人成功篡改历史后的七十周年。
要是按照正常历史年限来划分,现在是公元前二一二年,按照传统时空年限表,现在是秦末。可惜现在这里没有出现秦汉,原本应该此时出生的历史名人,都没有出生。但却催熟了一些原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牛人。
因未来人如蝗虫一般跑回古代,肆意的篡改历史,产生了不小的蝴蝶效应。全部的平行时空断裂开,形成一个个原本不应该形成的文明。
根据丛林法则与投资回报学,在一些事情的收益上,永远是先涉足行业的人获取丰厚的利润,同等他们也会遇到高风险。
于是第一代偷渡回来架空历史的人,成为人上人,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世的也都垂垂老已,再没有争霸天下的雄心。
而今的华夏天朝国号为唐,史称新元。国都北平,执政者是献帝。是第四批回来的未来人。为了让国家兴旺,献帝在高层推行采取选举,如丞相,皇帝等中央集权人物均采用选举制。而对下依然推行封赏爵位的特殊时代。
为了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早在第一代未来人成功架空历史后,就从内宫开始改革,废除内侍,华夏最后一个太监与新元六十七年去世,华夏的土地上终于没有了阉人。而后又在神州上铺架电报线,完善户籍管理,炼钢、给土地上化肥等等利民政策,后又推行无数新政。但华夏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欣欣向荣,具体错在那里?这些未来人也不知道。
至于再往后跟风偷渡的未来人呢?
偷渡去的地方不是天堂,在完善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成为所谓的黑户,有能力的洗干净屁股漂白成先知,没能力的只能四处奔波为三餐忙碌。好像比在未来社会生活的还凄惨。不说这些未来人,让我们看看原本的古代人生活如何。当然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
绿水(后世称鸭绿江),丹东。
熙熙攘攘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富家公子,他是一个地主,不,确切的说是地主家少东。
一些观众奇怪的问:什么是地主。
天呢?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地主。的确地主对于这个文明来说是有点陌生。
好的,解释下什么是地主。地主就是那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身边跟着跟班的人,家里还薄有几千亩土地,养活一大堆佃户的主子。没有吸血鬼承认自己吸血,也没有剥削阶级承认自己剥削。
地主的生活很轻松,很悠闲,还充满贵族气息和伟人的闲散,大概的生活是这样:养花弄草,陶冶性情。遛鸟斗狗,用爱心关怀小动物。最重要的是时不时在床上做做运动,随时要有一副好身板,能为人民服务。或者与其他的同道交流下经验,提高自己在那个方面的素养,大家开心还能增加人际关系的匀滑。
好了,这个就是以后本书的主角,以后大家跟他来走完这个故事。对了,他名叫陈昌平,其父陈德,其母陈刘氏,自打他生出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虽然他很想见。
昌平呆了呆,看到这么多观众马上说:“还没向各位介绍小子的身家真是失礼。小子双亲具在,家严和家慈的身体还算硬朗。什么!你不知道什么是家严什么是家慈。乌呼哀哉。严父慈母这个总该知道把,家严就是家父,家慈就是家母。今年十八,尚未婚配。”
周围的观众马上扔上三个疤瘌,让你丫的拽。
“这样说话大家很难沟通,这样是,拽。抱歉,马上改,其实这些都是要求背下来的,粗鲁点说老子肚子里的墨水也不多,但是大家见面总要客套,客套。于是也学的这么文邹邹的,这样能多加几分印象分。”
其实昌平的家世并不显赫,至少从爷爷那辈开始还是个佃户。一直到其父十八岁后,一次无意在农田救了一个官员,家道方才中兴。听说打那以后,这里的佃户特别热情好客,总是夜半三更时看看田里有没有人昏倒,又或者见到虚弱的人恨不得把人拉到家里供起来。此地民风如此淳朴,时常让外乡人震撼感动。
昌平家从以后可谓是风生水起。经过其父不懈的努力,终于成为这个县城最有势力的地主之一。当然他也梦想着能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可惜昌平天生不喜欢读书,而陈德坚持书中自有黄金屋,还有颜如玉。把他丢给了私塾先生,沿袭圣人之道。读书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每天的之乎者也。会让人长白头发,多皱纹的。
