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轰趴魔人最新章节!
成熟又妩媚的小女人沈韦记者狗仔
作品宜古宜今的沈韦,文字典雅细腻,外型成熟妩媚,每当写完一个新系列时,最喜欢去不同的国家看美丽的风景,顺便好好shopping一番,而且还会大方的带回精致小礼送给从来不用催稿的小编(因为她总是自动自发提前交稿),真是让狗仔羡慕又嫉妒呀!
所以这次狗仔一和沈韦约定好采访时间后,就决定要当面问问她,下次出国可不可以带狗仔一起去呀?不管是要去遥远的撒哈拉探险,还是要到最近的香港购物,狗仔都想当跟屁虫啦~~
沈韦的小档案
笔名:沈韦
性别:女(我敢发四,不!是誓,我真的有胸部!不要再怀疑偶了~~)
生日:一月二十四日
星座:水瓶座
血型:o型
身高:号称一六三(不晓得有没有再长高耶!我猜有吧!自我催眠中)
体重:冬天是储存脂肪的时候,等我体内多余的脂肪消耗光了,再来回答你。啥?你说现在是春天?要知道小小的春天仍不足以消耗过多的脂肪,等炙热的夏天来临再来问我吧!
蚌性:当然是温柔婉约、天真无邪、热情善良族繁不及备载。(谁?是谁说以上皆属谎言?给我站出来!当心我放狗咬你!)
敝癖:怪癖?什么是怪癖?这两个字怎么能套用在我身上咧,你想太多了,绝对没有!打死都不认!
嗜好:跟狗狗说话,这样算不算?
专长: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打字行不行呀?其实我真正的专长是记性差!常常会忘了自己正要做什么、说过什么话。(哈!炳!苞人比记性差,这个我可是很有自信能坐上第一名的宝座滴!)
名言:什么是名言?(再次陷入痴呆状ing)
口头禅:什么?什么?
外貌特征:照镜子时不会吓到自己,出门去也不会吓到路人,更不会惹狗讨厌,算是长得粉~~正常。
毕业学校:我的学校呀,说了你也不晓得,ccc,还是别说了。
沈韦的喜欢
最喜欢的人:最?只能一个吗?可是韦是很贪心的,喜欢的人有好多、好多,家人啦、朋友啦、亲人啦!还有最最重要的coco,我每天都要跟牠说上好几遍我爱你呢!
最喜欢的地方:严格说来,应该是我家吧!在家里自由又自在,没有任何拘束,穿得再丑、头发再乱都不会有人管我,像这样好的地方,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了。
最喜欢的颜色:天空澄净的蓝,爱琴海深幽的蓝,我都很喜欢!美得教人心醉。
最喜欢的运动:逛街shopping,这是我每个月都要做的基本运动,一不做就会浑身不自在、严重失落,连工作都提不起劲。
最喜欢的消遣:玩玩线上游戏,扮演另一个不同的角色。(笑ing)
最喜欢的饮料:奶茶类!其实甜的饮料我都满喜欢,但是不能太甜就是。
最喜欢的艺人:刘德华、奥兰多布鲁、妮可基嫚(为何华仔会这么帅呢?他真的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呢!奥兰多布鲁也帅到不行,他演的精灵王子着实把我给电昏了!妮可基嫚总是那么会打扮,美丽无邪,实在是美得让人妒忌!)
最喜欢的作品:还没出现,因为每一部都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地方,希望以后能出现一部最喜欢的作品。
最喜欢的国家:义大利、捷克、土耳其、日本,我喜欢的国家太多喽!很难挑出一个最喜欢的耶!(果然,更加证实了韦是很贪心的这句话,呵!呵!再偷偷跟大家透露一个小秘密,土耳其真的很适合女孩子前往,在那里你会觉得自己很受欢迎,会有很多男生跑来告诉你,他爱你,你好漂亮之类的,充分的满足了女生的虚荣心!那里的男生真的是太、太热情,也太会说些女孩子爱听的甜言蜜语了。)
最喜欢的小零嘴:饼干类。韦通常都是边写稿边吃零食,不吃零食会觉得怪怪滴,脑筋完全无法思考。
最喜欢的打扮风格:喜欢穿浪漫的服装,如蚕丝制或雪纺纱类的,穿起来很舒服、轻软的衣服是我的最爱。
最喜欢的异性类型:阳光!因为我太懒得接近阳光,所以需要个阳光男孩来做为互补。
最喜欢游荡的地方:新光三越~~我的最爱。
最喜欢的休闲活动:到住家附近的7-11闲晃。
最喜欢的衣服品牌:bcbg、anna、morgan、baiter。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料理东西军,我常在看的时候拚命想:天啊!我该如何抉择?猪排盖饭看起来很好吃,牛丼也很赞!怎么办?我要选哪一个?如果选错了要怎么办?(其实不怎么办,因为不论韦怎么选,都是看得到而吃不到,三宅先生、关口先生,偶也要吃啦!泣ing~~)
无聊时最喜欢:搽指甲油!韦非常喜欢搽指甲油,尤其是夏天时,手指甲和脚趾甲一定要通通搽上指甲油才行,依照心情和衣着变换颜色。
最喜欢的鞋子:ninewest与enzoangiolini。(为什么你们的鞋子都将子美咧?每季都让我的荷包大失血~~)
沈韦的秘密访问
q:对爱情的看法?
