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唐小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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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后,因黛安飞住美国看孙子,又适逢学校期末考,一方面要照顾感冒的念祖,一方面又要赶学校课业的沈语茉,忙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利用周末熬夜完成一份报告后,时间已近清晨。

    念祖的呼唤声,让原本要上床补眠的沈语茉打消了念头,转而走进念祖的房间抱起他。

    近日因感冒的诸多症状,让平日乖巧的念祖脾气变得有些暴躁。

    “怎么啦?”她诱哄着念祖,探手摸摸他的额头,幸好昨夜的高烧已退。“妈咪抱抱,肚子饿了是不是?”

    沈语茉放下他,起身欲冲泡牛奶,一阵突如其来的晕眩,却让她不支倒地,昏了过去。

    为了半年之约,严耀煜决定改以爱丁堡的分公司为中心,遥控各地的经营状况,在处理完相关的事务后,他立即前住黛安家拜访。

    没人回应的门铃声,及屋内疑似小孩的哭声,让严耀煜心中警铃大作。

    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思及此,他用力撞开门,就见到倒在地上的沈语茉及一旁哭泣的念祖,这让一向处变不惊的他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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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然转醒的沈语茉闻到一阵扑鼻的食物香味,转头才发现窗外的天色已暗。

    不是才刚起床吗?怎么一下子就黄昏了?

    念祖呢?

    她不是待在念祖的房里吗?怎么会躺在自己的床上?急得想要起身的沈语茉,却被一个熟悉的低沉嗓音阻止。

    “你可别想要下床,医生说你重感冒发高烧加上睡眠不足,至少得休养一、两天。”严耀煜心疼地告诫她。感冒了还熬夜!真不知道她是怎么照顾自己的?

    “念祖呢?”沈语茉拧眉问道,微晕的头因刚才的晃动而产生剧烈的疼痛。

    “你放心,他没事,感冒也好得差不多了,现在正在喝牛奶呢!”经过几次手忙脚乱的试验,他这个新出炉的奶爸才泡出口味和温度适合的牛奶。

    “这是”她疑惑地看着他放下的托盘,托盘上放着几样清粥小菜。

    “这可是我的心血结晶,待会儿就算不合胃口,你也得全部吃完。”他耍赖地说道。

    为了怕她因为生病而吃不惯油腻的食物,他不得不亲自下厨,试验了好几十次,才煮出这尚称可口的粥品,所以,不管怎么样,他都得让她吃完。

    “这是你煮的?”她脸上满是不相信。

    “嗯!”他有些不自在地回答。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唯一怕的就是下厨煮东西。不过,这个缺点有损他的男子气慨,他当然不会主动说出来。

    沈语茉愣了一下,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微红的双颊。

    “要我喂你吗?你再这么发呆下去,我只好亲手为你服务了。”他威胁道。

    她倏地红了脸,低头进攻起眼前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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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正带着念祖出外散步的沈语茉,遇见了一名意外的访客——朱倩儿。

    “朱小姐,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刚去巴黎看了几场服装发表会,顺道有空就来拜访你们了。这是严耀煜的儿子吧!叫什么名字啊?”朱倩儿倾身摸摸念祖的头。

    “他叫念祖。”

    “和严耀煜就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将来恐怕又要‘祸国殃民’了。”朱倩儿笑了笑“你可别误会我的意思,女孩子长得漂亮,叫倾国倾城;那男孩子长得俊俏,不就叫祸国殃民了,将来不晓得有多少女孩子要拜倒在念祖脚下罗!”

    沈语茉但笑不语,想起自己与朱倩儿并不熟稔,猜想她应该是来拜访严耀煜的。“你是要来找耀煜的吧?他现在人应该还在公司。”

    “我是专程来拜访你的。”朱倩儿定定地注视着她。

    “喔?”沈语茉微蹙秀眉,不解地望着朱倩儿。

    “严耀煜这个人自视甚高,就连在爱情里也不懂得低头。我常在想,若将来出现一个让他倾心的女子,那我一定要拜托她,请她好好给他一点苦头吃,好为我们这群曾为他心碎的女子报一箭之仇。而现在我终于找到她了,那个令严耀煜神魂颠倒的女子不就是你吗?”

    沈语茉一愣,听出朱倩儿状似贬抑严耀煜的言词里,其实另藏深意。朱倩儿是拐个弯在告诉她,严耀煜对她的深情吗?

