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盘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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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贞兰打扮得娇柔可人,脸上含羞带怯地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踏上红毯,虽然只是站在一旁,却又像即将结婚的一对情侣。

    常宁远气得好想冲上前去拉开这两个人,只能依靠脑中最后一丝理智阻止自己不要做出傻事。

    心脏好痛!

    好像被人狠狠掐着,有种喘不过气的痛苦。常宁远下意识地用手扶住胸口,意外地发觉自己的手居然有点抖。

    “经理,你没事吧?”艾琳不愧是一流秘书,为人细心机敏,立刻就察觉到常宁远的异常。

    “我没事。”

    常宁远强撑着看完整场婚礼,在宾客享用欧式自助餐时,见林贞兰被几个男人搭讪地围在中间,终于达到了临界点。

    向来好面子的他为免自己做出什么失礼的事来,只好草草向赵德顺打个招呼后就先行离去。

    常宁远有看到林贞兰,林贞兰当然不会没有看到常宁远。

    林贞兰来到会场之后就开始帮忙招呼客人,帮他们安排座位,分发拉炮、彩带、纸花之类的物品,甚至连带小朋友上厕所、帮长辈倒茶之类的琐事都要包办,忙得不可开交。

    当常宁远挽着漂亮的女人进入会场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真是不折不扣的俊男美女啊!活像是从偶像剧中跑出来的一样,怎么能不吸引人呢?

    明明只是宾客,却男的比新郎帅、女的比新娘美林贞兰在见到常宁远手上挽着个大美人来参加婚礼时,脸上有些惨白,所幸被化妆品盖着看不太出来。

    大学时代的往事瞬间全涌了上来

    林贞兰不会跳舞、也不太适应舞会这种场合,但身为学生会的工作人员,每年她都得参加一次迎新舞会与一次毕业舞会。

    常宁远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即便后来大学毕业、进入研究所,也常被邀请来参加大学部的舞会。

    当时,每一年林贞兰都是像今天这样,看常宁远挽着身穿小洋装的漂亮女孩来参加舞会,而她则是穿着t恤与牛仔裤在一旁打杂。

    不能怪林贞兰为什么总是在公开场合躲着常宁远,因为在她的心中,他永远是舞会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而她却是在一旁捡垃圾、整理电线的小妹,她实在没有勇气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的面前去。

    大一、大二的时候,他们还没在一起,林贞兰一边蹲在地上整理电线、一边看着常宁远与一个又一个的漂亮女孩跳舞。

    大三他们在一起了,林贞兰还是一边蹲在地上整理电线、一边看着常宁远与一个又一个的漂亮女孩跳舞。

    终于到了大四的毕业典礼,身为毕业生的林贞兰终于不用再蹲在地上整理电线。

    她难得穿上了一件保守的小洋装、涂上了口红,却只能静静地坐在墙角当了一个晚上的壁花。

    林贞兰曾经幻想过,或许常宁远会突然出现,陪她跳一支慢舞,但是直到舞会结束,常宁远始终没有出现。

    他们学校很大,除了联合学生会办的舞会外,还有各系学生会自办的舞会,迎新、送旧加一加,常宁远一年至少参加四个舞会。

    大学加上研究所一共六年,常宁远参加了二、三十个舞会,至少与上百个女孩跳过舞,但其中并不包括她。

    林贞兰告诉自己,那是因为常宁远当时正在当兵,况且她也没有开口邀他,可是一股深深的失落却就此深植在她胸口。

    究竟是一边蹲在地上一边看着他比较好,还是独自待在某处,却见不到他比较好?

    林贞兰其实说不太上来,只是从此以后她就更努力在人前躲他、不与他参加同一个公开的场合,就算是撞见了,她也努力地维持两人只是陌生人的样子。

    林贞兰毕业那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两年,**至少有一百次,却不曾跳过一支舞。

    常宁远对她的态度再明显不过,林贞兰不会去自讨没趣。

    这段故事听起来很哀怨,但其实林贞兰并没有太大的痛苦,人家说有希望才会有失望,林贞兰幸运的地方就在于

    她从一开始就对常宁远没什么指望,自然也不会有太大的失望,顶多顶多就只是有点心酸。

    训练有素地戴上微笑的面具,林贞兰继续执行她身为伴娘的各项工作,强忍住不把目光投到常宁远身上,不流露出半点哀怨或自怜的目光。

    常宁远参加完教堂的婚礼就离开了,身为伴娘的林贞兰自然没有这么轻松,晚上的宴会她还要负责帮忙收礼金、做招待,新娘敬酒时在身后帮忙提裙尾,一直忙到散会送客,一整天在椅子上坐没超过一个钟头。