经过了无数次的抗争,叛逆,反抗,对垒,冷战。随着年龄的增长,陈德终于放弃让昌平从书中捞取功名,财富,社会身份,人生价值的念头。也就听之任之,让他享受生活,没办法,昌平是独子,家产也算殷实,不堕落点贫苦大众就更没法子生活。
昌平不是目不识丁的主,勉强算是粗通文墨,是个不十分聪明也不十分苯的孩子。就连他都感觉到这个时代的怪异。比如这里没有确切的法令。甚至不知道具体的执政者是谁。无所谓,比他聪明比他苯的都没有提出这个怪异的问题,他当然也没有必要思考这么有深度的问题,听之任之,今朝有酒今朝醉。
再介绍下昌平的私人空间,虽昌平才年满十八,但已拥有独立的院子,还有几匹马,在这个年代有马就是身份的象征。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昌平可算是有房有车族了。当然为了充场面也会养几个丫头,仆人。每天会和身份家世相同的公子一起享受生命。
有些大学问家说的很对,世界上有阴必有阳。
看到没,对面走过来的那个,哪个?就是那个手里拿着破扇子,歪戴帽子,身穿淡青文士长衫,走路一摇三摆,还在头上留有一抹女士的刘海,自以为长的风度偏偏。仪表堂堂,其实长的一塌糊涂,不堪入目,臭不可闻的家伙。
对,对,就是他,昌平的死对头,王仲。
这个小子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持强凌弱,欺男霸女,为祸一方。昌平少爷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仗义执言,抱打不平,伸张正义。把那些他想霸占的财产和女人都收到自己的名下。
哈哈,结果这个狗才嫉妒昌平人比他长的帅一点,个子比他高一点,知名度比他大一点,拳头比他硬一点,钱也比他多一点。处处和昌平作对。
昌平也不是省油的灯,每一次都让他带着悔恨离开。既然见面,按照圣人的礼数,怎么也要招呼下,这样风度又比他好一点。昌平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自己总是处处领先王仲,这样下去会不会让他羞愧的自杀,又或者每天在暗地里跟踪自己,模仿自己。封自己为偶像,搞什么东施效颦。管他呢?昌平少爷还没怕过谁。
王仲也看到昌平。
抢先出手,昌平抱拳行礼道:“王兄,多日不见,贵体安康否。”昌平故意这么说的,因为昌平知道王仲肚子里的墨水比自己的还少。
王仲正在内心郁闷:“今天怎么这么晦气,出门就遇到小鬼。”嘴上却说:“陈兄,多日不见,于身体安泰。”说完也还一礼。
“这个垃圾,居然在自己面前咬文嚼字,如果这样咬下去,大家都露底都不好看,还是转正题把。”想到这里,昌平连忙说:“听说薛家姑娘,让王兄神魂颠倒,意乱情迷。我已经把那薛家姑娘收为侍妾,如王兄想一解相思之苦,吾可满君需。”
薛家有女,年方二八,身如杨柳,面若桃花。古代的女子沿袭三从四德,一般的女子都有自己的闺房,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薛家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所以薛雪有自己的秀楼。
一次庙会,薛雪带丫鬟偷偷的出来看热闹。偏偏遇到王仲这个无赖,王仲初遇雪雪,惊为天人,从此苦苦痴缠,各种手腕无所不用之其极,因薛家早有所觉,未能一亲芳泽。
王仲内心早就开骂:这个卑鄙的天杀才,知道我想与那薛家女子成其好事,居然直接上门把薛家姑娘绑到家里,与其有夫妻之实,享受鱼水之欢。真是欺人太甚。”脸上却带着无所谓的笑容说:“如此庸枝俗粉怎堪入目,愚兄听说醉月楼新来了个姑娘,艺名,玫兰。要身段有身段,要容貌有容貌。还唱着一口的好曲,不如一起采了这朵。”
昌平思量后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你我兄弟二人一同前往。”其实昌平已经想好,自己身上装着才收的租子,到地方把场子包下来,让王仲看着自己开心。想到得意处,不由的笑出声来。
王仲也点头应许,这个大少爷想报一箭之仇,内心总在盘算怎么整治处处与自己作对的天杀才。
两人携手向醉月楼行去。
昌平语录:
其实我的一生可以在吃饱了睡,睡醒了发泄精力,偶尔小赌逸情一下。但是就是这么有前途的生活被一件事破坏了。有时候在梦里我还在埋怨自己,当时为什么非要去妓院,如果不去,我一样可以开开心心的过完下半生,可是去了就什么都完了,不说了。
欲知详情,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