    “你是来帮耀煜当‘说客’的?”沈语茉抿嘴一笑,有些了解她的意思。

    “也可以这么说。”朱倩儿很佩服沈语茉的一点就通。“你和严耀煜渐入佳境了吧?我可不想再看到一个为情所困的严耀煜。”

    “嗯,也可以这样说。”感情这种事,变数太多,不过,就目前的情形看来,他们的关系是有逐渐加温的趋势。

    朱倩儿拍了拍胸脯。

    “那就好,我终于可以放心了,我老是觉得你们之间的事,我多少要负一点责任,幸好已经没事了。”

    “耀煜已经对我解释过你们之间的事了。”虽然和朱倩儿见面还是有点不自在,不过事过境迁,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了。

    “是啊,那个坏家伙,根本从来没有对我动过心,还拿我当幌子。这阵子我老是睡不安稳,一直担心你们俩复合的事,所以只好亲自来看看罗!”

    “谢谢你!”虽然现在朱倩儿的言词还是有些让她招架不住,但她却很难讨厌朱倩儿。

    “别说了,你不计较之前我和严耀煜的事,我已经谢天谢地了,你还跟我道什么谢?”朱倩儿摇了摇手。

    “对了,我待会儿还要赶搭飞机回台湾,那就下回见罗。”朱倩儿潇洒地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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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正值周末假日,沈语茉允诺了严耀煜的邀约,带着念祖来到爱丁堡郊区颇富盛名的植物园。

    或许是黛安的“心碎了再补起来”那句话起了作用,沈语茉在感情关系里开始学会放手,不再战战兢兢地去计较这段感情的结果,没想到反而更能自在地品味这段感情。

    坐在池塘边的长椅上,沈语茉好笑地看着正在喂鸭子的父子俩。童心大发的严耀煜煞有其事地和念祖讨论谁的战果比较辉煌,而年纪尚小的念祖只能似懂非懂地望着他,

    “谁赢啦?”沈语茉轻笑着加入了他们。

    “目前不分上下。”严耀煜佯装严肃地道。

    “该走了吧?大顽童,也该让祖儿休息一下了”她温柔地摸摸念祖的头,有些惭愧自己很少花时间陪儿子玩耍。“再说,我也渴了,我们去买点东西解解渴吧!”

    她看得出来严耀煜是真心疼爱念祖,这样的他是她始料未及的。毕竟从他与他父亲相处的模式,实在很难想像他与念祖之间能够相处得如此自然融洽。

    散步在林道,奇花异草自成格局地散落四处,不见人工雕琢的痕迹,却让人更能融入大自然里。

    沈语茉享受着冰淇淋沁入心脾的甜蜜滋味,而玩累了的念祖,则已趴在严耀煜的肩上睡着了。

    “商怀书是特地为你而来的吧?”严耀煜问出了近来一直盘踞在心头的问题,表面上他虽然佯装不在意,但心里的确有些忐忑难安。

    沈语茉愣了下,微微一笑“或许是吧!但我却无法回报他的感情。”伤害了商怀书的事,虽然是情非得已,但还是让她感到内疚。

    “幸好你拒绝了他。”他有些幸灾乐祸地道。

    “你真坏心!”她斜睨了他一眼。

    “对情敌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我可没有那么大方。”他无赖地轻哼了声。

    “喔!你这个魅力无法挡的大情圣也会有紧张的一天?”她的,语气里充满调侃。

    “可不是,好不容易才找到我的灰姑娘,我可不想让其他王子捷足先登,万一又得带着玻璃鞋去流浪的话,那我可吃不消。”

    他半开玩笑地道。

    “原来你是因为懒得再找灰姑娘,所以才来缠着我的。”她的眼珠子一转,有了玩耍的心情,拿起甜筒趁他不备,朝他的脸上抹去。

    他试图擦掉脸上的冰淇淋。“好啊!沈语茉,你竟敢偷袭我。”

    她看着他狼狈的模样,更加笑不可抑。为了避免严耀煜报复,她跑了起来,让微风轻吹过发梢。

    这应该是爱情的另一种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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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台湾后的商怀书,不复以往的笑容满面,每天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让出版社的同事都在背后议论纷纷。

    丁晓兰观察着他奇怪的行为举止,不禁满腹疑问。

    莫非他的改变与语茉有关?

