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有点乏味了

棺材里的笑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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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谁稀罕!”地奴不悦的哼了一下,狠狠的瞪了一眼,把士兵们都吓得后退了一步,不过他却是盘腿坐了下来,有些不爽的朝杨术说:“王爷,我在这坐着就行了,你们那什么宴会的很无聊我不想去,让他们把饭给我送过来。”

    “成!”杨术似乎也习惯了他这无礼的性格,笑呵呵的答应了一声,前方的士兵立刻让一条路,让两辆马车继续前行。在士兵们的指引下,马车缓缓地停在码头边,杨术先一步下车,来到了杨存的车边,恭敬的说:“叔父,到了。”

    “真颠啊!”杨存下车的时候活动了一下手脚,眼看着周围的士兵都传来疑惑的眼神,心里倒也清楚,以杨术的身份对别人这么恭敬,确实也很奇怪。

    只不过这些士兵不管盔甲还是容貌看起来都很陌生,不由得疑惑的问:“术儿,这些是你的亲兵吗?”杨术缓缓的摇了摇头:“术儿的兵马驻扎在城外,昨夜警戒过后,今日都在休息。”

    “老实说,到底怎么回事?”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杨存凑近了杨术的耳边,悄悄问了一句。

    “叔父果然绝顶聪明。”杨术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指了指前面巨大的花舫,轻声的说:“不瞒叔父,如果是津门巡抚宴请的话,术儿还不一定会理他。

    但今日下帖的人却是定王殿下,虽说同为王爷,但定王殿下是皇室宗亲,术儿无论如何也要卖他一个面子,他也知道叔父在这的事,在热情邀约之下,术儿无法拒绝,倒是打扰了叔父的清闲。”

    定王赵元明,当今老皇帝的的四子。不同于其他已经没了职位的闲散王爷,这位皇子自小就天资聪颖,不仅文武双全,更是一直带兵镇压着东北方。虽说是出身帝王世家,但却低调朴素,不仅亲民,更是礼贤下士,在外素有贤王之称,与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这是一个典型有素质的富二代,在民间的声望特别高,绝不是那种蒙受祖阴的草包。

    “他怎么来了?”杨存不由得疑惑的嘀咕了一声,虽然对这个世界不是很了解,但也清楚这位定王是位马鞍上的王爷,长年镇守边疆,可说是边疆上的一只猛虎。

    京城他都好几年没回去了,怎么在这关头却出现在津门?“据说是他刚好回到京城,皇上派他来巡查国师一案!”

    杨术刻意压低了声音,不敢让别人听见,毕竟这么明目张胆的讨论一位声势极高的皇家王爷也挺八卦的。人家姓赵,他姓杨,虽然一样都是王爷的尊号,但在血统上就比不上人家的投胎技术了,这就是所谓的输在起跑点上。

    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花舫,船身共有两层,巨大的船身达二十余米,高十米,比其他的花舫大了不只一倍,即使在秦淮河畔都是不可多见的奢华,船身上到处张灯结彩,颜色各异的灯笼闪烁出的光芒,让它显得唯美而又梦幻。

    红漆大柱,翠绿顶瓦,大红大绿的搭配不仅不显得庸俗,更有一种很出色的协调。檐角刻凤,船头雕凰,虽说已经很含蓄了,但在这个年代看来,已经是非常张显。

    “镇王爷,恭候多时了。”船头上,一道挺拔的身影静静的矗立在和风的轻抚之中,一身很普通的蓝色丝绸长褂,却掩饰不住他身姿的强健和身上的气质。

    年近四十,鹰眉剑目,面如百玉,长髯洒脱,好一个美男子,微微浅笑,看起来却是气定神闲,让人感觉到一种高高在上,无可比拟的尊贵。

    “几年不见,定王风采依旧啊!”杨术一看眼前来人,稍稍的愣了一下,然后马上爽朗的笑了起来,拱手笑着迎了上去。

    “想必这位就是敬国公爷了。”赵元明和他打着招呼,眼神一尖,看了看身后算得上是风度翩翩的杨存,马上拱起双手,爽朗的笑道:“小王赵元明,初次相见,有礼了!”

    “杨存拜见王爷!”杨存说着话,做势就要跪下去了!妈的,没办法,有时候官大一级就是压死人,别看敬国公可是一等国公,在京城里都是可以横着走的人物,但人家可是皇帝的儿子,该做的礼数可是一点都不能少,不然真追究起来,可是能治个不敬的罪过。

    “国公爷这可是在折煞小王了!”赵元明连忙扶住了杨存,一脸感激又带着点回忆说:“想当年小王还是个青涩少年时。

    可是跟了老太爷好多年了,亦师亦友,在老太爷的指点下,不才渐渐的戎马沙场,从一个温室子弟开始懂得征战沙场之道。现在想想,那个岁月可是小王最开心的时候。老太爷虽然西去了,但小王也曾受过他的教诲,哪受得起国公爷如此的大礼。”

    “王爷过谦了。”杨存含蓄的笑了一下,说实在话,他和这位定王可真的一点都不熟,也没什么好说的。该客套的就客套给他,他该怎么做场面自己跟着配合就好,大家演戏的时候就有默契一点,何乐不为呢!

