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

彼之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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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喜欢明亮的光线。一座宽敞量力的别墅,一家灯火辉煌的酒楼,一位珠光宝气的女人,都会让我无所适从,像对着一个刺球一样。只有看着发灰的墙面、深色的布料和微暗的灯光,我才感到安详自在。我想,在暗淡的光线中,潜藏在明亮光线中的人和物一定彻底离去了,只剩下我不为疆界束缚,不被士兵阻拦,像风一样自由自在。我拥有一切;发黄的月亮、流逝的时光、陌生的女人、沉默的时刻、博尔赫斯的笔法。

    我只能在暗淡的光线下生活。

    我喜欢看夜幕中的乞丐,他面目污浊,神色灰暗:一个人怎样走到这里呢?一路上采过野花,喝过泉水,穿过人群,最后就变得像夜色一样模糊。我喜欢看一个女人在缺光的屋中的动作,她的倦态和无意识,你会想到冬日温暖的早晨和秋天的*味。我甚至之喜欢一些封面厚实的书,触摸的时候,就像触摸到历史、生命和海伦;封面光滑的书是从来不买的,反光使我害怕。同样,所有带给我写作灵感的时光只属于暗淡的光线,包括陈旧而微黄的稿纸。

    而关于暗淡的光线,乡村是最好的载体。在整个村庄,没有明亮之处,它包括一条越走越窄的土路,一间十年没人进入的老屋,一*可怜不是在发展而是在重复,生活内容和形式已经截然分开,人们却只保留着这种形式:出生、婚育、死亡。这种暗淡的光线来自于无奈、沉默和虚无。马尔克斯的小说有人弄乱了玫瑰描绘了这种光线: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时间久了,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一股昆虫的刺鼻的臭味搅在一起。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头戴一定绿色的帽子,身穿一件从那时起就不曾脱下来的布外衣。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发胖,腿肚子也不像现在那样显得如此臃肿。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曾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唱了二十年的蟋蟀,忽然也哑然无声了。尽管如此,尽管我身上满是尘土和蜘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停止了歌唱,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比奶奶还要年长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无非被这些光线抚照着,失眠时的街灯,虚构世界里透出门缝的光线。只有这种光线,我才能听到那不朽的魂灵,看到那蠕动的生命,和知道我尚在人间。

    05.9