    有结过婚的人都知道,其实新娘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因为怕贴身的礼服会穿不下,也怕吃喝太多要上厕所,重新穿脱礼服会太麻烦。

    而当过伴娘的人就会知道,其实伴娘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当婚宴结束时,林贞兰整个人只能用“又饿又累”这四个字来形容。

    午夜两点,林贞兰才提着一盒喜饼回到家中,她在大楼前有先抬头看过,家中窗户并没有灯光,知道常宁远应该已经睡了。

    虽然家中的隔音做得不错,她还是特别放轻手脚,小心不要吵醒他。

    “还知道要回来?”黑暗中响起一道隐含着怒气的声音。

    “吓!”林贞兰吓了一跳,伸手打开电灯,才发觉常宁远居然一身西服,整整齐齐地坐在客厅。

    “你怎么还没睡啊?”林贞兰笑着打招呼。她本来是想问他为什么没有开灯,但看着他难看的脸色,她问不出口。

    “哼!”常宁远别过头。

    “那我先去睡了。”林贞兰沿着墙壁走,想要溜回自己的房间。

    常宁远最近实在是太奇怪了!动不动就发脾气。

    林贞兰也不懂自己哪里得罪他,只好每天小心翼翼,却不知这样的态度对常宁远更是火上加油!

    “上哪去了,弄那么晚?”常宁远喊住她。

    其实常宁远根本不在意林贞兰去什么地方,他比较在意的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晚回来?是不是跟婚礼上认识的男人出去了?

    “晚上宴会结束之后,我们去pub喝了点酒、吃了点东西。”不知道他的真意,林贞兰老老实实地招供。

    “pub?去那里干嘛?”常宁远皱眉。

    “因为婚礼上我们都没吃什么东西,所以结束后大家就一起去吃消夜。”

    “吃东西要去那种地方吗?”常宁远口气不悦地道。

    虽然常宁远有时也会跟朋友去,也知道pub不是什么不良场所,更何况她那么大了,也不是他的女儿,但他就是不高兴她到那种地方去。

    难道她不知道,单身男女到那种地方去,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吗?

    “因为学姐说这么晚还有卖吃的,而且最近的店就那家了。”不知道他在不高兴什么?林贞兰小小声地解释。

    李雅棠的体力着实让人佩服,林贞兰都已经要累趴了,她还有力气揪人去pub狂吃了几千块,甚至还有力气下去跳两支舞。

    当李雅棠在舞池中被男人搭讪时,只见赵顺德在座位上苦笑连连,但林贞兰绝对不会错认赵顺德对她的情感。

    李雅棠是个自主性很高的女人,如果她一被搭讪,赵顺德就以保护者的姿态自居,只会让她觉得讨厌而已,所以他才没有上前。可是他会在一旁默默地守护她,会在她有需要帮助时第一时间出现。

    “跟谁一起去的?”常宁远追问。

    “呃就学姐、新郎,跟几个伴郎、伴娘。”林贞兰虽然不懂常宁远为什么要像老爸盘问彻夜不归的女儿那样地盘问她,可是还是不敢不回答。

    他们几个人都是婚礼中最辛苦的工作人员,大半都没吃到什么东西,所以李雅棠才会把大家带到pub去吃东西。

    其实pub不是什么适合吃饭的地方,只会提供酒与一些下酒菜,但李雅棠却把pub当吃到饱,狂点了一大堆食物,光毛豆与鸡翅就不知道追加了几回,才会吃到快破万。

    听到是一大群人一起去吃,常宁远的脸色总算好看一些。

    见她身上还穿着那件小礼服,身体不禁起了点骚动,但他还是冷着脸道:“以后不要穿这种不三不四的衣服。”

    如果真的要穿,就在家里穿给我看就好常宁远在心中补充。

    林贞兰听常宁远这么说,忍不住扁了嘴,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的关系,她居然听见自己小声反驳说:“这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衣服。”

    她今天穿这件小礼服,大家都说很好看,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称赞过。

    “我说是不三不四,就是不三不四!”常宁远口不择言地怒道:“你就不会照照镜子吗?真是丑人多作怪!”

    常宁远一句“丑人多作怪”刺中了林贞兰心中最在意的部分,她毫无预警地掉下一滴泪水,就连常宁远都被她吓了一跳。

    常宁远本以为林贞兰会生气、会反驳他,甚至是跟他对骂,但没有想到林贞兰只是静静低下头,用头顶对着他,温顺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林贞兰的个子本来就很娇小,她低着头、缩着肩的样子,看起来说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常宁远不禁有一点后悔,想要说些什么来弥补“我”

    “没事的话我先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林贞兰低着头说完这句话,就像只夹着尾巴的小老鼠逃回她的房间。

    常宁远被留在客厅中,不知为何心脏又是一阵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