    彼此客气的寒喧着,说着文诌诌的客套话,表面上一副其乐融融,相见恨晚的模样,不过不知道他们想不想吐,杨存是真的想吐。果然不管在哪个年代,政治就是他妈虚伪和无耻的代名词!看杨术平日冷冰冰的,怎么搞起这套也驾轻就熟!这个赵元明就更不用说了。

    那什么贤王,整个像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一样,光看这人畜无害的笑容,恐怕参加总统选举都绰绰有余了,三人客套了一阵子,在赵元明的带领下,总算是进入了花舫的内部。

    一楼有几个守卫静静的待着,虽说是不言不语,但杨存光凭第六感就知道,这里的人哪一个都不比自己弱,个个身体强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夫俗子,真不愧是皇帝的儿子,出门不仅带着大军,还带那么多厉害的保镖。

    有时候命好,也比不过人家投胎技术好,老子玩穿越已经够扯了,但人家投胎的技术好,随便一站就比自己强上好几百倍。

    走上了楼梯,花舫的二楼是一座简单的小亭子。说简单,那是指在这些富家子弟的眼里,巨大的亭子,四周轻纱曼舞显得极是暖昧。地上是不可多见的蒙古地毯,宽敞的空间里,凉爽的河风让人极是舒服。

    亭子中间只有一张大圆桌,桌子上已经摆满各种精致的酒菜,甚至还有不少的海鲜,这年头,海鲜可是很贵重的食物,也只有在这种靠海的地方才吃得到,因为运输就是最大的难关,故哪怕在京城再有权势也不一定能尝到新鲜的海产。

    津门虽说是临近海边,也有不少靠海吃饭的渔民,不过这年代的渔猎技术一点都不发达,大海给了大自然的馈赠,但也会恼怒人类的贪婪。翠绿的珊瑚、龙虾之类的东西更是奢侈品。

    也不知道多少渔民葬身海洋,才有了富贵人家摆在桌上用来展现奢侈的海鲜,每一盘菜,每一个美丽的珊瑚上,都不知道环绕多少为了生活而死去的无辜百姓。

    “下官萧九拜见王爷、国公爷!”桌边,一个肥得几乎跟肉团一样的家伙,一看三人走上来,连忙上前行着大礼。

    每走一步似乎都喘着大气,看得出这身的肥肉对他来说是很重的负担。肉丸子一样的身材,猥琐的嘴脸,一笑就几乎看不到的眼睛。杨存不由得心生厌恶,这什么啊?这么大一团肥肉,真是败坏了这河上的风光,还穿着官服!

    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一头肥猪成精穿起衣服了!哎,世界上果然没有所谓的十全十美,这么好的夜晚,这么好的环境,为什么就会出现这么扫兴的场面呢?“这位是津门巡抚,萧九!”

    赵元明眼里闪过一丝鄙夷,但马上又恢复常态,热情地邀请二人入座。主客到齐,轻口浅尝,几乎都没动到桌子上的菜,大家都是一副无比斯文的样子,举着手里小小的酒杯互相的客套着。

    似乎一个个都像是早吃过饭一样,拿着筷子的手只是比划一下而已。还真没人去动桌子上的菜,几杯酒下肚,杨存都有点纳闷了,肚子饿不说,听着他们在那互相说客套话,那互相拍马屁的技术都娴熟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真别说,就算肚子里没东西,还是有种想吐的冲动。天文地理,说一些京城里的趣事,讲一些疆场上的奇闻,再表一下对朝廷、对皇上的忠心,话题枯燥得让人几乎想死,杨存放空得和眼前如西瓜般的津门巡抚一样,除了笑哈哈以外都没什么可说的。

    话说萧九这胖子倒也机灵,知道自己地位低所以不敢说什么,就是一个劲的奉承和感谢着,杨存和他的情况就差太多了。

    因为这两个富二代的话题实在太高尚,谈得都是比较高档的国家大事,拍得是百姓都不明所以的马屁,想插嘴都没地方插。哎,到底还是有代沟啊!“国公爷!”

    赵元明和杨术客套了大半天,眼看着杨存都快打起呵欠,马上哈哈的笑道:“是不是有些索然无味,都怪小王疏忽。

    本来父皇派小王来查办国师一案的,没想到小王兵马未到,国公爷就已经秒手擒贼了,想必国公爷劳累了一夜,也有点乏味了,小王这就唤上歌舞,给国公爷助兴吧!”

    “叔父确实累了一夜,是该好好养一下神。”杨术在一旁点了点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