    否则兴匆匆前往英国的商怀书,怎么会像斗败的公鸡般回来?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丁晓兰决定利用下班时间,找商怀书去吃顿饭聊聊。

    为了沈语荣的事,他们已培养出类似哥儿们的感情。

    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在丁晓兰好说歹说下,商怀书终于点头答应了她的邀约。

    在简餐店里,商怀书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让一向脾,气直来直往的丁晓兰大为光火。

    “你到底是怎么了?这几天老是摆出人家欠你好几百万的样子,到底是谁得罪了你?”她气呼呼地道,完全不顾自己的大呼小叫引来旁人的侧目。

    他扯出一抹苦笑。“没有人得罪我,是我自己傻,明明佳人无意,我还是无法慧剑斩情丝。”

    “是为了语茉?”丁晓兰挑眉问道。

    “不然还有谁?她拒绝了我的求婚,是因为她心里还爱着严耀煜!”他叹了口气,能败给严耀煜这样的对手也算是一种光荣吧?他现在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

    “语茉和严耀煜不是早就结束了吗?”丁晓兰摇头低语,难以理解整件事情的发展。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安慰商怀书,至于语茉的事她改天再问清楚好了。

    “唉!你也不要太难过。幸好你和语茉提早说清楚,不然感情放得更深以后才发现这件事,岂不是会更痛苦?”

    “这我也了解,只是要将感情收回来,总是会痛苦一段时间的啊!”“你最好赶快恢复过来,出版社这一阵子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出版社快倒了!因为一向温和的社长,成了不苟言笑的酷斯拉,同事们都以为出版社出了什么大问题。”她开玩笑地道。

    “真有这么严重?”

    他凝重的脸色,让丁晓兰噗哧一笑。

    这个男人未免也太好骗了!

    “没这么严重,但也差不多了。”她瞄了他一眼,不禁叹了口气。“有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找我聊天,我自愿当你的垃圾桶。”谁教她一向无法抗拒帮助弱者的冲动。

    “谢谢你,晓兰。”他诚恳地道。

    “不客气,谁教我们是哥儿们呢!”丁晓兰笑着回答。难怪语茉老是说她上辈子大概是个到处济弱扶倾的女侠,所以才会到现在还改不了爱管闲事的毛病,看来也许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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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半年的时间匆匆过去。

    今夜星光稀微,沈语茉结束了美术馆的义工工作,时间已近十点。她独自漫步在起子薄雾的爱丁堡街头,染了一身的诗情画意。

    这半年来,她可以感觉到严耀煜为了不对她造成压力,努力维持着介于朋友与情人间的关系。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所以这份细腻的心思,让她更加感动。

    而追究爱与不爱,也已经太多余了,因为自他们相识的那一刻起,她对他的爱就不曾间断过。

    蓦地,一道熟悉的身影吸引了她的目光,穿过薄雾走向她的,竟是严耀煜。

    “你怎么来了?”沈语茉不解地望着他,感觉今夜的他似乎带了点烦躁不安的气息。

    “你忘啦?”他像个闹别扭的小孩,生气地嘟囔着。

    “忘了什么?”沈语茉低头沉思,记得自己并没有与他汀下约会。

    “今天是我们半年之约到期的日子,你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忐忑不安的他,在黛安家等得不耐烦,只好前来美术馆前守株待兔。

    半年之约?她倒是忙得忘了这件事。

    看她低头不语的模样,他开始有些着急,不禁摇晃着她的肩,不敢相信自己这半年来的努力,还是动摇不了她冷绝的心。

    “语茉,你该不会还是要我离开吧?”

    她压抑住笑意,有了恶作剧的心情“如果我说是呢?如果我还是要你离开呢?”

    “不,我不离开。”他宛如小男孩般执拗地道。

    “你耍赖啊?”她佯装生气地质问他。

    他灼人的目光紧锁着她,粗嗄地道:“我可以还你自由,也可以将念祖的监护权交给你,但我无法就此离开。”

    “为什么?”她佯装不悦地诘问。

    “因为没有你的苦,我尝过,我不想再回去过那样的生活。”

    他扯出一抹苦笑。“就算只能留在这边,远远地看着你,我也心甘情愿。”

    她噗哧一笑,他落寞的神情,让她无法再演下去。“我刚才是逗你的。”

    “什么?”他怔忡了半晌,一时无法理解她的话。

    “我想我也无法再过没有你的日子。”她深情地凝睇着他。

    “好啊!原来你刚才是故意吓我的。”如释重负的感觉,让他也有了玩闹的心情。

    “看我饶不饶你?”他故意搔她痒,让她又闪又躲地求饶。

    而后,他拥她入怀,亲吻着她雪白的颈项。

    她闭上眼睛,微颤地享受着这份迟来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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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纪念他们在爱丁堡再续情缘,严耀煜与沈语茉决定遵循苏格兰的古礼,再举行一次婚礼。

