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英语老师是个大龄剩男

李子谢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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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颖的妈妈文兰是个十分漂亮的女人。

    文兰不仅长得漂亮,气质还好。甚至许多人都评论周颖长得还不如妈妈漂亮。

    文兰和赵欢欢的外婆家有一些亲戚关系,文兰为人不错,曾对赵欢欢的外婆有过许多照顾。

    赵欢欢的外婆身体不好,去镇子的卫生院看病就得了文兰不少方便。

    周颖并不像母亲这样与人为善。她高傲的像孔雀。对赵欢欢颐指气使。赵欢欢也不晓得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周颖。

    或许在周颖的眼中,自己与赵欢欢代表了两个阶级。

    在镇子上她们就是两个阶级。

    赵欢欢是从焦三凤那里得知文兰的遭遇的。

    焦三凤八卦,天生的大嘴巴,得知了文兰的故事,肯定要经过渲染一番再传播给七大姑八大姨。

    恰好赵欢欢的外婆陈荷花来焦三凤家里做客。焦三凤就添油加醋,将文兰起次接生接死了产妇和婴儿的事情告诉给自己的母亲。

    陈荷花慨叹了一番,文兰的为人如何好但为什么有此遭遇的话。

    最后两位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得知结论:一定是什么地方触怒了祖先,祖先来惩罚自己的后人了。

    或者一定是他们不小心得罪了什么神明或者鬼怪,鬼怪来惩罚他们,让他们有此劫难。

    陈荷花和自己的女儿交三份说完八卦知识之后,就说到了自己此次来女儿家做客的重点。

    陈荷花一共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这是存活下来的,还不包括那些夭折的胎死腹中的。

    焦三凤是陈荷花的第二个女儿。

    陈荷花这么多个儿子女儿生出了很多的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但是陈荷花最喜欢二女儿家的大女儿赵欢欢。

    “欢欢该放学了吧?我带了很多好吃的来给她吃。”陈荷花看了看日头,对焦三凤说道。

    陈荷花为什么喜欢赵欢欢的大学?那是因为赵欢欢嘴甜。

    其实不止陈荷花,赵欢欢的外公焦大树也喜欢赵欢欢。

    焦大树有次到赵欢欢家里做客。

    赵欢欢家的楼梯上坐着的除了作者赵飞燕,还坐着焦三凤其他姐妹的女儿。

    几个外孙女坐在楼梯上看着自己的外公到来,不仅没有打招呼,一个一个傻愣愣的跟木头一样,这让焦大树十分生气,而赵欢欢则不同,听闻外公来了就赶紧盛情迎接,一口一个外公叫的香甜。这让焦大树对赵换换就生出几分喜爱之心。再加上赵欢欢的学习成绩好,一向崇拜读书人的焦大树,就更喜欢赵欢欢了。

    陈荷花虽然有四个女儿,四个女儿嫁出去就有了四个家,但是陈荷花最喜欢的是到二女孩儿焦三凤家里做客,因为赵欢欢的缘故。

    陈荷花每次来看赵欢欢都会带很多零嘴过来。

    焦大树的家在一个村子里,离镇子很远,要爬一座高山。

    焦大树除了在村子里务农之外,还在村子里摆了一家小店铺。

    陈荷花每每也可以从焦大树的小店铺里面偷攒一些钱下来作为自己的私房钱。

    每当陈荷花存够一定数量的私房钱之后她就会来镇子的二女儿焦三凤家里做客,她会用这些私房钱去买一些水果,再买一些牛奶泡面什么的,来给几个外孙子吃。

    此刻听到自己的母亲问起自己的女儿欢欢,焦三凤的内心五味杂陈,一时不知该如何跟自己的母亲开口。

    说自己的女儿突然发了横财,在镇子的中心地段盖起了大房子,接走了自己的二女儿和大儿子,还有自己的公公,然而却独独撇下自己和小儿子。

    焦三凤还没有开口就觉得怎么说怎么荒唐。

    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更别说自己的母亲陈荷花了。

    见焦三凤支支吾吾,陈荷花板了脸:“到底怎么回事儿?”

    焦三凤只好和盘托出,陈荷花听后不但没有惊诧,反而教训起焦三凤来:“我就说欢欢这个孩子不同一般,她是个聪明的孩子,有能力。我之前就教育过你,不要拿她当女孩子看。你以后可以依靠的还是这个大女儿,但你总是不听我的话,现在吃瘪了吧?”

    “妈你帮帮我吧,你一向疼爱欢欢,欢欢也听你的话,在欢欢面前你总有面子可言的。要不那你替我去欢欢面前求个情?”

    焦三凤虽然是求自己的母亲,但说出来的口气却是酸溜溜的。

    陈荷花和焦三凤母女俩总是针尖对麦芒,但或许是因为母女的缘故吧,所以总是越吵越亲。

    此刻陈荷花也不在意女儿的讽刺的语气,她乐观的表示:“欢欢家住哪里,你带路,我去会一会我这能干的外孙女儿。”

    赵欢欢这几天上课被各门课的任课老师都表扬了一通,他们不仅当着初一二班的面表扬赵欢欢,也当着初一一班的面表扬赵欢欢,还当着年段其他老师的面表扬赵欢欢总知赵欢欢成了第n中学里面的风云学生。

    关于赵欢欢如何刻苦学习的故事,也在第n中学的校园里面疯狂流传。

    当然了,那些故事都是细说和夸张的成分。

    诸如赵欢欢晚上时间不睡觉,下晚自修了还在学校的路灯下刻苦学习。

    赵欢欢又不是寄宿生,下晚自修后肯定飞也似的往家里逃去。怎么还会留在学校的校园里,在路灯下喂蚊子呢?然而,人们总是喜欢这样细说的故事,因为生活可能太平淡了,所以对这样一眼就能看出真假的故事却深信不疑。

    这样赵欢欢在学校里就多了很多粉丝,有同年段的同学,有高年段的学长学姐,还有老师。

    朱有兆就是其中一位特别喜欢赵欢欢的英语老师。

    朱有兆二十七八岁还单身,在九零年代的镇子算是大龄男青年,大龄男青年却还未婚,这就有一些悲剧的色彩了。

    不过朱有兆是城里人并不是镇上的人,他对镇上人们眼光并不是很在意,而且朱有兆有自己内心的梦想,他可不想自己的一辈子都在小镇上蹉跎。

    就算家里走后门能把他的工作从镇上调回城关那又怎么样呢?一辈子当个教书的臭教书匠就很有出息吗?

    朱有兆可是一个有大梦想的人,他想要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