ans:爱情该是两情相悦,没有勉强,没有不甘。
q:对生活的看法?
ans:快乐最为重要,自己要过得快乐,但是绝不能带给别人困扰与不快乐。
q:写作的动力?
ans:旅行!只要一计划好要上哪儿玩,我就会产生写作的动力,我努力写!我用力写!我写!写!写!
q:看异性先看哪里?
ans:眼睛!不管是异性或同性,韦都很羡慕有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呢!(我也想要拥有一双大眼睛!)
q:为什么会想要写爱情呢?
ans:因为刚好看到人家在征稿,一时兴起就写了,然后获录取,从此就以写作为生~~(粉无趣吧?其实我可以掰个很浪漫的理由的,不过怕占太多版面,唯有作罢。)
q:听过最荒唐的减肥法是?
ans:缠胶带减肥法吧!这样子能减肥?好像怪怪的。
q:什么时候是感觉最快乐的时候?
ans:买到喜欢的东西、得到他人的赞美很多啦!其实我算是个满容易感到快乐的人。
q:生活中最怕被他人问到的问题是?
ans:你是做什么的?我不晓得为何常常会有人问人家的工作耶!因为我是那种不会问人家是在做什么的人,可能因为本身不爱人家问,所以就不会去问人家。之所以不喜欢人家这么问我,是因为一讲我在写作,对方就会直接说:“那你一定很浪漫,一定很爱幻想,一定很不切实际,一定”然后再以到动物园看猴子的表情看我,当场让我觉得很怪异。其实我很正常,和普通人一样,真的!我保证!我绝对不是从动物园偷溜出来的猴子!
q:最喜欢什么动物?最讨厌的呢?原因是?
ans:我最喜欢狗了,从小就喜欢,养了coco之后,更是爱狗狗。最讨厌的是蛇与毛毛虫,我觉得蛇和毛毛虫很恶心,它们的外型足以教我头皮发麻,如果要我摸或抓,我大概会吓得脸色发白,直接求饶。
q:写作时有没有奇怪的癖好呢?
ans:我会一边喝茶、吃零食,听着音乐写稿。这算是奇怪的癖好吗?好像不算。
q:写不出稿子、遇到瓶颈的时候会做的事?
ans:那就丢下稿子,玩玩线上游戏或是到外头逛逛shopping,等心情变好了,再回来继续开工。
q:对自己的写作有何坚持与期许?
ans:写出自己喜欢和读者会喜欢的东西。y(^^)y~~~~
q:当一个专职作家会不会很有压力?
ans:不会呀,因为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的家人也很支持我,他们早已习惯我成天在家里晃过来晃过去了,呵!coco也是,牠一天不看我晃过来晃过去,还会生气呢!
q:除了写作之外,你还想从事什么工作?
ans:我想去咖啡馆煮煮咖啡(虽然我不喝)或是当卖内衣的专柜小姐,将子我就可以买到最新、最可爱、最漂亮的内衣了。
q:在爱人与被爱之间,你选择哪一边?
ans:两者我都要,想要爱人,也要被爱,呵!(我是很需要大量的爱的~~)
q:如果有来世,你希望变成男人?还是女人?
ans:都不想要,当人太辛苦了。如果来世可以选择的话,当一棵树、一朵花、一株草或是一片云都行,就是不要当人。
q:觉得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是?最想要有哪种的发明?
ans:有好多哦!像电啦!像棉棉啦!(这个超重要的,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棉棉,那该如何是好?)我最想要的发明就是哆啦a梦的任意门,假如我有任意门,今天想到香榭大道喝杯咖啡,打开任意门就可以很悠闲的坐在香榭大道上喝咖啡,想到米兰shopping就到米兰shopping,想坐在布拉格广场发呆就可以坐在天文钟下发呆,或是到威尼斯看看满地的鸽子,多好!(老天爷啊!快给我任意门吧!有了任意门,我根本不用带庞大的行李箱,就可以轻简出门了。)
q:有人爱得轰轰烈烈,有人倾向细水长流,你较偏好哪一种呢?
ans:我~~都~~要~~(大声高喊),当爱得轰轰烈烈过后,可以来个细水长流,两相交换,才不会太无聊。
q:赶稿时难免会精神不济,你有什么让自己振作清醒的独家小偏方吗?
ans:赶稿?没赶过。~~(我将子讲会不会被揍?)假如精神不济的话,我当然就是去睡啦!不会想要让自己清醒耶!
q:在小说里可以不顾现实的大谈儿女之情,那你认为爱情与面包何者重要?
ans:一样重要,有了爱情也要有面包,两者缺一不可,如此的爱情才有办法长久。
q:最后,有什么话想对读者说吗?
ans:请各位大大继续支持韦哟!韦会更加努力滴!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