    在新娘休息室里,黛安帮沈语茉准备好后离去。

    就在此时,敲门声引起了沈语茉的注意,只见推门而入的,竟是许久不见的公公——严天宇。

    “爸。”沈语茉开心地唤道,在得知自己母亲和严天宇的关系后,她对严天宇更增添了几分亲近感。

    “语茉,你看起来好漂亮。幸好,耀煜那个小子还有点头脑,懂得把你找回来,否则,我就平白失去子一个好媳妇。”他开玩笑地道。

    “爸,抱歉,我一直没和你联络。”因为严耀煜的关系,不想再惹不必要的风波,所以她一直没有和严天宇联络。

    “知道错就好。”严天宇佯装严肃“你这个傻丫头,被耀煜欺负了,也不晓得来找我告状。”

    他回想起在得知儿子和语茉回台湾所发生的事情后,他匆匆赶回台湾,与儿子几近绝烈地争吵,为此,他们父子俩还不相往来了一段时间。

    “爸,一切都过去了,你不要再责怪耀煜。”沈语茉不希望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因她而更加恶劣。

    “幸好,你们最后还是雨过天晴,否则我的罪孽不就更深重了。只是苦了你,为了我们上一代种下的因,让你平白受了许多委屈。”严天宇心疼地看着沈语荣。

    沈语茉摇了摇头“人生的路本来就是曲曲折折的,又有谁能够保证前面的路一定没有波折呢?再者,若不是你牵红线,我和耀煜怎么可能在一起?仔细想想,你还是我们的红娘呢!”

    “红娘?我看是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吧!”严天宇与沈语茉相视而笑,这桩婚姻能圆满收场,的确是有几分侥幸。

    离去前,严天宇回过头语重心长地道:“谢谢你,语茉,谢谢你让耀煜学会爱人。”

    一切总算没有太迟,耀煜终究走出了他和玉华两人的阴影,得以敞开心胸,迎接自己的幸福!

    而他的愧疚,也总算可以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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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参加这场婚礼的男宾客皆穿上了传统的苏格兰服饰,应邀担任伴郎的商怀书当然也不例外。

    商怀书与伴娘丁晓兰在婚礼结束后,漫步在教堂外不远处的湖边。

    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偶尔传来的教堂钟声,为此场景增添了几分诗意。

    “好美的婚礼,你说是不是?”丁晓兰赞叹地道,如果能成为这种梦幻婚礼的女主角,那她作梦也会笑醒。

    “是啊!”但可惜新郎不是他,虽然已经从苦恋中走出来,但看到这样的场景,他还是有几分不是滋味。

    “咦?这身打扮还真适合你,看起来有几分苏格兰风笛手的味道。”丁晓兰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盯着他。

    然后,她不怀好意地挑眉问道:“我听说传统的穿法中,苏格兰裙下面是不能穿任何衣物的,不晓得到底是不是真的?”

    商怀书倏地红了脸。“你到底有没有女孩子的矜持,丁晓兰?”

    “我不过是好奇罢了,这和女孩子的矜持有什么关系?小气鬼。”丁晓兰噘起嘴,故意偏过头嘟囔着:“亏我们还是哥儿们,连这么一个小问题你都不肯回答我。”

    商怀书叹了口气,企图安抚她。“就算我们是哥儿们,但男女有别,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有些事总是不方便说。”

    “小气鬼就是小气鬼,你不要再解释了。”说完,她气呼呼地加快脚步前进,还不忘转过身对他大吼:“你不告诉我,我去问别人。”

    商怀书吓白了脸,连忙追上去。

    她该不会打算去和每一个在场的男宾客讨论苏格兰裙下面的穿着吧?万一有人不了解她好奇的个性,误会了怎么办?

    在教堂门口送客的沈语茉,看着渐行渐远的商怀书和丁晓兰,不禁轻笑出声,心想他们的样子还真有点像是爱斗嘴的小冤家。

    “笑什么。”严耀煜轻揽住她的纤腰,沉溺在她甜蜜的笑靥中。

    “你看怀书和晓兰像不像一对爱情正在萌芽的情侣?”她偏过头,与他的目光相对。

    “我不确定,不过,爱情总在不经意时发生,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就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了进去,我们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微笑地回答,这几日来,他总觉得自己像置身云端,幸福得有点难以置信。

    “我们该告退了吧,新娘子?”他神秘地在她耳边低语:“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